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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倘若世上沒有窮人,我們就沒有藉著賙濟的機會來表現我們的愛;為的是叫我們不只是在言語上,也要在行為和真理上證實我們的愛心,若我們真愛基督,我們就會關心祂所愛的人。       ........司布真 

27. 為神學生作媒並證婚教訓

新郎新婦恭喜!兩家親長恭喜!感謝神,也讓我們和你們分享這一場歡喜。但願神更加歡喜!國人自古以來就稱兩姓合婚為「雙喜」,意即兩人歡喜,兩家歡喜。而我們基督徒卻認為人和人雙方都歡喜還不夠,例如參孫大利拉大衛拔示巴,他們雙方雖然歡喜,天上的神卻不歡喜。

所以基督徒與人做任何事(包括婚姻)不僅求人與人之間雙方歡喜,更要緊的是追求在人之上的神的歡喜。這樣就不止雙喜,而要求「三喜」了。

基督徒的最高當局乃是天上的  神,我們無論何事都要討祂的喜悅。如果祂不喜悅,不管人自認為如何理想、如何穩當、如何幸福都是靠不住的,尤其婚姻更是如此。

我這樣說你們切莫誤會,以為  神很愛找人的麻煩。人若不尊重祂,祂便攻擊報復。其實不然,你不尊重祂、不討祂喜悅,祂雖然會為你難過惋惜,但絕不會攻擊報復。縱然祂伸手攻擊,那也是祂愛的管教,你應該感謝領受。

一個人不尊重  神而行事,後來遭遇困難和痛苦,這是人離棄  神自然的結果!你做事不願與  神有干涉,就等於拒絕  神帶領、幫助與保護。試想婚姻的生活若沒有  神帶領、幫助與保護,在這邪惡、姦淫的世代中是何等的危險呢!因此我認為,  神祇要任憑人(對人的一切不聞不問),人就已吃不消了,何況  神再加以攻擊呢?

你們這一門親事我相信不但是雙方喜悅的,更是  上帝所喜悅的。照王明道先生所說,結合婚姻的正軌有三:
一,在教會中選擇對象,諸事遵照  神的旨意,不以人力強求,不用物力強取,不僅選擇信主的,更要選擇愛主,且甘心為主的;
二,由敬虔事奉  神尊長做主,如今日的主婚人都是名符其實的主婚人(雙方父親都是教會長老、傳教者)
三,請敬畏  神而且有見識的人士作媒,如今日的媒人乃是教會老牧師夫婦,不是一般社會人士;乃是心存一誠的牧師祖,不是手執十五根拐仗的媒人虎;且當媒人不為自己的好處,乃為  神國的利益。所以確信你們的家庭必蒙  神的賜福,將來你們所牧養的教會 ── 神的家也必蒙福。

你們是同蒙恩召獻身給主的,所以有關夫婦之道,毋需我再贅述,重要的還在  神與人面前的盟約。不過由於我們是傳道牧會的過來人,略知傳道人夫婦必須具備的條件與精神是什麼,所以不妨提出幾點供你們作參考。

【新約】提摩太前書四章12節 保羅告訴提摩太說:「不可叫人小看你(們)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這節經文的總意,是叫傳道人在一切善事上作信徒的楷模:

一、是言語。俗語說:「言多必失。」然而傳道人是奉差傳講,沒有不說話的自由,多言是必然的,且往往是必要的,但必須慎其所言;

二,行為。言語如支票,行為乃兌現。言行不一致是傳道人之大忌,必將成為人們心目中的拒絕往來戶,儘管你能言善道,如天花亂墜也無半點作用了;

三,愛心。愛心是行為最有力的明證。何謂愛心?就是有犧牲、克己的精神(參看【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三章)

四,信心。不僅傳講信心,更應實踐信心;

五,清潔。就是在言語上、行為上、愛心上、信心上都要清潔。以上這些不但在年輕時應留心,就是在中年(壯年)、老年更是如此。所以我常把本節首句改為:「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老」唸呢。

【新約】哥林多前書七章2.~5.節  保羅說:「但要免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這段經文教導夫妻應彼此交託、互相信任。

所以有人說,結婚之後,妻子等於把身子賣給了丈夫,丈夫也等於把身子賣給了妻子。又有人說,結婚之後,即是妻子自願變成丈夫的婢女,丈夫也自願變成妻子的僕人。既然如此,一個僕人,一個婢女;一個士久,一個銀心;一個善男、一個信女。更應同心忠誠地事奉共同的真主人  耶穌基督了。

有關夫婦的同心,應注意不可「凡事同心」,其傳道人更應分辨,在什麼事上可以同心,在什麼事上絕不可同心。回想我們(我和師母)牧會四十多年以來,蒙主憐憫,勉強使用,又得許多長執信徒(眾多弟兄姊妹)愛護協助,不至淪為教界的逃兵或成為「傳肚」,這都是由於夫婦在同心與不同心的事上未曾犯過大錯。

夫婦同心為主、同心愛人,固然可取。若夫婦同心冷心、灰心,放棄聖工,並同心貪世界,或為一些雞毛蒜皮小事同心與教會計較,鬧得天翻地覆,那是要不得的。

傳道人夫婦(信徒亦然)當像亞居拉百基拉的同心,卻不可像亞拿尼亞撒非喇的同心。同心為主作工可以,不可同心欺騙聖靈;同心熱心前進可以,不可同心灰心後退;可同心獻身為真理,不可同心改行做生意。

令兄翁恭修牧師伉儷是由我作媒的(他是長子),他在教界的表現和成就真讓我欣慰與驕傲。如今思惠(季子)又是我作媒,與幸美小姐結成一對,我切盼你倆不讓長兄專美於前。願主祝福你們!


一九八三年八月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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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至高之處

有一個癡婿每次到妻子家宴會,常被諸婿壓,坐下位,其妻心懷慚愧暗示他坐上座。
一天其妻和他同歸翁家,把酒讓坐之際,妻倚門斜目向上,指示坐高處。癡婿見庭中有梯,乃坐梯上。其妻急,更怒目之。婿不懂其意,大聲說道:「難道要我坐在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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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1983年8月30日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10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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