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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信心小的人,將心帶到天上;信心大的,將天帶到心裡       ........司布真 

18. 補滿基督的患難

【新約】歌羅西書一章24節 保羅說:「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得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現代中文譯本經文為:「我現在倒覺得為你們受苦是一件快樂的事。因為我在肉體上受苦,等於繼續在擔受基督為着祂的身體,就是祂的教會所忍受而未完成的苦難。」

基督徒一生的道路都是走上十字架的過程。十字架的苦與死是完全的大患難,是偉大光輝無比的。難道還有什麼缺欠麼?保羅怎麼敢斗膽說他要予補足呢?豈不是一種妄想嗎?

其實他所謂補足,並非要在十字架上加些什麼,而是體主愛心,願意繼續為基督為教會受些小患難的意思。正如他在提摩太後書二章12節說:「我們若能忍耐(忍受患難),也必和祂一同作王。」

保羅是個以基督之心為心、愛教會的人。基督怎樣愛教會,保羅也照樣效法基督。所以他說:「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他一生也確實如其所言的做了。如【新約】哥林多後書十一章 23~29節記載:

「我保羅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着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不包括使徒行傳廿七章 27~33節寫的十四天)

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盗賊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的身上。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也許有人認為保羅患了良心(靈性)過敏症。他何必受那麼多本可躲得開的患難痛苦呢?他儘可像其他使徒一樣結婚 ....... 有太太、領薪水、過安定生活;也可以見風轉舵而一風順。

誰叫他自找麻煩、自討苦吃,偏要跟自己同胞猶太人作對呢?難道他還不知 主   耶穌最後死在誰的手裡嗎?他能強於他的主(基督耶穌)嗎?我想這事實和利害他比誰都清楚,也正因為那麼清楚,他才決心走這一條十字架的道路。

主  耶穌走的是十字架(痛苦)的道路,祂也吩咐人要跟祂走這一條路,如馬太福音十章38節祂說:「不背着他的十字架(各人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保羅之所以不怕患難痛苦,反而覺得快樂,即因他認為這是在背十字架跟從主,又是為基督的身體 ------- 教會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也就是以有份於基督的患難為莫大的榮耀之故。

保羅倘若以外表的宗教地位(頭銜)為榮,他的條件比誰都優越,如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2~23節他說:「他們是希伯來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麼?我也是;他們是基督的僕人麼?(我說句狂話),我更是。」

使徒行傳廿二章3.節他又說:「我原是猶太人,生於基利家大數,長於這城裡(首善之區耶路撒冷都城)。在迦瑪列門下按着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  神,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

保羅不僅在宗教的外表有他人不及的王牌,他在政治上還持有羅馬的市民樣(公民)呢?正如在擁有美國籍的人可以左右逢源、進退自如一樣,他如果有意在教界位居要津,坐享富貴尊榮是毫無問題的。

他為什麼自願比人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過重呢?難道他在人格上、私生活方面有什麼缺陷嗎?絕對不是。他對於治已比誰都謹嚴,如林多前書九章27節他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

由此可證明他真是個以行道來傳道的人。至於經濟能力與生活供給,更少有傳道人能和他相比,如使徒行傳廿八章30節記載: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住了足兩年。」由此可見保羅私人頗有一些錢。

再看使徒行傳廿章33~34節他說:「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我這兩隻手常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他真是一個自給自足的傳道者。(參看哥林多前書九章13~15節)

保羅說:「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這話不是靈性的驕傲,也非言過其實的妄想。乃是他愛主、愛主的身體 --- 教會,志願力行十字架的道路。

許多人對於我某人為什麼不舒舒服服、輕輕鬆鬆地過晚年,偏要自找苦吃(指為十字園問題與同工作對),而感到莫名其妙。我說要解答這個疑問,最好看保羅如何做。

然而必有不少人會譏笑我竟敢與保羅比擬。(如某同工的妙論謂「呂牧師既不是   耶穌,那有資格勸人甚至勸教會悔改?」)不錯,我不是保羅,也萬萬不及保羅。可是我效法保羅總沒有錯吧?保羅不是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麼?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節)

保羅多受苦難,不是因為不識時務,不通人情。哥林多前書九章13~23節告訴我們,保羅比誰都富有社會性,善於與人交往。他之所以多受苦難,唯一的原因乃是不與惡妥協,情願跟從基督走十字架的道路,以此為榮,以此為樂。

其實   耶穌對當日那些仇視祂的人(法利賽人、文士、祭司、長老們)所指責的話(載於馬太福音廿三章),只要更改兩個字 --- 將「」改為「」,將「」改為「」,則其後果必大不相同。可能他們本來要喊的「把祂釘十字架」會變成「把祂立為我們的王」呢。

然而 主  耶穌卻存心順服   神,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參看【新約】腓立比書二章8.節)保羅深體基督的聖心,又為愛主並主的身體 -----「教會」,所以願意以受苦為樂,也就不足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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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三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元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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