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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五)」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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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夢
1. 最大的悲哀
2. 新年的感嘆
3. 何時感恩
4. 為什麼感恩?
5. 和好的真諦
6. 父親節感言
7. 安靜歸回
8. 寧可
9. 再談「寧可」
10. 結婚的訓詞
11. 誇口
12. 復原的期望
13. 信徒五守
14. 敬老
15. 給人什麼印象?
16. 詩篇廿三篇的再思
17. 如何行善
18. 夢
19. 談「和」 (許鉗先生追思禮拜)
20. 訂婚
21. 自教的責任
22. 務要專心
23. 似戲非戲的人生
24. 有助靈性的三問答
25. 林玉堂伉儷紅寶石婚感恩禮拜
26. 知言之明
27. 禱告的時候
28. 溫長老安息兩週年追思會
29. 人遺之,人得之
30. 人的願望
31.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1) ..... 言語
32.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2) ..... 行為
33.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3)
34.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4) ..... 愛心
35.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5)
36.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6) ......信心
37.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7) ..... 清潔
38. 基督徒與婚姻
39. 苦難中見證
40. 明白神的旨意(一)
41. 明白神的旨意(二)
42. 禱告須知
43. 再來一次
44. 信耶穌的七個問答
45. 自我檢討
46. 拿自己來比
20. 訂婚
澎湖伯講道集(十五) ========== 追思禮拜的意義有四:一、懷念已故先人;二、教育後裔子孫;三、聆聽上主訓誨;四、家屬親朋團聚。在這幾年當中,這個家的變故甚鉅,有如兩個颱風 --- 韋恩、艾貝相繼而來一樣。
王秀英
長老於將近四年前(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安息,
許鉗
先生則於一九八六年九月九日逝世。雖然兩位都壽逾古稀,兒女也都長大成家了,然而我們還是覺得非常捨不得他們。 許先生是個創業的偉人,王長老是個信仰模範者。他們的兒女若能繼承父母的優點 --- 學習父親做事、傚法母親做人,其成就必更優異輝煌。期望你們在做人方面敬神 愛人,在做事方面認真出力,以美好的家庭生活夫婦相愛的「和」為起點,進而實現大家庭
(公司)
兄弟姊妹和睦興家的見證。以下我即以「和」為題與大家共勉之。 神造人有群居性,如
【舊約】
創世記二章 18節
神說: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這就是人群居的開始。最初只有夫婦,以後乃有父子
(母子)
、弟兄、姊妹... 漸漸更有親人朋友以及廣大的社會。 一個正常人誰都肯定
「我需要人,人亦需要我」
的道理。台北市有二百萬以上的人口,我曾問台北的朋友,這麼多的人,到底靠什麼過活
(吃什麼)
?得到的回答是「人吃人」
(意即互相依賴)
。確實不錯,是人吃人 --- 人吃我
(靠我維生)
、我也吃人
(靠人維生)
。 人類既然是群居的,便不能不講和平相處了。幸福的起碼條件就是和平,沒有和平那有幸福可言?家庭、社會、國家、世界莫不皆然,教會也不例外。和平既是人類至大的幸福,為什麼人類不肯和平呢?分析起來,原因不外幾種:
**一、
被人挑撥
**
**
**
俗語說;「無風不起浪。」人間凡兩人、兩家、兩派發生衝突,不管是明爭或暗鬥,往往由於被人從中說長道短、搬弄是非、興風作浪 ....... 所致。所謂
「攛掇兩頭來相罵,還在當中做好人。」
就是指的這種。 正如兩隻蟋蟀本來各居一洞,不相干涉,被人捉來令它們狹路相逢,並撩撥以激起其鬥志,使其拚死互咬。輸者落荒而逃,贏者則得意高鳴,卻不知它們被人利用為取樂打賭的工具。 神的兒女絕不可如無知蟋蟀,被人挑撥而同類相殘,甚至同胞骨肉作生死鬥,造成悲慘的後果,如
【新約】
加拉太書五章15節
說;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二、
意氣用事
**
**
**
你要我畏懼,我偏不怕,卻要你屈服於我;你贊成某人,我偏要反對,沒有什麼理由,只是「意氣」而已。或者自稱豪傑,「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也是意氣。意氣用事最容易惹出問題。 連有血統關係的家庭、同為神兒女的教會,也難免因此而起爭端。意氣用事乃屬肉體的表現,如古時*哥林多教會* 被
保羅
指責他們仍然屬肉體,因為在他們中間仍有嫉妒分爭 --- 意氣用事
(參看【新約聖經】哥林多前書三章3.節)
。
兩隻雄雞相遇,往往發生激鬥,其過程:始而怒目對視,豎毛示威,繼而拚命互啄互抓,終則一隻雞冠鮮血淋漓,一隻羽毛飛遍地。人間意氣用事的結局也都是兩敗俱傷為多,所以實在不值得。氣為心中之火,火熄氣自消,
【新約】
以弗所書四章26~27節
說: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這話值得我們三思。
**三、
爭權奪利
**
**
**
為什麼骨肉變作冤仇、主內成為陌路、同行彼此嫉妒、隔壁打架、鄰國動干戈 .......,連牧師也有感情糾紛呢?答案十之八九與爭權奪利有關。為權為利叫人爭大爭勝,因為當上老大的勝利者方可享受各種特權。 住過鄉下的人都知道,在庭院裡或大路上群犬一遊蕩,交頭接耳,頗為親暱之時,若有人丟下一塊骨頭,便會使它們因搶吃而互相撲咬,皮破血流在所不惜。為了一塊沒有肉的骨頭,爭到後來反而賠上自己的三根骨頭也說不定。古今不少勇於爭權奪利。到最後都差不多 ------ 既無權,也無利,空餘後悔與傷悲!
**四、
誤會所致
**
人情險詐,胸藏甲兵;你不信我,我更疑你;杯弓蛇影,猜忌難消。人們每因一點小小誤會,造成滔天大禍。不但政治上的黨派、社會上的幫派如此,連家庭、教會莫不皆然。所以 神的兒女尤其牧師長執更當小心,我們不但不要做誤會製造者,反而要做誤會的化解人。 有個四歲男孩在門口吃香瓜,忽然大哭起來,跑去告訴母親說:
「阿嬸打我……」
母親聽了很生氣,便出去對剛過門不久的小嬸說:
「小孩不懂事,你是信耶穌的,怎麼心這麼狠呢?」
這位小嬸受責,莫名其妙,一時不知如何回答。 幸虧那男孩的六歲姊姊替她辯白說:
「媽媽,不是啦。阿嬸是打一隻停在弟弟臉上的毒蜂,恐怕弟弟被螫呀!」
這麼簡單的一句話,不是把一場可能的災禍
(由誤會演變成仇恨)
消弭於無形嗎? 可惜世上像那位輕率誤會人的母親多的是,而像那女孩肯說
(或敢說)
實話為人排難者卻少而又少。世上到處烽火蔓延、干戈不息,就是因為「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太多了。 挑撥離間、製造誤會、煽風點火,已經成為他們生活的主要目的。基督徒固然不可做製造誤會的人,也不可輕易中了這等人詭計而誤會他人,倒要努力為人排難解紛,以維大眾和平快樂的生活。 以上列舉人們不和的原因四項:1. 被人挑撥;2. 意氣用事;3. 爭權奪利;4. 誤會所致。 我們對此應力加戒除,並追求和平、實現和平、保持和平.....,如此自然「家和萬事興」了。這句話好像老生常談,人人會講,也有電視連續劇以它為題目。但是唯有真正在家
(或公司)
以身作則,以「和」為手段而使這個家
(或公司)
興旺發展,方能領悟這句話的意義。 社會上對許先生的後裔與事業的看法我們不管,我們忠孝路教會所殷切期望的就是願你們能「和」,因為確信「盛香堂」能和必興也。 願主讓你們有繼承父親創業致富的毅力與知識,更能持守母親敬神愛人的精神。孔子說:「和為貴。」然而凡貴的事物均屬難能,所以才有
「難能可貴」
的話。但我們基督徒要靠主克難,更要相信主的應許: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 神凡事都能。」
(【新約】馬太福音十九章26節)
一九八六年、十、廿七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6年10月27日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1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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