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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倘若世上沒有窮人,我們就沒有藉著賙濟的機會來表現我們的愛;為的是叫我們不只是在言語上,也要在行為和真理上證實我們的愛心,若我們真愛基督,我們就會關心祂所愛的人。       ........司布真 

32. 行善受苦

人生在世,苦難患難是免不了的。
耶穌曾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

【舊約】約伯記七章 1.節首句 也說:「人在世上豈無爭戰麼?」這爭戰指的便是苦難。人生的最後是死亡一戰,人人一樣,絕無例外。

所以我們必須認清遭遇苦難的必然性,也必須有迎戰苦難的心理準備,同時更必須瞭解苦難患難的意義,如【舊約】詩篇一一九篇 71節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神)的律例。」

許多基督徒都認為患難、苦難是因離棄 神、也罪而來,所謂「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新約】加拉太書六章7.節末句)

其實未必盡然。聖經和歷史告訴我們,許多患難與苦難是義人獨有的,如 詩篇三十四篇19節首句 說:「義人多有苦難。」義人所受的苦難多是明知而自己迎上去的,所謂「自討苦吃」是也。

那些殉道的先知無一不屬於這一類(參看馬太福音五章10~12節)。所以基督徒,尤其教會的牧長無需懼怕為義受苦,如【新約】彼得前書三章14節說:「你們就是為義愛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

「背十字架」這話以口說或以筆寫,與其他的話同樣簡單容易。然而真的要背十字架如同 耶穌所背的一樣,那就非常不簡單了。十多年來十字園問題無法解決...,即無人願意背十字架 ---- 充當得罪人的角色。

這個事例顯示「好」牧師太多,因而教會犯罪不易悔改。這與「好」人太多,以致世俗人難於信 主是同樣的道理。先知死於拜偶像鬼神的人之手我們一點也不感驚訝,可是 主耶穌卻告訴我們一件令人恐怖的事,祂說:「因為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能的。」(路加福音十三章33節末句)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耶路撒冷是什麼地方呢?它被稱為聖城,是神殿(聖殿)的所在地,又是祭司長、祭司群及民間文士住的地方。這班人都是依靠聖事吃飯,對聖經尤其神律法非常熟悉。

他們不但明白律法的大網,而且是律法細則的解釋者,有如今日之大法官,他們管理聖殿裡裡外外的事,甚至「生財有道」,把聖殿門口也出租給商人當家畜市場。他們教導人守安息日,甚至連行善、救命的事都不可作(參看馬可福音三章4.節),可是他們自己卻在安息日進行殺人 計畫 ........ 除滅 耶穌的計劃(馬可福音三章 6.節)

他們也知道很多有關基督的事。當基督降生時,東方博士來到耶路撒於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那裡?」希律王為答覆他們及對付此事,馬太福音二章4.~6.節 記載:

「他就召齊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問他們說,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回答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阿,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

由此可知,他們不僅對律法有把握,對先知也知之甚詳。只可惜他們自己卻不相信這一套,難怪 主耶穌告訴我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傚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馬太福音廿三章 3.節)

他們向希律指出基督會出生在伯利恆,而自己卻對這件事沒有絲毫興趣,不跟博士去伯利恆一看究竟。可見他們對彌賽亞是何等的冷漠啊!

嗚呼!聖城耶路撒冷竟成為神棍 ─── 祭司長、長老、文士、法利賽人盤據的地方,難怪  主耶穌會為它難惜說:「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馬太福音廿三章37節)

馬太福音廿四章1.~2.節記載:耶穌出了聖殿,正走的時候,門徒進前來,把殿宇指給祂看。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麼?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

耶穌從現在的現象可以很清楚的看出將來的景況。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不得不擔憂今日教會若不悔改,將來所將面臨的命運是如何的可怕!所以堅決走憂人所不憂、樂人所不樂的路。這在一般聰明人的眼中便難免成為有福不享大傻瓜、自討苦吃愚不可及的笨牛了。

有人說, 耶穌若不開口直指「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祂便可免死於十字架上。主耶穌自己不假冒為善就好了,何必指責別人,自惹殺身之禍呢?

有主耶穌的失敗為鑑,便有人振振有辭地勸我:不要不自量力,還是放下那笨重無比痛苦非凡的十字架吧!不如做一個嘻嘻哈哈、凡事都說「平安!平安!」

與人無爭、和氣致祥、胸前掛滿了人家為感謝你做媒或主持破土典禮、開幕典禮、介紹房地產....或慶賀你擔任什麼長幾年、什麼員多久而致贈的純金十字架,不是風光榮耀、名利兼收嗎?

而且連 主耶穌也說過:「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何必食古不化呢?主 耶穌曾經對淫婦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你也可以對竊佔墓地的教會說:「我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以後不要再竊佔其他公物。」那不是皆大歡喜、天下太平嗎?(參看馬太福音十章16節、約翰福音八章11節)

可是這種似是而非的道理是我和我們教會無法接受的,這也便是我們必須受苦的理由。但是我們可以從聖經的話得到安慰與鼓勵,如【新約】彼得前書三章17節說:神的旨意苦是叫你們因行善(不忍坐視教會犯罪且不悔改,故力爭到底)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新約】加拉太書六章 9.節說: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求主堅固我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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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0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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