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士師記十四章 4.節:「他(參孫)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祂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參孫是個肉體健壯,靈性軟弱的人。神曾藉著他肉體之勇猛打敗非利士人,可是魔鬼卻利用他靈性之軟弱來毀滅他自己。
參孫一長大成人就沈迷於女色,不問什麼樣的女子他都喜愛,他實在枉做拿細耳人了。難怪他父母瑪那亞夫婦為此很傷腦筋。
當參孫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想娶她為妻時,他的父母極力反對,理由是那女子是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宗教信仰不同)。以醫學的話來說,等於是不同血型的血注進體內,是會致人於死的。
奇怪的是,我們所讀的經文說「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這句話若不審慎解釋是非常危險的,與出埃及記裡一再說「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一樣。事既出於耶和華,那麼參孫愛上非利士女子,與想娶她為妻都是 神的意思,參孫的父母反對他娶未受割禮的非利士女子也不對了。
如果這樣解釋,那是大錯特錯的。這與解釋「神使法老心硬,所以法老不悔改是 神的意思」同樣不對。神使法老心硬,乃是任憑他心剛硬,因為他已剛愎自用,拒絕聖靈的感化了。
參孫的墮落也一樣。不是神使他好色,是他自己沒有節制;更不是神要他娶非利士人,而是他不自愛(不尊重自己),拒絕神的誡命,罔顧父母的勸阻,一意孤行。神就任憑他,不再使用他,只是利用他來攻擊非利士人。「利用」與「使用」是有根本上的不同的。
當以色列人犯罪離棄 神時,神就找機會利用巴比倫來攻擊他們,使他們亡國。反之,如果以色列人不犯罪,巴比倫想找機會攻擊以色列人,神必從中破壞他們。神利用參孫攻擊非利士人是不得已的。如果參孫不娶非利士的女子為妻,神也有辦法攻擊非利士人。
所以,我對「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祂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這句話覺得很可怕,因為恐怕我們像非利士人,神找機會攻擊我們。
祂會利用惡人惡事臨到我們身上。
神並不製造惡人,也不叫人作惡事,可是祂們利用它們成全(造就)好人,也會利用它們收拾惡人。再者,神的兒女要多多給神使用、重用,不可像參孫被 神利用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結果玉石俱焚,無好見證。(【舊約】士師記十六章30節記載他與非利士人同死在大袞廟的戲台下)
基督徒應認清一點:社會(世界)死,教會不可與它同死;肉體死,靈魂更不可與它同死。我們應當讓我們的罪與基督同死,同釘十字架。然而更要緊的是新生命(新的我)與基督同活,如【新約】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舊約】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4節:「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這話是 神的僕人先知拿單向大衛王說的。大衛犯了大罪,就是先逼姦烏利亞之妻於前,又用詭計謀害烏利亞的性命於後。而烏利亞卻是個對國家極其忠貞的勇將,連王賜假讓他回家過夜他也不敢接受。可是大衛王竟奪了他的妻子,且將他謀殺了。
大衛如果是一個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的山寨大王,作這事也沒什麼好說。可是叫人不但失望而且痛心的是,他乃是堂堂以色列(神的選民)的國王,又是敬畏神的國王。他平日作事,尤其對待掃羅王的作法,不都是以敬畏神為念麼?那裡想得到他這一次不但太糊塗,簡直太殘忍了。
未知大衛在受拿單責備之前,以何方法處理自己的良心呢?雖然人的良心有時會痲痺,痛苦也會漸漸被沖淡 ...... 可是這個罪責太嚴重了,恐怕不可能這麼輕易解消的。
所幸神憐憫大衛,差祂忠心的僕人拿單去見他,向他設比喻以揭開他的罪。為什麼說神憐憫大衛呢?不放任就是憐憫。在良心未硬化之前受責備才有救,有人肯責備、敢責備才是幸運。
拿單見了大衛就設了個比喻,這比喻是否神要他講的呢?我想大概不是。可是拿單懂得用講故事的方式激發大衛的良知,使大衛用自己的話來定自己的罪。他的機智、靈感和巧妙的運用莫不是 神恩賜。做一個傳道人如果能有這樣的恩賜,必能得心應手、事半功倍。
大衛聽了這比喻和指責,立刻俯首認罪,這固然是他良心未泯,可是這與拿單平日的為人,以及當時講故事的技巧與態度不無關係。所以做傳道人的最主要條件是人格,其次是恩賜,第三為學問,三者都不可缺。
【舊約】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3節記載:「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可是接著14節:「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就是說他叫敵人平白得了大好機會以褻瀆 神、攻擊選民,這才是無可補償的損失。
由於大衛徹底的認罪悔改,雖然蒙神赦免,可是他因此罪所付出代價是很高的:一、良心的苛責;二、人格的污點;三、親者痛(敬仰他的人必大為失望);四、仇者快;五、所生孩子死了;六、從此家庭紛爭不息,為此連死四個兒子均非善終(其他三個為暗嫩、押沙龍、亞多尼雅);最嚴重還是.... 第七,因他之故,使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
我甚同情一些行為很好的父母,只因兒女不肖以致被報刊登出他們的姓名來,而受人笑話。今日教會為什麼不被人尊重?傳道人為何被人鄙視?為什麼信徒叫人討厭、神的名被人褻瀆呢?原因與大衛一樣,由於缺德(人格有虧)。
例如發生這樣的事:某牧師如何倒了人家的錢;某長老如何利用教會發橫財;某執事如何向人揩油;某信徒如何不孝、冷血無情。或者比這些更嚴重、更可恥的事,都是給人把柄褻瀆神機會,還有誰會對教會有好感呢?
基督徒不但不能像施洗約翰作主的先鋒、為主開路,叫人有信主的機會,反而成為絆腳石,授人把柄以褻瀆主,實在太該死了。請大家注意下面幾節經文,引為鑑戒。
【舊約】以賽亞書五十二章 5.節:「耶和華說,我的百姓既是無價被擄去,如今我在這裡作什麼呢?耶和華說,轄制他們的人呼叫,我的名整天受褻瀆。」
【舊約】以西結書三十六章 20節:「他們到了所去的列國,就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因為人談論他們說,這是耶和華民,是從耶和華的地出來的。」
【新約】羅馬書二章24節:「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美國投了一枚原子彈在廣島....。起初有學者說,七十年內該地不可能長草,生物也不可能生存。事實不然,不過二、三年後,已經生長草木,也出現了魚類,而且蟑螂更加兇猛呢!
然而基督徒犯罪對教會的損害竟比原子彈更可怕。例如中部某鎮有位牧師犯了第七誡,那地方十年之間連一個來信主都沒有;又某廠有位長老倒了人家的錢,那地方也同樣十幾年沒有一人入教。這是多麼令人惋惜的事啊!
所次我們要求 神憐憫,叫我們不要像大衛。因為自己不清的行為,使 神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因為仇敵不斷在找這樣的機會。我們消極方面要叫人沒有機會褻瀆 神,積極方面更要製造機會叫人歸向神。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4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