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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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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教會可以沒有冷氣,可以沒有地毯,也可以沒有電子琴,可是不能沒有愛心。沒有愛心的教會就是沒有主的生命。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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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三)」目錄
MarkDown
17. 「平安」的真諦
1. 澎湖伯的見證
2. 人類與家庭
3. 信主的家庭
4. 聚會與禮拜
5. 保守你心(箴言論心)
6. 長執改選前的感言
7. 鵜鶘落成感恩禮拜
8. 正月初一
9. 信
10. 基督教的情理
11. 基督教的孝道
12. 拖延與陶醉
13. 入聖之道
14. 談效法
15. 思而後行
16. 剛強
17. 「平安」的真諦
18. 補滿基督的患難
19. 第一志願
20. 捨近圖遠
21. 復活的救主
22. 信、望、愛
23. 誰叫你作義工
24. 要作什麼義工
25. 變成小孩的樣式
26. 夫婦相待之道
27. 節儉
28. 復活與永生
29. 得勝的方法
30. 得勝的模範者
31. 保羅的喜樂
32. 家鄉
33. 初代教會的特點
34. 結局
35. 不同的舉目
36. 忍耐到底
37. 和睦與聖潔
38. 僥倖心理
39. 本是同根生
40. 思念
41. 以老底嘉教會為鑑
42. 「人心不古」與「食古不化」
43. 行為的前奏
44. 感恩的模範者
45. 無恒善變
46. 日本基督徒真誠悔改(日本基督合同教會)
19. 第一志願
澎湖伯講道集(十三) ==========
【新約】
歌羅西書
一章24節
保羅
說:**
「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得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
現代中文譯本
經文為:
「我現在倒覺得為你們受苦是一件快樂的事。因為我在肉體上受苦,等於繼續在擔受基督為着祂的身體,就是祂的教會所忍受而未完成的苦難。」
基督徒一生的道路都是走上十字架的過程。十字架的苦與死是完全的大患難,是偉大光輝無比的。難道還有什麼缺欠麼?保羅怎麼敢斗膽說他要予補足呢?豈不是一種妄想嗎? 其實他所謂補足,並非要在十字架上加些什麼,而是體主愛心,願意繼續為基督為教會受些小患難的意思。正如他在
提摩太後書
二章12節說:
「我們若能忍耐
(忍受患難)
,也必和祂一同作王。」
保羅
是個以基督之心為心、愛教會的人。基督怎樣愛教會,
保羅
也照樣效法基督。所以他說:
「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他一生也確實如其所言的做了。如
【新約】
哥林多後書
十一章 23~29節記載:
「我
(
保羅
)
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着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
(不包括
使徒行傳
廿七章 27~33節寫的十四天)
;
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盗賊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的身上。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也許有人認為
保羅
患了良心
(靈性)
過敏症。他何必受那麼多本可躲得開的患難痛苦呢?他儘可像其他使徒一樣結婚 ....... 有太太、領薪水、過安定生活;也可以見風轉舵而一風順。 誰叫他自找麻煩、自討苦吃,偏要跟自己同胞猶太人作對呢?難道他還不知 主 耶穌最後死在誰的手裡嗎?他能強於他的主
(基督耶穌)
嗎?我想這事實和利害他比誰都清楚,也正因為那麼清楚,他才決心走這一條十字架的道路。 主
耶穌
走的是十字架
(痛苦)
的道路,祂也吩咐人要跟祂走這一條路,如
馬太福音
十章38節祂說: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
(各人自己的十字架)
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保羅
之所以不怕患難痛苦,反而覺得快樂,即因他認為這是在背十字架跟從主,又是為基督的身體
-------
教會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也就是以有份於基督的患難為莫大的榮耀之故。
保羅
倘若以外表的宗教地位
(頭銜)
為榮,他的條件比誰都優越,如
哥林多後書
十一章22~23節他說:
「他們是
希伯來人
麼?我也是;他們是
以色列人
麼?我也是;他們是
亞伯拉罕
的後裔麼?我也是;他們是基督的僕人麼?
(我說句狂話)
,我更是。」
在
使徒行傳
廿二章3.節他又說:
「我原是猶太人,生於
基利家
的
大數
,長於這城裡
(首善之區
耶路撒冷
都城)
。在
迦瑪列
門下按着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 神,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
保羅
不僅在宗教的外表有他人不及的王牌,他在政治上還持有
羅馬
的市民樣
(公民)
呢?正如在擁有
美國
籍的人可以左右逢源、進退自如一樣,他如果有意在教界位居要津,坐享富貴尊榮是毫無問題的。 他為什麼自願比人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過重呢?難道他在人格上、私生活方面有什麼缺陷嗎?絕對不是。他對於治已比誰都謹嚴,如
哥
林多前書九章27節他說: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
由此可證明他真是個以行道來傳道的人。至於經濟能力與生活供給,更少有傳道人能和他相比,如
使徒行傳
廿八章30節記載:
「
保羅
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住了足兩年。」
由此可見
保羅
私人頗有一些錢。 再看
使徒行傳
廿章33~34節他說:
「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我這兩隻手常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他真是一個自給自足的傳道者。
(參看
哥林多前書
九章13~15節)
保羅
說:
「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這話不是靈性的驕傲,也非言過其實的妄想。乃是他愛主、愛
**主的身體**
--- **
教會
**,志願力行十字架的道路。 許多人對於我
呂
某人為什麼不舒舒服服、輕輕鬆鬆地過晚年,偏要自找苦吃
(指為
十字園
問題與同工作對)
,而感到莫名其妙。我說要解答這個疑問,最好看
保羅
如何做。 然而必有不少人會譏笑我竟敢與
保羅
比擬。
(如某同工的妙論謂「
呂牧師
既不是
耶穌
,那有資格勸人甚至勸教會悔改?」)
不錯,我不是
保羅
,也萬萬不及
保羅
。可是我效法
保羅
總沒有錯吧?
保羅
不是說: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麼?
(
哥林多前書
十一章1.節)
保羅
多受苦難,不是因為不識時務,不通人情。
哥林多前書
九章13~23節告訴我們,
保羅
比誰都富有社會性,善於與人交往。他之所以多受苦難,唯一的原因乃是不與惡妥協,情願跟從基督走十字架的道路,以此為榮,以此為樂。 其實
耶穌
對當日那些仇視祂的人
(法利賽人、文士、祭司、長老們)
所指責的話
(載於
馬太福音
廿三章)
,只要更改兩個字 --- 將「
**
假
**
」改為「
**真**
」,將「
**禍**
」改為「
**
福
**
」,則其後果必大不相同。可能他們本來要喊的「把祂釘十字架」會變成「把祂立為我們的王」呢。 然而 主
耶穌
卻存心順服 神,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參看
【新約】
腓立比書
二章8.節)
。
保羅
深體基督的聖心,又為愛主並主的身體 -----「教會」,所以願意以受苦為樂,也就不足為怪了。
............................................
..............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三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元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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