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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每常你開口時,你的心便在行動。       ........ 

39. 相信基督的復活

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旦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後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而生的人一般。」
【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8.節)

從以上六節經文我們可以看出 主  耶穌復活的真確性。祂所顯現的對象如下:

一、顯給磯法(彼得)

他固然是主的首徒,卻曾三次不認主。主向他顯現,乃表示祂的饒恕和不改變的愛;

二、顯給十二使徒看

這是順理成章、自然不過的事,因為主  耶穌吩咐他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如果  耶穌沒有復活,那有福音可傳 ?又如果他們沒有直接(親眼)看見復活的主,那有自信去見證主的復活呢?既無自信就乏膽量,更別提殉道的精神了。

三、一時顯給五百多弟中看

這個數目可謂不少,堪稱眾人了。這麼多目擊者正是使徒作見證時的最好佐證者。如果沒有他,使徒的見證必遭更多的困擾和曲解。反對  耶穌的人必說,復活是事先的安排,是使徒為師傅報冤的手段了。

四、顯給雅各

這個意義更深,因為他是主的胞弟。主  耶穌在世時,他是主的胞弟。穌在世時,他並不喜歡這大哥的言行,且心存反感(參看【新約】約翰福音七章5.節)。所以雅各能成為初代教會柱石,當耶路撒冷大會第一任議長,正是基督復活最有力的明證;

五,再顯給眾使徒看

這也許是特為不信的多馬。因為使徒之中決不容許有一位對基督的復活存疑,以致見證時互有出入,那麼外人如何採信呢?因此主不得不再向眾使徒顯現一次,真是用心良苦,設想週到。

六,末了顯給保羅

儘管 保羅謙虛地說他猶如未到產期而生的,其實他更像超過產期而生的人呢。他本是 主  耶穌反對者,是初代教會的死對頭。他對此道深惡痛絕的最大理由,就是不相信  耶穌從死裡復活。

他認為這完全是胡說八道,妖言惑眾,更對  神褻瀆,非趁早消滅不可。所以他採取公開的行動逼迫教會、殘害信徒。他還是唯一領有許可執照迫害教會的人呢(看【新約】使徒行傳九章1.2.節)

如此的保羅竟然成為最忠勇的傳教者,其熱心、辛勞遠超過彼得約翰等人,正如他的自白:「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末)

這是何以故呢?無他,就是他親眼看見了所反對的  耶穌,也就是復活的基督。保羅說:「末了也顯給我看。」這種親自體驗的第一手貨(認識),固然很重要。

不過根據主 耶穌多馬說的:「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廿章29節)可見相信比看見更重要,我們都可憑著信心成為有福之人。

可能有人要問:「不憑眼見而信不等於迷信嗎?」我認為不是,正如【新約】希伯來書十二章1.節說:「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

這些見證人都是以生命來見證  神的信實和公義的。他們的見證不比我們親眼看見更真實可靠嗎?

再說,所謂「看見」也不僅限於眼睛,其他如耳朵、鼻子或頭腦(心靈)也都有「看見」(應該是「認知」)的功能,甚至比眼睛更正確呢。比方說,瞎子聽到聲音,可以分辨來訪的客人是男是女。

又所謂「聽其言而知其行」,而憑眼睛看其外表,反而會受矇騙呢。難怪土耳其有諺語說:「選擇婚姻的對象要用耳朵看,不要以眼睛看!」這話實有很有道理。

不但耳朵能「看」,鼻子也能「看」夜裡雖然眼睛看不見,憑鼻子卻能聞見屋裡有死老鼠必須清除。至於頭腦(心靈)比眼睛更加厲害,它不但會「看」,更能洞察人心。

俗語說:「日久見人心。」這個「見」決非用眼睛,如用眼睛必不需要日久。所以這裡的「見人心」就是憑頭腦(心靈)而見知的了。

話說回來,世上如果有人能以眼睛看透人心的話,此人未免太可怕了,有誰敢站在他面前呢?即使你想僱用他來看婚姻對象的心、合夥經商者的心、公司裡主管的心、可疑人物的心、平素尊敬的牧師的心、或近年來丈夫的心,可是一想到他會先看到你的心,你也就自然打消這念頭了。

再說,如果世上真有此種「見心人」,人們必爭先僱用、競出高價,藉他獲得別人的秘密。這對沒有錢的人不是太不公平嗎?其實,  神以外決沒有人能用眼睛看見(看透)人心,正如【舊約】耶利米書十七章9.節說:「人心比萬物更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不過人與人相處日久,經由環境的變化、事物的考驗等等,往往會覺察到你們與你初次見面時的印象大不相同,其中有令你失望的,也可能令你深感歉疚的。所次用眼睛看事物(包括人)並不能保證一定正確無誤。

現在再回到眼見和心信的問題。亞伯拉罕回答在陰間的財主道:「若不聽從(相信) 摩西和先知的話聖經,就是有一個人從死裡復活的(指讓人看見神蹟),他們也是不聽勸(不相信)。」

亞伯拉罕的意思很明白,就是人相信聖經,比用眼睛看見任何怪異(或超自然)的事物更可靠。人的眼睛由於生理、心理和環境的影響,能見度、輕視別人,自以為比別人理智。即使他們真的看見了什麼,仍然有種種藉口,不信終歸不信。

在這裡約伯可以給我們做個榜樣。他雖然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神),現在親眼看見你(神)。」【舊約】約伯記四十二章5.節)
可是這「親眼」絕不是指肉眼。他的意思是從苦難中的經歷體認出  神來,也就是以靈眼 ── 心眼看見了 神。

我們的言仰的起點和依據乃是信有  神,如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  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並信祂賞賜尋求祂的人。」

基督徒信  神創造天地、世界和人類,也相信  神是無所不能的,所以無條件接受聖經中一切的神蹟。人無法叫死人復活,並不能作為  神也無法叫死人復活的論據。

保羅說得好:「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什麼看作不可信的呢?」使徒行傳廿六章8.節)

人不能的事,就說 神也不能,此種想法正如我在公共汽車裡聽到一位五十左右紳士模樣的人一口咬定美國發射太空梭環境繞地球再安全返回的事為捏造(硬說播放的影片不過是卡通片)一樣不可理喻。

他的論據就是說一架鋼琴要抬上三樓尚且費九牛二虎之力,幾十噸的東西要打上天空去那有可能?像他(原來是廟裡的神棍)有法術的人都辦不到,美國人算什麼呢?許多人對  神的權能的想法就跟這個人差不多。

最後,關於 耶穌復活的事,有人主張說:「在這個教會淺信的時代,主 耶穌為什麼不常常顯現來加強信徒的信心呢?又在這個不信的世代,為何不多多顯現給基督教的反對者看叫他們悔改相信呢?」

對此我擬下十項理由作為答覆:

一,未必因此就能使人相信(參看路加福音十六章31節)

二,邪惡淫亂的世代  神不願意顯神蹟馬太福音十六章4.節)

三,主  耶穌不是魔術家,不以變魔術(行神蹟變把戲)為常業;

四,人常常看到  神,終必不以  神為  神(心存輕慢)  神也失去了尊嚴;

五,神是靈,人憑信始能見祂。如用肉眼可看到,那還有「信」的必要和意義呢?(參看約翰福音四章24節)

六,為要使我們得更大之福(參看約翰福音廿章19節)

七,未見祂而愛祂,方可得滿有榮光的喜樂(參看【新約】彼得前書一章8.節)

八,以肉眼可見的靈,恐怕不是真神,而是妖魔鬼怪或假基督(參看馬太福音四章5節,十三章26節節)

九,何必心急呢?我們終必得見祂的真體(參看【新約】約翰壹書三章2.節)

十,須知當你看見祂時,就是受審判的時候,如【新約】啟示錄一章7.節說節:「祂駕雲臨時,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說實在的,尚未得救的人不見祂倒好(還有悔改信祂的機會),而已經信祂得救的人,暫時不見祂又有何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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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文: 不只是人

兩個不信  神的人有次一道乘火車旅行,路上談起  耶穌的種種。有一位說:「他的生平可以寫成書,一定很有趣。」另一位答道:「嗯,你正是寫此書的最佳人選。你去把他的生平及個性一絲不苟地寫出來,去掉那些傷感的論調 .....別老提他的聖潔無疵;描繪出他的本色 ── 他頂多是個人上之人。」

這個建議真的付諸實行,書也寫成,書名為賓漢。提議的是昭昭有名的無神論者卡洛尼羅伯華勞,他愈多研讀  耶穌的生平事蹟與品性,愈不相信  耶穌只是個人上人。最後,和站在十字架腳下親見  耶穌被釘的百夫長一樣。他不得不說:「這真是  神的兒子。」

聖經上說:「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
(馬太福音十六章15~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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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11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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