譭謗的意思就是說人不實的壞話, 神的兒女 ----- 真基督徒是不會故意譭謗人的,然而由於傳聞不實、觀察錯誤,或因成見引起誤會,均有可能犯上譭謗之罪。關於譭謗之事,聖經中有許多寶貴教訓,讓我們來查考一下:
【舊約】出埃及記廿二章 28節:「不可譭謗 神,也不可譭謗你們百姓的官長。」
俗語說:「天高皇帝遠。」隨便埋怨、譭謗他幾句有什麼關係?可是 神告訴我們,不可譭謗祂,也不可譭謗百姓的官長,因為 神作事高深莫測,官長施政也有其長遠計劃,我們因不明白而隨便(不負責任的)譭謗是有害無益的。
不過我們從本節可知,連 神和官長都有人會譭謗,何況一般人呢?所以基督徒受譭謗時要像保羅一樣,將譭謗視之為極小之事。(如【新約】哥林多前書四章 3節記載:「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
多少信徒、長執、傳道人遭受一點譭謗就沈不住氣,不是上門算帳(理論)就是登報澄清(辯駁),再不然就以譭謗還譭謗(以牙還牙)。
如某教會就曾這麼說:「呂牧師既然膽敢譭謗我們,我們就造謠譭謗他!」其實我並沒有譭謗他們,只是因為他們犯錯又不肯接受規勸,只好公開指責。如先知拿單乃奉命指責大衛犯罪的事實,並非因私怨而造謠大衛的人格。
所以我們要小心,別人以為人家說我不中聽的話,就是在譭謗我 。我們知道,法利賽人說 主 耶穌靠著別西卜趕鬼是在譭謗主 耶穌;反之,我們從不以 主 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為譭謗。
基督徒或教會領袖(牧長)受到人家的譭謗一點也不奇怪!主不是這樣說嗎?「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譭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舊約】以賽亞書五十一章 7節:「知道公義、將我訓誨存在心中的民,要聽我言,不要怕人的辱罵,也不要因人的譭謗驚惶。」本節也給了受譭謗的人莫大的安慰與鼓勵。我還覺得使徒彼得在他的書信中多次提到譭謗的事,其教訓至為寶貴,必須列舉出來:
【新約】彼得前書二章 1節:「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譭謗的話。」可見「一切譭謗的話」也包括在聖徒生活中必須除去的諸惡行之內。
同章 12節:「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你們是作惡,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榮耀歸給 神。」
以事實證明人家(尤其敵人)說我們的種種都是譭謗。這比任何啟事、聲明、斬雞頭發誓有效得多。不但會令人欽敬信服,神也必因此得榮耀。
中共大陸的人民宣傳說,台灣人民生活是多麼苦、多麼慘,吃的是香蕉皮,穿的是紙衣,住的是水泥桶等等,大陸人民多是半信半疑。
直到最近(編者按:此文撰寫日期約在台灣退出聯合國的時期)與美國建交之後,有機會聽聞一些自由地的消息,才得知台灣人民生活的真實情況。因而在武漢出現了嚮往寶島人民自由幸福的大字報。
該大字報就中共對台灣人民生活情形誣衊:「水深、火熱、節衣、縮食」提出反承說。「水深」,指開闢台中港,可容納自建的四十五萬噸級油輪,吃水當然很深;「火熱」,指台灣家庭已電氣化,冬天能享受暖氣;「節衣」,指服飾多杉多姿,平時穿的都如過節一樣,且比老式衣服節省布料;「縮食」,指營養太好,需要減肥。
事實是使謠言(譭謗)不攻自破的武器。我們在外邦人面前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我們(基督徒)的,因看見我們的好行為而漸漸歸向基督。
【新約】彼得前書三章 16節:「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譭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
常有些人求教我引人歸主的秘訣,我即以本節經文回答他。因為人們不信主多因對基督教或基督徒有所不滿和誤會,例如說基督教不重視孝道,那麼基督徒只要把孝道的好行為表現出來不就成了嗎?其他的事也儘管依此法去做,終必獲勝。
我十六歲信主時,全村的人「嗚鼓而攻」,都說家父生了我這不肖子何其不幸!又舉出基督教的種種不好的傳言為證。我當時無從反駁,只有心裡暗暗立志,要把基督教的美善行出來給他們瞧瞧。果然最後我得勝了,那些譭謗全都變成了稱讚,真是感謝主!
同四章4節:「他們(外邦人)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譭謗你們。」
基督徒不但不怕謗,有時倒要為被譭謗而歡喜呢!因為這是我們不與人家「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而引起的。他們不知這是「分別為聖」,反以為「怪」,如約瑟在波提乏妻子眼中就是個不解風情的怪」,所以他被譭謗而坐牢。可是 神卻喜歡這樣的「怪」(與世有別),終於他成為埃及的宰相。
彼得後書二章 2節:「將有許多人隨從他們(假師傅)邪淫的行為,便叫真道因他們的緣故被譭謗 」
本節提到因教會惡劣的領袖和隨從之緣故,真道被譭謗。在末世屬於此類的譭謗最多,且叫真基督徒甚難向人解釋。因為那些人劣跡昭彰,事實俱在,我們無法否認,更不能為它掩飾。
同章10節:「那些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他們膽大任性,譭謗在尊位的地不知懼怕。」
犯罪不知改最可怕的後果就是強詞奪理與膽大妄為,以至肆無忌地譭謗尊貴的主,他們竟敢說出:「我犯罪是 神的旨意」、「我犯罪與主同樣是道成肉身」、「我犯罪證明耶穌的血有問題」等話來,這些人的結果如何,看下面經文便知:
同章12節:「但這些人好像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以備捉拿宰殺的。他們譭謗所不曉得的事,正在敗壞人的時候,自己必遭遇敗壞。」
本節有三句至為可怕的話:
一、沒有靈性。(人是有靈性的,沒有靈性便不是人了)
二、畜類。(就是禽獸)
三、以備捉拿宰殺的。(意為命中註定、如畜類之死)
基督徒不可譭謗人,更不可譭謗主。須知譭謗者必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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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們永遠不用去答覆人的攻擊。如果失敗是在我,我就當擔白承認;若不在我,交託給主就好了。 .......... 達秘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3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