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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人一定要在生命中較小的事情上遭受挫折,然後才能了解較大部份的全部價值       ........部爾衛 

37. 緣故(二)

在「緣故」第一講,我曾提及三處聖經創世紀十八章 26、29、30、31、32   神答應亞伯拉罕禱告,倘若在所多瑪城音五十、四、三十、二十、十個義人,便為他們的緣故不毀滅它,【舊約】創世紀卅章27節拉班承認   神賜福給他是為雅各的緣故,所以求雅各仍然與他同住;

【舊約】撒母耳記下十八章 5節大王吩咐約押比篩以太說,你們要為我的緣故,寬待那少年人押沙龍。以上三個「緣故」對我們的教訓是:

一、肯定義人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所以我們必須反省,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是造福於人的,還是貽禍於人的。

二、也要反省自己與人相處是帶給人好處,還是帶給人損失;人家是歡迎你同住,還是巴不得你早日離開。

三、大衛王吩咐眾將的話,不由使我想到今日萬王之王 主  耶穌在  神面前怎樣為我們代求,為祂的緣故再給我們悔改的機會

以下我們繼續從聖經中找出幾個富有教訓的「緣故」:

撒母耳記下十七章 29節:大衛說,我作了什麼呢?我來豈沒有緣故麼?」

這是年幼牧童 大衛回答他長兄以利押的話。當時以色列人正和非利士人打仗,兩軍對壘之際掃羅王統率下的以色列人處於劣勢,甚至閉城不敢應戰,原因有「內在」和「外在」兩方面:

內在的是掃羅王犯惡魔毛病不斷發怍,自身難保,大大地影響人心士氣;外在的是非利士軍中有巨人歌利亞,他身高力壯、吼叫如雷,像貌更猙獰可怕。

眼看旦夕之間以色列人難逃投降或敗亡的命運,恰好牧童大衛奉父命帶食物來到前線探望三個哥哥(19、20)。他把帶來的食物留在看 守物件人的手下,自己竟冒險跑到戰場去,找到了哥哥們,問了安,還要打聽戰況。以致觸怒了長兄以利押,責備他:

一,你下來作什麼?(28)二,曠野的那幾隻羊交託了誰?三,你心存騎傲和惡意;四,你特為要看爭戰(不知天高地厚)

此時大衛卻很正經地對長兄說:「我作了什麼呢?(我有什麼不對呢)我來豈沒有緣故麼?」

可見大衛胸懷大志,有救國的熱忱和勇氣,而且必己獲得  神的默許(他是敬畏  神的,必先求問過  神),他是有所為而來的。果然他以事實(擊殺歌利亞證明了他的來意:為求國難、雪國恥、維護   神的尊嚴與榮耀。

大衛當國家民族處於危急時,以探親的身份來到前線,擊殺超級敵將,解救同胞。這事使我們想到 主  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界,也不會沒有緣故吧?什麼緣故?有如以下經文所載:

(使徒約翰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新約】約翰一書三章8.節)(天使對約瑟說):「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  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新約】馬太福音一章21節)

大衛來到前線戰地有緣故, 主  耶穌來到罪惡的世界更有其緣故,難道蒙恩得救的基督徒處在這世代會沒有緣故嗎? 神使我們生在某家庭、就讀某學校、服務某機關、工作於某公司、服役於某單位、去到某國家、來到某地方,都不會是無緣無故的,必有   神的安排和託付。

可惜的是有許多   神的兒女竟不知處在黑暗時代中的緣故,是要你作光,處在腐敗社會裡的緣故是要你作鹽。願我們都能像大衛充滿自信地答道:「你來(我在這裡)豈沒有緣故麼?」並為這緣故以事實證明出來。

【舊約】以斯帖記四章 5.節:以斯帖就把王所派伺候她的一個太監,名叫哈他革名來,吩咐他去見末底改,要知道這是什麼事,是什麼緣故。」

大衛因為愛國的緣故來到危險的戰地,以斯帖則為關心親人(末底改)而派人探問。這種愛國愛親的行動都是基督徒的本份。這次事作是因末底改(猶大愛國者)憂憤仇人哈曼的陰謀得逞(蠱惑王發詔滅盡猶太人),乃與眾猶太人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在城中行走,痛哭哀號。到了朝門前停住腳步,因為穿麻衣的不可進朝門。以斯帖記四章1.~2.節)

以斯帖聞訊,甚是憂愁,就送衣服給末底改穿,要他脫下麻衣,他卻不受 。因此以斯帖派親信的太監來詢問究竟,要知道末底改到底是怎麼回事(什麼緣故)。由此可知以斯帖

一,不忘恩負義(記得末底改是她的養父)
二,不數典忘祖(記得她是猶大人)
三,不得意忘形(不以王后地位而自大自滿)
四,相當勇敢(不怕被牽連)
五,頗有愛心(送衣服並要知道為什麼,都是關懷與愛心的表現)

當今社會,甚至在教會中要找一個像以斯帖高高在上、富貴雙全還能顧念貧窮、苦難中的親朋或主內弟兄的人已經難上加難了。

以斯帖知道末底改不會無緣無故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在城中行走、痛哭哀號,她直覺其中必有不尋常的因由。所以特派她的太監哈他革去打聽這確實。人的喜怒哀樂,甚至愛惡欲雖是本性,但他們的表露都必有特殊的緣故。

所以基督徒要隨時觀察社會世相、教會狀況,以明瞭其所以如此的緣故,以愛心、忠心、耐心去勸導、鼓勵、安慰、責備、警戒、提醒他們。萬不可不聞不問,袖手旁觀,心裡只想著:「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們瓦上霜。」

因為【新約】羅馬書十二章15節教訓我們:「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更何況我們作在那些最小的身上,往往就等於作在 主  耶穌的身上呢!(參看馬太福音廿五章31~46節)

【舊約】箴言三章27節也說得好:「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因為   神使強弱相遇、貧富相遇、智愚相遇,必有緣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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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11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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