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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不信的人只能看見困難,信的人卻看見在他們和困難之中有 神 ........
戴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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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三)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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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十字架下七言
1. 和為貴
2. 悔改不是什麼?(一)
3. 悔改不是什麼?(二)
4. 悔改不是什麼?(三)
5. 結婚教訓
6. 要不得的機會
7. 現今的機會
8. 莫須有的「機會」
9. 正與反的「好」機會
10. 作記號與作紀念
11. 根(一)
12. 根(二)
13. 臉皮可否健康?
14. 好丈夫與好妻子
15. 執事孫兒週歲感恩禮拜
16. 保羅談刺
17. 人與人(待人之道)
18.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一)
19.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二)
20. 向冷廟燒香
21. 外邦人(一)
22. 外邦人(二)
23. 克難忍成
24. 十字架下七言
25. 慎選長執(一)
26. 慎選長執(二)
27. 慎選長執(三)
28. 慎選長執(四)
29. 向非拉鐵非教會看齊
30. 合乎神用的器皿(一)
31. 合乎神用的器皿(二)
32. 合乎神用的器皿(三)
33. 論錢財
34. 信徒與習俗
35. 忍耐的益處(一)
36. 忍耐的益處(二)
37. 憐憫人的主— 耶穌
38. 屬靈戰爭
39. 黃完長老追思禮拜
40. 知足與幸福
41. 末了的話
42. 立志
43. 同情他人
26. 慎選長執(二)
澎湖伯講道集(三) =========== 關於選舉長執有幾項事信徒必須清楚瞭解,大家憑著敬畏神、愛戴主和關懷教會的心,慎重從事,方能圓滿達成此神聖的任務,茲分述如下:
**一、
照 神所喜悅的旨意
**
【新約】
羅馬書十二章 1.~2.節: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傚法這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保羅在這裡告訴我們:
**(一)
基督徒應當奉獻,因為基督曾為我們奉獻
;**
**(二)
要奉獻身體,因為身體代表世上的一切
。**
聖詩三O六首裡提到獻上「我的手」、「我的腳」、「我的嘴
(口)
」、「我的才情
(才能)
」、「我的錢銀
(金錢)
」,這一切無一不屬身體而用。把身體獻上,也就是把生命獻上。主曾為我們獻上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我們也當獻上身體,在世上為主活。
**
(三)
奉獻的動機和理由是因為神的慈悲
**
(愛)
,正如
【新約】
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
所說: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四)
我們所獻的是活祭,因為身體是活的
**
,這與舊約宰殺牛羊放在祭壇上的死祭不同。舊約的牲祭是預表贖罪,我們獻上身體為活祭則表示感恩。 舊約的祭物放在祭壇上是不會移動的,當被焚燒時發出的香氣時間有限、範圍有限;可是基督徒獻身為活祭,祭壇是世界,身體是活的,可以移動,且時間延續一生,所以應當隨時隨地為主發光並發出香氣,如
哥林多後書二章14節
:
「感謝 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
**
(五)
活祭的特徵有二:
**
**
一是聖潔的**
(是基督寶血所潔淨的,更勝於舊約牲祭的水洗)
,
**二是神所喜悅的**
。為什麼神喜悅它呢?答案也就是前項說過的:它乃聖潔。神喜悅祂的兒子基督,當然也喜悅基督所救贖、所潔淨的人;
**(六)
奉獻就是事奉,事奉就是奉獻,兩者不能分開
**
有奉獻而無事奉,或有事奉而無奉獻,都不是神所喜悅的。就是在人面前
(教會和社會皆然)
也沒有好見證,我曾看見過不少傳道人有奉獻,卻沒有事奉;也有不少長執信徒有事奉,卻沒有奉獻,真令人惋惜!
**(七)
基督徒獻上這種活祭是理所當然的
。**
有一個氣質甚高、風度甚好,又美麗、又賢慧的太太,很愛她那雙眼失明的丈夫,雖受任何譏笑她都不在乎,任何誘惑也都不能搖動她的心。她愛夫敬夫,以夫為榮,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正面就是她所作的見證: 原來他們夫婦都是瞎子,結婚後幾年,經過名醫檢查,才知道她丈夫眼裡的視神經都枯乾了,沒有復明的希望,可是他的眼角膜卻好好的,可以移植給別人,而她的視神經是正常的,只因眼角膜壞了才看不見,只要有好的眼角膜移植給她,她就可復明瞭。 她的丈夫一聽見這話,堅持要把自己的眼角膜移植給她,不顧許多人的反對,說是兩人同樣失明還是恩愛夫婦
(同病相憐)
,太太一旦復明,萬一變心了,不是後悔莫及嗎? 他深愛太太,寧願相信太太不是那種人,還說,即使太太真的棄他而去也沒有關係,因為愛本含有犧牲的成份,只要太太幸福就好了。結果,他不但沒有失去太太,而且太太復明也等於他自己復明一樣。 衣食住行方便多是不用說的了,他太太還會把所看到的一切述說他知道。這都是這位太太深明義理之故,她無論對自己、對丈夫、對別人總是說,我是這樣事奉丈夫乃是理所當然的。用丈夫的眼睛來事奉丈夫有什麼可誇的呢?我這樣做,我的丈夫喜悅,我更滿心感謝神的大恩。
**(八)
獻身給主的人
**
(基督徒)
**不要傚法這世界**
(社會)
。 我們知道,世界的思想型態、行為作風多與聖道不合。今日教會所以有許多令人痛心的問題,就是若干害群之馬
(傳道人、長執和信徒都有)
把世界
(社會)
的那一套搬到教會來的結果。 例如:爭權奪利原是教會中不應有的事,尤其是利用法律漏洞,侵佔公產的行為,連社會都不齒的,教會怎可以安之若素呢?我們當知道,信仰、良心是超乎法律的,基督徒做事除了要考慮法律的因素外,更要考慮的是信仰與良心。 所以基督徒不應該說,社會一般人都這樣,為什麼我們不可以這樣?基督徒應該說,別人雖然可以這樣,但我們絕不可這樣,至少我決不如此,當記得
馬太福音五章 20節
主 耶穌的話:「**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
**(九)
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
心裡更新、生活變化是基督徒的活見證
(活廣告)
,高深神學理論、宗教學說有時對成見太深的人並無用武之地,可是我卻曾看見和聽見不少反對基督教的人,由於目賭其父母、老師、親戚、朋友、丈夫、太太、兒女、兄弟因信基督心裡更新、生活改變而受感動、無條件歸主的實例!
**(十)
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
這正是基督徒所追求的。基督徒的愛惡、行止應該以此標準決定。 教會選舉長執、設置長執是否合乎神的旨意,又是 神所喜悅呢?我們讀過
【舊約】
撒耳母記上八章
,看見以色列民求立王,神雖然姑准所求,但並不喜悅,且為他們擔憂,可是教會中設立長執卻是神所許可、所喜悅的,前者是傚法世界,後者則依照聖靈的指引。
(參看【新約】使徒行傳廿章 28節)
根據
使徒行傳六章 1~6 節
的記載,可知初代教會選出七個執事,對教會
(使徒)
事工有大幫助。
【新約】
使徒行傳十四章 23節:
「二人
(
保羅
與
巴拿巴
)
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
禁食禱告表示慎重,交託所信主表示他們
(所選立的長執)
更需要主的保守。選前與選後,選人者與被選者都要仰望主。 保羅在牧會書信中,對選舉長執還有更詳細指導,參看
【新約】
提摩太前書三章1.~13節
,
【新約】
提多書一章5.~9.節
便會更清楚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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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9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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