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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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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世上「美人」多薄命,原因第一由於驕傲;第二因驕傲而成為無知;第三因無知而被人愚弄。
所以被稱為「美人」者要小心,追求「美人」者更須戒慎。
基督徒則要追求在屬靈上成為基督心中的「美人」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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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九)」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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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至友耶穌(二)
1. 神與人的關係
2. 信主的人生有什麼
3. 愛心與公義
4. 責備(一)
5. 責備(二)
6. 劉美惠女士的略歷
7. 夫妻死別之哭
8. 苦命母子之哭
9. 親人相認之哭
10. 以掃後悔之哭
11. 兄弟重逢之哭
12. 轉身退去哭了一場
13. 急忙尋找可哭之地
14. 兄弟相認之哭
15. 生會與死別之哭
16. 為兄弟無知而哭
17. 追思與紀念(王秀英長老安息百日)
18. 信徒的房屋
19. 人生如船過海
20. 人生需要耶穌
21. 亞伯拉罕的子孫
22. 分別為聖
23. 宣言與選召
24. 祂來為我們做什麼
25. 至友耶穌(一)
26. 至友耶穌(二)
27. 為神學生作媒並證婚教訓
28. 生日感恩禮拜
29. 彌月感恩禮拜
30.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一)
31.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二)
32.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三)
33.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一)
34.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二)
35. 箴言廿八章3節研究(窮人欺壓貧民)
36. 箴言廿八章 5.節研究(壞人不明白公義)
37. 箴言廿八章6.節之研究(一)
38. 箴言廿八章6.節之研究(二)
39. 相信基督的復活
40. 人生與死亡(一)
41. 人生與死亡(二)
42. 司提反講論祖宗(追思禮拜用)
43. 黃府聖別禮拜(除偶像)
28. 生日感恩禮拜
澎湖伯講道集(九) ========= 新郎新婦恭喜!兩家親長恭喜!感謝神,也讓我們和你們分享這一場歡喜。但願神更加歡喜!國人自古以來就稱兩姓合婚為「雙喜」,意即兩人歡喜,兩家歡喜。而我們基督徒卻認為人和人雙方都歡喜還不夠,例如
參孫
與
大利拉
、
大衛
與
拔示巴
,他們雙方雖然歡喜,天上的神卻不歡喜。 所以基督徒與人做任何事
(包括婚姻)
不僅求人與人之間雙方歡喜,更要緊的是追求在人之上的神的歡喜。這樣就不止雙喜,而要求「三喜」了。 基督徒的最高當局乃是天上的 神,我們無論何事都要討祂的喜悅。如果祂不喜悅,不管人自認為如何理想、如何穩當、如何幸福都是靠不住的,尤其婚姻更是如此。 我這樣說你們切莫誤會,以為 神很愛找人的麻煩。人若不尊重祂,祂便攻擊報復。其實不然,你不尊重祂、不討祂喜悅,祂雖然會為你難過惋惜,但絕不會攻擊報復。縱然祂伸手攻擊,那也是祂愛的管教,你應該感謝領受。 一個人不尊重 神而行事,後來遭遇困難和痛苦,這是人離棄 神自然的結果!你做事不願與 神有干涉,就等於拒絕 神帶領、幫助與保護。試想婚姻的生活若沒有 神帶領、幫助與保護,在這邪惡、姦淫的世代中是何等的危險呢!因此我認為, 神祇要任憑人
(對人的一切不聞不問)
,人就已吃不消了,何況 神再加以攻擊呢? 你們這一門親事我相信不但是雙方喜悅的,更是 上帝所喜悅的。照
王明道
先生所說,結合婚姻的正軌有三: 一,在教會中選擇對象,諸事遵照 神的旨意,不以人力強求,不用物力強取,不僅選擇信主的,更要選擇愛主,且甘心為主的; 二,由敬虔事奉 神尊長做主,如今日的主婚人都是名符其實的主婚人
(雙方父親都是教會長老、傳教者)
; 三,請敬畏 神而且有見識的人士作媒,如今日的媒人乃是教會老牧師夫婦,不是一般社會人士;乃是心存一誠的牧師祖,不是手執十五根拐仗的媒人虎;且當媒人不為自己的好處,乃為 神國的利益。所以確信你們的家庭必蒙 神的賜福,將來你們所牧養的教會 ── 神的家也必蒙福。 你們是同蒙恩召獻身給主的,所以有關夫婦之道,毋需我再贅述,重要的還在 神與人面前的盟約。不過由於我們是傳道牧會的過來人,略知傳道人夫婦必須具備的條件與精神是什麼,所以不妨提出幾點供你們作參考。
【新約】
提摩太前書
四章12節
保羅
告訴
提摩太
說:
「不可叫人小看你
(們)
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
這節經文的總意,是叫傳道人在一切善事上作信徒的楷模: 一、是**言語**。俗語說:
「言多必失。」
然而傳道人是奉差傳講,沒有不說話的自由,多言是必然的,且往往是必要的,但必須慎其所言; 二,**行為**。言語如支票,行為乃兌現。言行不一致是傳道人之大忌,必將成為人們心目中的拒絕往來戶,儘管你能言善道,如天花亂墜也無半點作用了; 三,**愛心**。愛心是行為最有力的明證。何謂愛心?就是有犧牲、克己的精神
(參看
【新約】
哥林多前書
十三章)
; 四,**信心**。不僅傳講信心,更應實踐信心; 五,**清潔**。就是在言語上、行為上、愛心上、信心上都要清潔。以上這些不但在年輕時應留心,就是在中年
(壯年)
、老年更是如此。所以我常把本節首句改為:
「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老」
唸呢。
【新約】
哥林多前書
七章2.~5.節
保羅
說:
「但要免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
這段經文教導夫妻應彼此交託、互相信任。 所以有人說,結婚之後,妻子等於把身子賣給了丈夫,丈夫也等於把身子賣給了妻子。又有人說,結婚之後,即是妻子自願變成丈夫的婢女,丈夫也自願變成妻子的僕人。既然如此,一個僕人,一個婢女;一個士久,一個銀心;一個善男、一個信女。更應同心忠誠地事奉共同的真主人 耶穌基督了。 有關夫婦的同心,應注意不可「凡事同心」,其傳道人更應分辨,在什麼事上可以同心,在什麼事上絕不可同心。回想我們
(我和師母)
牧會四十多年以來,蒙主憐憫,勉強使用,又得許多長執信徒
(眾多弟兄姊妹)
愛護協助,不至淪為教界的逃兵或成為「傳肚」,這都是由於夫婦在同心與不同心的事上未曾犯過大錯。 夫婦同心為主、同心愛人,固然可取。若夫婦同心冷心、灰心,放棄聖工,並同心貪世界,或為一些雞毛蒜皮小事同心與教會計較,鬧得天翻地覆,那是要不得的。 傳道人夫婦
(信徒亦然)
當像
亞居拉
與
百基拉
的同心,卻不可像
亞拿尼亞
和
撒非喇
的同心。同心為主作工可以,不可同心欺騙聖靈;同心熱心前進可以,不可同心灰心後退;可同心獻身為真理,不可同心改行做生意。 令兄
翁恭修
牧師伉儷是由我作媒的
(他是長子)
,他在教界的表現和成就真讓我欣慰與驕傲。如今
思惠
君
(季子)
又是我作媒,與
幸美
小姐結成一對,我切盼你倆不讓長兄專美於前。願主祝福你們!
一九八三年八月卅日
....................
..
摘文:
**
至高之處
**
有一個癡婿每次到妻子家宴會,常被諸婿壓,坐下位,其妻心懷慚愧暗示他坐上座。 一天其妻和他同歸翁家,把酒讓坐之際,妻倚門斜目向上,指示坐高處。癡婿見庭中有梯,乃坐梯上。其妻急,更怒目之。婿不懂其意,大聲說道:「難道要我坐在天上?」
....................
原文著作時間:1983年8月30日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10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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