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曾受過父母、兄長或老師殷殷諄諄的教導。自古以來國人就非常重視教育與教導的責任,如家喻戶曉的三字經開頭就是論到教人與受教的事,說:「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苟不教,性乃遷。教之道,貴以專。昔孟母,擇鄰處,子不學,斷機杼。竇燕山,有義方,教五子,名俱揚。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子不學,非所宜;幼不學,老何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為人子,方少時,親師友,習禮儀。」
基督教更重視教育,因為 神是重視教育的,祂設置了祭司、教法師、教師等負起教導人的職。如【舊約】利未記十章8.~11節 記載:
「耶和華曉喻亞倫說,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永遠的定例;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論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舊約】申命記四章1.~2.節 說:「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命令。」
古時猶太父母都用 神所吩咐他們的律例、典章(教訓)來教導自己的兒女,所以兒女聽從父母的教訓,也就等於遵行神的命令。(參看【舊約聖經】箴言四章1.~4.節)新約時任的父母對兒女的教方式仍然如此,如【新約】以弗所書六章 4.節 保羅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所謂「自教的責任」是何所指呢?
一、指施教者(如父母、兄姊、老師、牧長等)本身;
二、指被教者自己。
施教者本身若有問題,其教無用(無效),必須先自教 --- 本身行得正。譬如做父母的不孝自己的父母,就是無法教導兒女對他們行孝;做老師的自己喝酒吸菸,就無法禁止學生喝酒吸菸;做長執的自己不參加聚會,怎能叫信徒熱心事奉主呢?今日這樣矛盾的「反教育家」到處可見,也許教會裡更多。
我們研讀 馬太福音廿三章,不難看出 主耶穌致死的原因在於祂毫不留情地指出法利賽人的七禍,這七禍表明法利人教導別人卻不教導自己,也就是自己能說不能行(【新約】馬太福音廿三章3.節末句)。
保羅也揭露這等人無恥的行徑,說:「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麼?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麼?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麼?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麼?你指著律法誇口 ,自己犯律法玷辱神麼?」(【新約】羅馬書二章21~23節)
此三節經文共提到「自己」五次,也就是提醒我們,自己身上、自己家庭、自己教會有問題的話,怎有資格指摘別人、抨擊別人、嘲笑別人?我想台灣教會公報如將其責傋他人的勇氣百分之一用來責備自己,對教會的助益不知有多大啊!
我觀察聖經中為人所尊敬的大衛,他並非完全人。他的瑕疵可真不少,且曾犯過姦淫殺人的滔天大罪(台語稱天大地大的罪),可是他仍蒙 神憐憫赦免,主要原因是他怎樣教導別人,也同樣教導自己。
他教導人得罪了 神應認罪悔改(從他寫的詩篇可以得知),他自己也就這樣行。我尊敬大衛最大的理由即是他善於教導自己,如【舊約】詩篇一O三 1.與 2.首句都是「我的心哪!」可見他時常反躬自問,是個懂得自教自惕的人,難怪他能虛心納諫了。(參看【舊約】撒母耳記下十二章7.~15節)
施教者有教的責任已如上述,而被教者又有什麼自教的責任呢?這是因為一般被教者如做兒女、學生、晚輩、信徒的往往對父母、老師、兄長、牧師的教導叮嚀感到厭煩,所謂「言者諄諄,聽者藐藐。」
把寶貴訓誨當作身邊風,不僅不感動,倒生出反感,因此一點功效都沒有。既然被教者自認「我已長大、我已不是三歲小孩、我讀了不少、懂得比你們多……」很好!那麼一切後果只好自己承擔吧!
然而人生的旅程是那麼廣闊遼遠,既無法永住家庭受父母照顧、永留學校受師長教導,或雖有可能受其照顧教導,也總有不同、不足之處,所以還是先求自教為妥。
但自教絕非狂妄自大,不再接受別人之教,說:「從此上帝我不要、父母不要、兄長不要、老師不要、長執牧師也都不要!我有自己的一套(自以為是的人生哲學)就夠了。」如果是這樣,便應驗了【舊約】箴言十六章25節 的話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多麼危險啊!
真正的自教應該是自己曉得尋求 神,自己體會主的教恩,自動自發地讀經、禱告、赴聚會並參與教會事工,自甘自願捐獻及出力多行善事。一個克盡自教之責的人對善事會自動而為,對惡則自動而改,根本不需要別人指責、勸戒與開導。
一個靈性成熟基督徒,必是能盡自教責任的人。他不但順從聖靈,也願接受人的勸告。換句話說,一個人長大了,自己當父母了、作老師或任長執牧師了,如果言行不小心仍會出岔跌倒,此時將由誰來教、有誰敢教呢?所以他非自教不可。
人生從小到大、從少到老,不可只知道被教,更要知道自教,尤其像我這年老的終身牧師更需要自教。保羅之可敬可貴處即因他是最懂得自教之道的人,他曾說:「我是攻克已身,叫身服我;恐怕我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新約】哥林多前書九章27節)
最後必須一提的是,一個善於自教的人,也就是得聖靈、被聖靈帶領的人,如【新約】約翰福音十六章8.節 記載:「祂(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所以我們務要留意,不要把聖靈聲音當作身邊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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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1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