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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習俗是愚者的法律       ........凡布魯 

37. 先好額,後發財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晚上在盛香堂二樓大客廳舉行家庭禮拜,也是特為本會王秀英長老逝世滿五週年的追思聚會。(出席者包括故人家族約四十人)是夜我所講的信息就是「先好額、後發財」

王秀英長老是本會忠孝路教會)的終身長老、又是台灣教界的聞人,在社會上的名望也甚佳。由於她家道豐裕,令人羨慕;又因她富而無驕,敬神愛人,更令人由衷尊敬。

以前我應邀出外領會時,常常有人問我:「貴會王秀英長老(先生氏)是大財主,到底他們的錢多達多少呢?」我都這樣回答:「我不是稅務員,那裡知道人家有多少錢?不過,她確實『好額』(台語,通常意指富有)。可是我忠孝路教會好額(編按:台語的有錢人)不止長老一個,其他還多得很呢!連我也是個好額人呀!」

他們聽後都莫名其妙,大惑不解,心裡一定想:呂牧師年逾七十五歲,而且每日和師母踩著破舊的腳踏車穿梭在大街小巷探訪會友,那能算是好額人呢?此時我便在問他們:「你們心目中的好額是何所指?」他們的回答完全一致,都是:「有錢。」殊不知「好額人」未必有錢,有錢人也未必「好額」,為什麼?

根據聖經中  主耶穌的看法,好額的定義完全與一般傳統觀念不同,如【新約】路加福音十章38~42節 記載:
「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祂到自己的家裡。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 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就進前來說,主阿,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麼?請吩咐她來幫助我。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在此  主耶穌指出「好額」的真義,就是「不能奪去的福分」。台灣人口說「好額」,心裡想「好額」,卻不知「好額」如何解釋,只知有錢人就是「好額人」。所以我小時候因為家裡沒有錢,不斷自怨自艾;為什麼自己生為「歹額人」?

好額」的意思就是像馬利亞得了好的份額(台語羅馬字聖經正是如此說),而好的份額(福分)是什麼?神的道 ------- 永生之道是也。
無論誰聽 神的道、行 神的道,他們便是好額人。王秀英長老真正的好額也是在於這一件。所以我特別強調,王長老乃先好額而後發財的人。

在基督裡的好額(福分)最大的特色在於它「是不能奪去的」。世上任何東西都有被奪的可能,如健康被疾病奪去、青春被老衰奪去、愛情被情敵奪去、兒子的孝心被媳婦奪去、地位被對手奪去、順境被逆境奪去、大賺被大賠奪去,最後性命還被死亡奪去。有朝一日  神會問我們:

「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屬世的好額)要歸誰呢?」(路加福音十二章20節)不要以為這一天永不會臨到或者還很遙遠。它是說到就到的。

不能奪去的,才是真福分。擁有不能奪去的、持有不能奪去,才是真正好額人。這種好額人並非偶然碰到好運氣,如俗語所云:「瞎雞啄著蟲。」(指獲得意想不到的好處)

耶穌的話證明馬利亞得了不能奪去的上好福分是選擇的選擇:一,是自主的;二,是意志的;三,是比較的;四,是挑戰的;五,是掙扎的;六,是覺悟的;七,是堅決的;八,是不後悔的;九,是確信的;十,是勇敢的(不怕人批評論斷)。

就像我十六歲時離開世俗偶像而信  耶穌,不顧全家、全村的反對與逼迫;又像現在的我為維護教會應有的形象與品質,而被目為「不像牧師」的可憎老人,也都是我自己在理智選擇下決行之路。在人看,我是咎由自取,我卻不以為然。

不過,正如 保羅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新約】哥林多前書四章4.節)

當今之世,人人都在求好額(他們的好額指的是發財,與聖經裡福分截然不同)。由於求富心切,所以不顧真理、道義,只講爭取。雖然說是為國家爭取、為地方爭取、為百姓爭取,畢竟還是為自己爭取。韓國同為反對黨的兩金金泳三金大中互不退讓而相爭到底,結果兩敗俱傷,望青瓦台而興嘆,可為最明顯的例證。

我以 亞伯拉罕為例,講「富而敬畏 神」的信息。古今許多富而敬畏 神的人,他們的豐富都不是由爭取獲致的。他們為世上的財物本來儘可據理力爭的,但他們卻放棄了。(參看【舊約】創世記十三章8.~10節,又十四章21~24節)不過他們在發財之前就已經是好額人了(已得到不能奪去的上好福分)

努力經營,謀求財利,未必是犯罪,正如馬大為伺候而忙(多少人賺錢的目的也是為服務社會),沒有什麼不對。可是如為此思慮煩擾,大發牢騷,甚至怨天人,卻忽略了不可缺少的一件 ------- 不能奪去的永生福分,那就太遺憾了。

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祂(神)的國和祂(神)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六章33節)罪人信主重生可得進  神的國的應許與蒙 神稱義,便是得了上好的福分,以台灣話說,他就是好額人(得到好份額者)。所以每一個基督徒雖然沒有世上的財富,也是一個真正的好額人。

像我十六歲蒙恩得救,以  耶穌基督為至寶,從那時到如今都是一個好額人(參看【新約】腓立比書三章8.節)。至於世上的財主、富翁,在  神的面前反而多是可憐的貧窮人呢!(參看【新約】啟示錄三章17節)

說基督徒不求財富、不愛金錢,有誰相信?不過,我切盼  神的兒女必須先追求好額(獲取上好的福分 --- 永生之道),然後才談發財。「先好額,後發財」的意思,就是屬世的財富要建造在屬靈的信仰的基礎上。(參看馬太福音七章24~2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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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90年3月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元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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