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我們很高興能在陳執事的伯特利山莊做禮拜,以保羅「凡事謝恩」的原則(【新約】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8節),這個禮拜仍要稱為感恩禮拜。雖然陳執事娘罹患難症,以前在家裡帶病作工多久不算在內,僅在台北入院治療就將近七個月。
其間所遭遇的痛苦、危險、折磨,以及金錢上的花費可謂不計其數。如今她並非痊癒出院,不過是回到自己家中繼續治療,等候 神的旨意。那麼還有什麼可感謝的呢?答案是有!而且很多。至少有下列七項:
一、為著他們有如約伯的敬畏 神、順服 神,如【舊約】約伯記一章 22節記載:「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 神為愚妄。」
二、為著他們如同約瑟相信 神的旨意原是好的,如【舊約】創世記五十章 19~20節記載:「約瑟對他們(加害他的弟兄)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感就今日的光景。」
三、為著他們有如大衛的鎮靜,如【舊約】詩篇三十九篇9.節說:「因我(大衛)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多少人連自己犯罪遭遇苦楚都還敢埋怨 神呢,如盧賞牧師娘告訴我,某女傳道與有婦之夫的鄉長私通懷孕,臨盆時不堪痛苦,竟大罵 神在那個晚上為什麼不幫助她堅拒鄉長的要求,如今害她身敗名裂,又要受生產之苦,枉費她為 神那麼努力工作。
四、為著他們對苦難的看法有如保羅憑信心,不憑眼見,如【新約】哥林多後書四章16~18節說: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五、為著他們有如彼得輕得起考驗,如【新約】約翰福音六章66~69節 記載:
「從此祂(耶穌)的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祂同行。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麼?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都該傚法彼得,無論環境如何演變,別人退去多少,我們仍然唯主是從。
六、為著他們跟隨主有如路得誓死跟隨拿俄米,如【舊約】路得記一章16~17節記載: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
信仰生活的最高境界,就是即使必須背十字架,也決心盡忠至死,某之如飴。如此方堪稱為打過美好的仗、跑盡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新約】提摩太後書四章 7.節)。然而卻有許多人因病痛苦楚而離棄真 神,殊為可惜!
七、為著他們在患難中有美好的見證,這些美好的見證有如下述:
1.即以上列舉的,如約伯的敬畏 神、順服 神;如約瑟相信 神美意原是好的;如大衛知道所遭遇的是出於神,就默然不語;如保羅憑信心,不憑眼見;如彼得經得起考驗,如路得誓死跟隨拿俄米一般地跟隨 神。
2.忍受肉體、精神雙重的痛苦。
基督徒,尤其熱心敬虔者在試煉中多有雙重的(肉體上與精神上)痛苦。大衛在患難中最感痛苦的是人們的譏笑,如 詩篇四十二篇3.節說:「我(大衛)晝夜以眼淚當飲食,人不住的對我說,你的 神在那裡呢?」
而比這更加痛苦的是被親生兒子押沙龍背叛。像大衛這樣的痛苦恐怕舉世無人能理解能體會吧?除了 主耶穌以外,確實找不到。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曾被譏誚為能救別人不能救自己(參看【新約】馬太福音廿七章39~40節),而且祂是被一個一向溫柔謙恭、文質彬彬、笑臉迎人、對老師(耶穌)禮貌週到、對社會貧苦大眾關懷有加的十二使徒之一猶大所出賣,而這個猶大竟然僅僅為了三十塊錢中通敵、賣主求榮(馬太福音廿六章14~16節)。
正如 主耶穌在最後晚餐中引 詩篇四十一篇 9.節 說:「同我喫飯的人,用腳踢我。」(參看約翰福音十三章18節)這種被親友出賣(或叛離)的滋味的確是人間最難受的。而久病不癒的人往往也會嘗到同樣的苦味!(參看【舊約】約伯記三十章)
3.在苦難中彰顯了基督徒的忠孝。
陳執事對待執事娘見證了基督徒的忠,陳執事的兒女對待其母親見證了基督徒的孝。在當前這時代,尤其家庭經濟不寬裕的情形下能做到如此,真是難能可貴,足以與王曉民之母媲美。俗語說:「病久無孝子。」又云:「久病故人疏。」而陳執事一家卻在苦難中產生了可貴的見證。
4.陳執事娘以忍耐到底來見證她的信、望、愛。
她信 神能引領她經過死蔭的幽谷,也相信世間苦難是暫時,比不上天堂永福氣;她望一生一世有 神的恩惠慈受隨著她,也望 神釋放她,叫她住在耶和華殿中直到永遠;她愛神也愛人,所以她忍受、克服一切的痛苦,叫神的聖名得榮耀,叫丈夫兒女得好見證,以她靠主不向病魔屈服為患難聖徒的榜樣,也叫我們教會獲得好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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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1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