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無論怎麼想,人都不是動物(指畜牲、禽獸)。卻又有人說,無論怎麼看,人總是畜牲、禽獸 --- 動物。這兩種相反的說法均有「對」的一面。
依【舊約】創世紀二章7.節所記:「 耶和華 神用地上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本節指出人屬地部份像一般動物,屬靈部份則和一般動物截然不同。所以【舊約】傳道書十二章7.節 這樣說:「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從其「造」與「歸」,就可看出人與動物明顯的不同來。
不過,在世上的人其生活往往像禽獸,如【新約】猶大書10節說:「他人的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
又【新約】彼得後書二章12節說:「但這些人好像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以備捉拿宰殺的 ……」
【舊約】詩篇四十七篇中也有三節提到人如同畜類,如10節:「他必見智慧人死;又見愚頑人和畜類人一同滅亡,將他們的財貨留給別人。」
12節:「但人居尊貴中不能長久,如同死亡的畜類一樣。」(差別在人死後有埋葬,不見其腐爛情形)
20節:「人在尊貴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
為什麼聖經只說人如畜類,何不乾脆說人就是畜類呢?因為根本上人既不是牲畜,也不是禽獸,甚至不是所謂的動物。因為 創世紀一章27節明記:「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所以無論男女都該活出像 神的樣式,越像 神者,越可算為「真正的人」。
台灣俗語說:「一樣米、養百樣人。」所謂百樣不是指種族、膚色的不同,而是指內在及生活表現的差別,例如亞伯是一樣,該隱又是一樣;掃羅是一樣,大衛又是另一樣。
基督徒在 神所喜悅的善事上,應該力求跟人一樣。而在 神所憎惡的壞事上,卻要徹底堅持不與人同樣,如洪水氾濫前的挪亞。(參看【新約】哥林多後書六章14~18節)
各種貨物有等級,各種錢幣有價差,人更是如此。有人把人分成三等,也有人把人分成四等。分成三等者:
1. 上等人 ── 只盡義務,不求權利的人;
2. 中等人 ── 盡了義務,要享權利,享了權利,肯盡義務的人;
3. 下等人 ── 只知享權利,不肯盡義務的人。
分成四等者:
一、隱惡揚善者聖人也;
二、好善隱惡者賢人也;
三、分別善惡無當者庸人也;
四、顛倒善惡以快讒謗者小人也。
這兩種區分法都可作為基督徒自我反省之參考。基督徒在 神面前都該像大衛一樣謙卑,正確認識自己。如【舊約】列王紀上廿九章14~15節 他說:
「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禰(神)而來;我們把從禰而得的獻給禰。我們在禰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與我們列祖一樣;我們在世的日子如影兒,不能長存(或沒有長存的指望)。」
保羅也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末句)又說:「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 神的恩才成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前半)
當艾森豪做美國總統的時候,有一天他問他的一個助手說:「你是否願意接受某項責任比較重的工作?但同時待遇也會較較高些。」那人思索了一下回答:「不!我沒有能力勝任那件工作,我只是一個第二號人物。」艾森豪對他的回答感到希奇,一方面也賞他有自知之明而且誠實,便對他說:「社會上最需要的實在是有能力的第二號、第三號人物呢!」
艾森豪這話確實值得我們深思猛省。試想今日社會(政黨)、教會(長執)問題叢生,千迴百折,令人病心,癥結在那裡?無非第一號人物大多之故也。保羅說:「我憑著 神所賜給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新約】羅馬書十二章3.節)
今日社會與教會中連看自己合乎中道的人尚且甚少,至於像我 主所說的:「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馬太福音廿章26~27節)
更是難以奢求景象矣!在 神的教會裡,所需要的是爬上台(或桌)去的第一號風頭人物,而是在台下聆聽主的道又出去默默耕耘(行道、傳道),不想排名居位的平信徒。
人只要做一個真正的人,信徒只要做一個真正的信徒。至於成為第畿人物並不重要,如【舊約】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後半說:「耶和華不信人看人,人是看外貌(包括一些名銜頭銜),耶和華是看內心(是否盡份盡責、遵行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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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90年3月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元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