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禮拜是感恩以及求恩的聚會,更是為使當事人認識婚姻的神聖所在。訂婚是一種禮節(儀式)。基督教反對繁文縟節,卻與儒教一樣重禮,所以事奉 神稱為禮拜,星期日叫做禮拜日,也有許多聖禮典。
不過,無論那一種禮典、儀式都是以 神為中心,藉以表示基督徒一切尊主為大。國人的禮門義路頗符合聖經的教訓,此亦難怪,因為禮本出於 神,試觀「禮」與「神」之部首同為「示」即可知也。可見禮而無 神就是虛禮、是欺詐,基督徒務要慎於禮。
出於 神的安排都是美好的,所次我們這兩家和兩人有此美好的安排而感謝 神。求主讓我們在此訂婚禮拜中都能分享喜樂與感恩,並增進我們對夫婦之道與幸福家庭的認識。
我曾在高雄參加某人士之子的結婚典禮。在典禮中有某來賓致詞,說什麼男女交際有如買賣前的看貨,訂婚如訂貨,結婚則如提貨,離婚便等於退貨了。此語一出,引起鬨堂大笑,可是我卻甚不以為然,暗道豈有此理?把人(尤其女人)視同貨物,蔑視人的尊嚴莫此為甚!尤以「退貨」一詞更叫人難以忍受。
幽默用在神聖的事上和嚴肅的場面尚且要特別審慎,何況他的話既粗鄙又輕浮,在神聖的婚禮中絕對是不合時宜的。而且他的話更暴露了重男輕女的觀念,他以女人比為貨物而予以挑剔,殊不知男人也是人(貨物),其中濫竽充數的不合格品更多得多呢!
言歸正傳,我們如果把母女雙方由朋友進展到夫婦關係的過程比作登山活動,那麼,訂婚的手續(禮拜)則像登山途中的「半山亭」多數人在登山途中喜歡在半山亭歇一歇,一方面欣賞半山的風光,一方面也可藉此調元養神,以便一舉攀登巔峰。
雖然也有少數人覺得一鼓作氣,由山下直奔山頂才夠緊張刺激,但那只限於不太高的山才辦得到,而且未免太消耗體力了。所以一般來說,登山者縱不一定在半山亭歇,也可能分站稍停腳步,正好像有人不一定舉行訂婚儀式,但他們由認識而交友而結婚的過程,仍然看得出有其緩進的階段。
基督教視婚姻為 神所設立的制度,除非一方犯了破壞婚姻根基的大錯(參看【新約】馬太福音十九章3.~9.節)外,絕對不容許離婚。至於訂婚雖屬人為制度,但它既被認為有助於婚姻,且是奉主名而舉行,在基督徒就有不可忽視的意義並負有其責任。
儘管訂婚儀式之舉行並非絕對必需的事,可是古今中外多數人既都喜歡它,自必有其存在的理由,這可分幾方面言之:
一、心理方面
舉行訂婚儀式能增加一對在變愛中的青年對愛情的責任感。在未宣佈訂婚以前,不管雙方感情如何濃厚,到底仍屬朋友的關係。雖然互有默許,也難以考慮到愛情的責任問題。然而訂婚之後,彼此成為未婚夫婦,愛情的責任感就大不相同了。
二、社交方面
公開宣佈訂婚之後,可以減少許多社交上的麻煩和情感上的浪費。儘管訂婚並無法律上的保障,但是它到底能為當事人築一道道義上的「堤防」。
特別是女子方面,當人家看見她手上的訂婚戒指,便知道她已名花有主,不會再冒昧追求了。因此,當事人(訂婚的雙方)就可以安安穩穩、專心一志地從事愛情的增進、認識的加深,並為未來結婚生活立好幸福的根基。
一般人總以為訂婚戒指僅為一種禮制與裝飾而已,其實它具有很深的意義。「戒」者佛教為防禁心身之過的規律,受戒則有防備、戒備、戒除、戒嚴等意義。「戒」戴在手指上為自己和別人隨時可見,以生「戒」之效用。犯戒、破戒為古來國人視為最羞恥、無行的事。
三、現實方面
訂婚是結婚的前奏曲,宣佈訂婚會激勵一對在戀愛中的男女積極地、奮發地為未來共同生活作妥善準備。婚姻不單是愛情的問題,也與現實許多問題(尤其經濟)息息相關。訂婚的目的之一也就是為要結婚當時及婚後的切實問題作準備。不考慮這些問題而談結婚,要不是兒戲從事,便是玩弄愛情的騙局。
現在我就三處經文作一簡單說明,提供大家寶貴的教訓。
【舊約】創世記廿四章50~51節:「拉班(女子利百加的哥哥)和彼土利(利百加的父親)回答說,這事乃出於 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 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這裡告訴我們:
一、幸福的婚姻必須是出於 耶和華(神),這與我國「良緣由夙締,佳偶自天成。」的思想相吻合;
二,我們(包括父母兄長)必須順服 神的旨意;
三、既是 神所安排的婚姻,彼此就不可以任何條件有所刁難。
【舊約】瑪拉基書二章15節:「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本節的啟示與教訓至為寶貴:
一、神祇為男人(亞當)單造一女,不是靈力不足;
二、一夫一妻的神聖制度是為求虔誠的後裔(更好的子孫),叫世界更清潔美善;
三、夫婦的愛情不能有所改變(尤其丈夫),應彼此以忠誠(忠貞)相待,所以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或所嫁的夫)。
【新約】希伯來書十三章4.節:「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
本節的教訓是與世界人類存亡有重大關係的:
一、尊重婚姻乃改造世界的關鍵,更是個人、家庭幸福的起碼條件;
二、床的污穢(比任何公害,污染更嚴重)足以紊亂社會、毀滅世界,其毒害不可等閒視之;
三、神的審判極其可怕(參看創世記十九章23~28節)
美好的婚姻是 神的安排,但人要享受幸福的夫婦生活並期望後裔蒙受祝福,則必須敬畏 神,尊行祂的道。但願你們訂婚當事人以及全體與會者在婚姻事上都尊主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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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4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