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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愛,是一種啞子也能夠講,聾子也能夠聽懂的言語。       ........ 

30. 跟自己比

起初亞當夏娃被引誘吃了禁果,因而發現自己赤身露體,不敢面對上帝。【舊約】創世記三章11~13節記載: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亞當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喫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麼?那人亞當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從這段  神與 --- 亞當夏娃的問答證實我們的一句老成語:「怨天尤人」的確是人的通病。在此一簡單的話裡正顯出人的特性,就是:
「我跟人相比,心安理得,問心無愧,我也是被害者之一,我沒有過錯,更不必負責。」即使無法像亞當尤人(推給夏娃,也可以效夏娃怨天(到底蛇從那裡來?)

世人拿自己跟人比,都自認為比別人還良善得多。就算壞也自認不會像別人(或某人)那麼壞,正如【新約】路加福音十八章11節  主耶穌所描述:「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稅吏。」法利賽人的心態正好代表世人的心態。

許多丈夫對太太說:「我有什麼不好?今日社會上比我更風流的男人可多著!如果你能見識見識,恐怕你對我感謝都來不及呢!還有什麼可以不滿的?」

還有一些媳婦對婆婆、婆婆對媳婦、兒女對父母、父母對兒女、學生對老師、老師對學生、工人對僱主、僱主對工人也都有類似的「相比之下還是我好」的意識。

所以打官司時兩造總是互不認錯,即使敗訴也不服判決,還要提出上訴。而夫婦吵架也是你來我往,找人評理,總是認定自己有理、錯在對方。所謂「半斤八兩」只是旁觀者(第三者)的看法,當事人絕不承認:「我與他差不多,雙方都有不對」是公平的評斷,以致小如芝麻蒜皮的事都無法解決。

以上所提的是屬於個人方面。其實這種「跟人相比」的現象也發生在家庭、社會、國家民族方面,而且問題會更嚴重。就個人而言,拿自己的學歷知識、身世背景、經濟財富、健康容貌、婚姻事業跟別人比較,結果要不是自高狂傲,便是自賤菲薄。

至於拿自己的國家社會跟別人的相比,則很可能產生不平不滿,認為無論政治、經濟、交通情況樣樣不如人,非流底革新甚至採取暴力革命不可。

事實上自己的國家社會未必有那麼糟,別人的也不見得好到那裡去,恐怕只是自己「人在福中不知福」而己。記得小時候(約六十多年前)常聽我老祖母抱怨道:「天下沒有一個人像我的命那麼苦!」其實她的腳從未走出廿公里外(連馬公鎮上都沒有去過),焉能確知「天下」的情況呢?

據我的觀察,與人相比而獲致正面效果(如更謙卑、知足、感恩、勤奮、向上等)的並不多見,所謂「人比人,氣死人。」的話正可證明跟人比的不良效果。故此我認為與其跟人比,不如跟自己比。

絕大多數的人在一生中無時無地不在拿自己跟別人比,如在學校跟同學,在家庭跟兄姐比,在辦公廳跟同事比,在社會跟左鄰右舍比。
比什麼呢?比金錢,比服飾,比事業,比丈夫、兒女,甚至比太太的身材(真是走火入魔也),因此曾經發生丈夫因太太「價高『貨』不實」,訴請離婚之悲劇(也是笑話)

人們在作比較時,從來不問所比的雙方(別人與自己)是否已盡了最大的努力、是否已發揮了個人最高的潛力、是否現在比去年或昨日更進步,而只關心表面的成績以決定你贏我或我贏他。殊不知各人的天賦、恩賜、專長、機遇各不相同,例如甲有二百斤的力氣,乙只有一百斤的力氣。但甲只肯挑一百斤,乙卻願意挑八十斤。你怎可根據表面的重量而判定甲優於乙呢?

耶穌對此最為瞭解,所以祂曾稱讚一個窮寡婦的善,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兩個小錢)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路加福音廿一章3.~4.節)

有人說,評估一個人的成就(靈程、信心包括在內)不能取決於別人對他的毀譽,也不在於他與別人相比優劣,而要看他是不是已盡了最大的努力、是不是已發揮了最高的潛力,是不是已比昨日的他更進步了而定。這樣看來,自己跟自己比才是最合理而有用的,如【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8.~10節 保羅說:

「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  神的教會。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  神的恩才成的;並且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  神的恩與我同在。」
保羅在把自己的「從前」跟「今日」比較之下,不由得深深感謝  神的鴻恩。

當今許多人都不記得自己從前的衣、食、住、行、育、樂、醫......如何的缺乏,以及信教如何的不自由、傳道如何受限制.....等等,所以也就不曉得今日有豐富的享受與自己的行動而感恩。

我憑良心真話,我有點懷疑,是不是覺得「今日」比「從前」好只有我這出身貧賤的「澎湖伯」一人而已,別人卻是「從前」的一切都比「今日」更好的呢?

若然,則尚請大家饒恕我這個全然生在罪孽中的人吧!(參看約翰福音九章34節)我只是把自己的「從前」跟自己的「今日」比,別無其他的存心。

切盼  神的兒女能把「跟自己比」應用於敬虔、靈修、聚會、傳道、救靈、捐獻、愛人、行善.....的事上,而追求向上、進步,如 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新約】腓立比書三章13節)

基督徒應該瞭解,今日之我跟昨日之我相比若是一樣,便是退步,所以務必日日進、又是進、不斷地進!(參看 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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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90年3月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元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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