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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三)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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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慎選長執(一)
1. 和為貴
2. 悔改不是什麼?(一)
3. 悔改不是什麼?(二)
4. 悔改不是什麼?(三)
5. 結婚教訓
6. 要不得的機會
7. 現今的機會
8. 莫須有的「機會」
9. 正與反的「好」機會
10. 作記號與作紀念
11. 根(一)
12. 根(二)
13. 臉皮可否健康?
14. 好丈夫與好妻子
15. 執事孫兒週歲感恩禮拜
16. 保羅談刺
17. 人與人(待人之道)
18.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一)
19.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二)
20. 向冷廟燒香
21. 外邦人(一)
22. 外邦人(二)
23. 克難忍成
24. 十字架下七言
25. 慎選長執(一)
26. 慎選長執(二)
27. 慎選長執(三)
28. 慎選長執(四)
29. 向非拉鐵非教會看齊
30. 合乎神用的器皿(一)
31. 合乎神用的器皿(二)
32. 合乎神用的器皿(三)
33. 論錢財
34. 信徒與習俗
35. 忍耐的益處(一)
36. 忍耐的益處(二)
37. 憐憫人的主— 耶穌
38. 屬靈戰爭
39. 黃完長老追思禮拜
40. 知足與幸福
41. 末了的話
42. 立志
43. 同情他人
27. 慎選長執(三)
澎湖伯講道集(三) ===========
**二、
長執不是一種階級
**
長執不是一種階級
(特殊身份)
,乃是一種職務。我們知道,教會不是一個機關,也不是一種組織。既如此,為它工作還論什麼年資、什麼地位、什麼待遇,爭什麼特權,討什麼便宜呢? 教會是神的家,在基督裡彼此是肢體關係。因此教會一概稱兄弟、稱姊妹,對牧師、師母、甚至父母、祖父母都不例外
(不過只限於教會中
之
屬靈場合)。
他們以主耶穌為例,說祂曾向生身之母馬利亞說:
「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
(【新約】約翰福音二章 4.節)
又祂曾對門徒說:**
「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
**
(不要受師尊)
**
;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
**等作為他們的論據。 可是,在教會內孫兒與祖父母互稱兄弟姊妹總礐得有點古怪;而反過來,教會中的牧師稱長執或信徒為同庚兄弟、結拜兄弟,或叔祖嬸婆、姑姨舅妗 ....... 滿教會都是肉親關係,以親疏論感情,這樣也不像是主的教會。 某牧師牧會成續不佳,大半信徒希望他離開,他卻戀棧捨不得走,因此乃百般討好信徒,盡力拉關係 ....對某長老說,我們從某人的關係算來是姻親,我們應當兄弟相稱;又對某執事說,我們從某方面算來是表親,應當舅甥相稱 .... 一下子攀了好幾門親戚
(其實都是莫須有的一面之辭罷了)
。其師母更老著臉皮,到處認有影響力的人為乾爹乾媽,又廣收有財有勢的長執之兒女作乾兒女,真是搞得烏煙瘴氣,某長老就曾告訴我說:「他們叫得出口,我們卻不敢回答呢!」 教會不是肉親的家,乃是靈親的家,真耶穌教會稱大家為「靈胞」頗為恰當。正如
【新約】馬可福音三章 33~35 節
記載:
「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是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靈親不是由血肉關聯而來,乃是由重生與遵行神的旨意而建立。 教會是 神的家,長執應在靈性方面作長輩、站在前排,像哥哥作弟妹的表率。不但不是要管轄誰,謀什麼好處,反要處處犧牲,為別人的好處著想。 我們不同於世界的機關團體,有所謂「上司管下司,鋤頭管畚箕」的話,做首長的還可以遲到早退。也許有人想當長執,以為每月開會可以公費。我告訴你,在我們教會,這一餐長執是要自掏腰包的,因為長執不是一種階級,只有應盡職責。 在教會中沒有誰大誰小,只看職責盡了沒有。同理,牧如果沒有盡到職責,他當然比誰
(盡職者)
都小了。所以認為牧師比長老大,長老比執事大,執事比平信徒大,這都是外邦人的想法。 如
路加福音廿二章 25~26 節
記載: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我總以為,那些不當牧師,可是比牧師更關心教會和羊群的人比牧師好;那些不作長執,可是比長執更愛主更盡本份的人比長執好。問牧師、長老、執事和平信徒誰比較大誰比較重要,正如問男人和女人誰比較大誰比較重要、大人和小孩誰比較大誰比較重要一樣。 從何說呢?你說男人才尊貴、大人才偉大嗎?我們只能說,要看他作什麼樣男人、女人,看他作什麼樣的大人、小孩,方能決定其貴賤大小。一個卑劣的男子漢,不如一個善良的小女子;一個敗壞的大人,也不如一個乖巧的小孩。 如
【新約】
以弗所書四章 11節
記載:「
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教會)
。
」 請注意「各盡其職」這句話,無職而能盡責的遠比有職而不盡責好。在主審判台前得將賞的是盡責的人,絕不是徒擁高職、多掛頭銜的人。
**三、
以什麼方法
**
(標準)
**來選舉**
(1)
**為這事禱告,求神指示,求神顯明**
。
使徒行傳一章24~26節:
「
眾人就禱告說,主阿,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籤,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多。
」 從23節可知他們先選出兩人,然後以抽籤決定一個
(霧峰教會徐牧師亦曾採用這辦法)
不過他們起初是用什麼方法選出兩人
(推選或票選)
,我們就不得而知了,總之,無論如何選法都要禱告。 (2)**
要從聖經看出誰比較配當長執
**。這可參看
使徒行傳六章 1.~7.節、提摩太前書三章 1.~15節、提多書一章 5.~9
節便知。也可參看
【舊約】
利未記
所載,祭司應具有什麼品性和如何行在神面前。 現在就從
【新約】
提摩太前書三章 1.~7.節
來看保羅教導我們如何設立長老: 一、動機不為名利、羨慕善工、心中受聖靈感動的,對 神的善工有託付的
(三章 1.節)
; 二、品格無可指責,沒有把柄在人手中的
(三章 2.節)
; 三、道德好,行為上沒有壞習慣的
(三章 2.節)
; 四、家庭好,兒女都順服的
(三章4.~5.節)
; 五、在真道上有經歷,不是初入教的
(三章 6.節)
; 六、在教外有好見證,是為主發光的
(三章 7.節)
。 有關設立執事的教訓載於
提摩太前書三章 8.~13節
。執事的資格大體與長老一樣,不過他們必須先受試驗,證明他們沒有可責之處
(三章10節)
。執事的責任是事務性的,首要的條件是忠誠、老實,在金錢上清白。 (3)
**可斟酌小會所提名的人而加以選擇**
。若沒有適當的人選,也可另外物色
(從本會會員一覽表中)
,只要條件不太差的都可以選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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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9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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