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思禮拜的意義有四:一、懷念已故先人;二、教育後裔子孫;三、聆聽上主訓誨;四、家屬親朋團聚。在這幾年當中,這個家的變故甚鉅,有如兩個颱風 --- 韋恩、艾貝相繼而來一樣。
王秀英長老於將近四年前(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安息,許鉗先生則於一九八六年九月九日逝世。雖然兩位都壽逾古稀,兒女也都長大成家了,然而我們還是覺得非常捨不得他們。
許先生是個創業的偉人,王長老是個信仰模範者。他們的兒女若能繼承父母的優點 --- 學習父親做事、傚法母親做人,其成就必更優異輝煌。期望你們在做人方面敬神 愛人,在做事方面認真出力,以美好的家庭生活夫婦相愛的「和」為起點,進而實現大家庭(公司)兄弟姊妹和睦興家的見證。以下我即以「和」為題與大家共勉之。
神造人有群居性,如【舊約】創世記二章 18節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這就是人群居的開始。最初只有夫婦,以後乃有父子(母子)、弟兄、姊妹... 漸漸更有親人朋友以及廣大的社會。
一個正常人誰都肯定「我需要人,人亦需要我」的道理。台北市有二百萬以上的人口,我曾問台北的朋友,這麼多的人,到底靠什麼過活(吃什麼)?得到的回答是「人吃人」(意即互相依賴)。確實不錯,是人吃人 --- 人吃我(靠我維生)、我也吃人(靠人維生)。
人類既然是群居的,便不能不講和平相處了。幸福的起碼條件就是和平,沒有和平那有幸福可言?家庭、社會、國家、世界莫不皆然,教會也不例外。和平既是人類至大的幸福,為什麼人類不肯和平呢?分析起來,原因不外幾種:
一、被人挑撥
俗語說;「無風不起浪。」人間凡兩人、兩家、兩派發生衝突,不管是明爭或暗鬥,往往由於被人從中說長道短、搬弄是非、興風作浪 ....... 所致。所謂「攛掇兩頭來相罵,還在當中做好人。」就是指的這種。
正如兩隻蟋蟀本來各居一洞,不相干涉,被人捉來令它們狹路相逢,並撩撥以激起其鬥志,使其拚死互咬。輸者落荒而逃,贏者則得意高鳴,卻不知它們被人利用為取樂打賭的工具。
神的兒女絕不可如無知蟋蟀,被人挑撥而同類相殘,甚至同胞骨肉作生死鬥,造成悲慘的後果,如【新約】加拉太書五章15節 說;「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二、意氣用事
你要我畏懼,我偏不怕,卻要你屈服於我;你贊成某人,我偏要反對,沒有什麼理由,只是「意氣」而已。或者自稱豪傑,「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也是意氣。意氣用事最容易惹出問題。
連有血統關係的家庭、同為神兒女的教會,也難免因此而起爭端。意氣用事乃屬肉體的表現,如古時哥林多教會 被保羅指責他們仍然屬肉體,因為在他們中間仍有嫉妒分爭 --- 意氣用事(參看【新約聖經】哥林多前書三章3.節)。
兩隻雄雞相遇,往往發生激鬥,其過程:始而怒目對視,豎毛示威,繼而拚命互啄互抓,終則一隻雞冠鮮血淋漓,一隻羽毛飛遍地。人間意氣用事的結局也都是兩敗俱傷為多,所以實在不值得。氣為心中之火,火熄氣自消,【新約】以弗所書四章26~27節 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這話值得我們三思。
三、爭權奪利
為什麼骨肉變作冤仇、主內成為陌路、同行彼此嫉妒、隔壁打架、鄰國動干戈 .......,連牧師也有感情糾紛呢?答案十之八九與爭權奪利有關。為權為利叫人爭大爭勝,因為當上老大的勝利者方可享受各種特權。
住過鄉下的人都知道,在庭院裡或大路上群犬一遊蕩,交頭接耳,頗為親暱之時,若有人丟下一塊骨頭,便會使它們因搶吃而互相撲咬,皮破血流在所不惜。為了一塊沒有肉的骨頭,爭到後來反而賠上自己的三根骨頭也說不定。古今不少勇於爭權奪利。到最後都差不多 ------ 既無權,也無利,空餘後悔與傷悲!
四、誤會所致
人情險詐,胸藏甲兵;你不信我,我更疑你;杯弓蛇影,猜忌難消。人們每因一點小小誤會,造成滔天大禍。不但政治上的黨派、社會上的幫派如此,連家庭、教會莫不皆然。所以 神的兒女尤其牧師長執更當小心,我們不但不要做誤會製造者,反而要做誤會的化解人。
有個四歲男孩在門口吃香瓜,忽然大哭起來,跑去告訴母親說:「阿嬸打我……」母親聽了很生氣,便出去對剛過門不久的小嬸說:「小孩不懂事,你是信耶穌的,怎麼心這麼狠呢?」這位小嬸受責,莫名其妙,一時不知如何回答。
幸虧那男孩的六歲姊姊替她辯白說:「媽媽,不是啦。阿嬸是打一隻停在弟弟臉上的毒蜂,恐怕弟弟被螫呀!」這麼簡單的一句話,不是把一場可能的災禍(由誤會演變成仇恨)消弭於無形嗎?
可惜世上像那位輕率誤會人的母親多的是,而像那女孩肯說(或敢說)實話為人排難者卻少而又少。世上到處烽火蔓延、干戈不息,就是因為「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太多了。
挑撥離間、製造誤會、煽風點火,已經成為他們生活的主要目的。基督徒固然不可做製造誤會的人,也不可輕易中了這等人詭計而誤會他人,倒要努力為人排難解紛,以維大眾和平快樂的生活。
以上列舉人們不和的原因四項:1. 被人挑撥;2. 意氣用事;3. 爭權奪利;4. 誤會所致。
我們對此應力加戒除,並追求和平、實現和平、保持和平.....,如此自然「家和萬事興」了。這句話好像老生常談,人人會講,也有電視連續劇以它為題目。但是唯有真正在家(或公司)以身作則,以「和」為手段而使這個家(或公司)興旺發展,方能領悟這句話的意義。
社會上對許先生的後裔與事業的看法我們不管,我們忠孝路教會所殷切期望的就是願你們能「和」,因為確信「盛香堂」能和必興也。
願主讓你們有繼承父親創業致富的毅力與知識,更能持守母親敬神愛人的精神。孔子說:「和為貴。」然而凡貴的事物均屬難能,所以才有「難能可貴」的話。但我們基督徒要靠主克難,更要相信主的應許:「在人這是不能的;在 神凡事都能。」(【新約】馬太福音十九章26節)
一九八六年、十、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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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6年10月27日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1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