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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一個人必須忠於他現在的任務,上帝才會為他安排一個美好的將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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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二)」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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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以什麼感恩
1. 神的恩典與我同在
2. 第一夫人
3. 人生與機會
4. 血漏女蒙恩
5. 談「美」
6. 第一個女宣
7. 可貴的友情(一)
8. 可貴的友情(二)
9. 十安
10. 開工禮拜
11. 音樂會短講
12. 最小的
13. 最老的
14. 最好的
15. 梁萬發委員的死
16. 新年談「感」
17. 在糖瓶中的螞蟻
18. 太空時代的太空人
19. 以什麼感恩
20. 訂婚講道
21. 為人之道
22. 不要怕!
23. 談「修」(一)
24. 談「修」(二)
25. 邱醫生金婚
26. 續絃感恩禮拜
27. 洗禮與聖餐
28. 如何孝親
29. 模範家庭
30. 談「祖」
31. 全家歸主(一)
32. 全家歸主(二)
33. 全家歸主(三)
34. 全家歸主(四)
35. 復活的確據
36. 今生
37. 苦難與人生(一)
38. 苦難與人生(二)
39. 彼此(一)
40. 彼此(二)
41. 東方的博士(兒童講道)
21. 為人之道
澎湖伯講道集(二) ========= 訂婚禮拜是感恩以及求恩的聚會,更是為使當事人認識婚姻的神聖所在。訂婚是一種禮節
(儀式)
。基督教反對繁文縟節,卻與儒教一樣重禮,所以事奉 神稱為禮拜,星期日叫做禮拜日,也有許多聖禮典。 不過,無論那一種禮典、儀式都是以 神為中心,藉以表示基督徒一切尊主為大。國人的禮門義路頗符合聖經的教訓,此亦難怪,因為禮本出於 神,試觀「禮」與「神」之部首同為「示」即可知也。可見禮而無 神就是虛禮、是欺詐,基督徒務要慎於禮。 出於 神的安排都是美好的,所次我們這兩家和兩人有此美好的安排而感謝 神。求主讓我們在此訂婚禮拜中都能分享喜樂與感恩,並增進我們對夫婦之道與幸福家庭的認識。 我曾在
高雄
參加某人士之子的結婚典禮。在典禮中有某來賓致詞,說什麼男女交際有如買賣前的看貨,訂婚如訂貨,結婚則如提貨,離婚便等於退貨了。此語一出,引起鬨堂大笑,可是我卻甚不以為然,暗道豈有此理?把人
(尤其女人)
視同貨物,蔑視人的尊嚴莫此為甚!尤以「退貨」一詞更叫人難以忍受。 幽默用在神聖的事上和嚴肅的場面尚且要特別審慎,何況他的話既粗鄙又輕浮,在神聖的婚禮中絕對是不合時宜的。而且他的話更暴露了重男輕女的觀念,他以女人比為貨物而予以挑剔,殊不知男人也是人
(貨物)
,其中濫竽充數的不合格品更多得多呢! 言歸正傳,我們如果把母女雙方由朋友進展到夫婦關係的過程比作登山活動,那麼,訂婚的手續
(禮拜)
則像登山途中的「半山亭」多數人在登山途中喜歡在半山亭歇一歇,一方面欣賞半山的風光,一方面也可藉此調元養神,以便一舉攀登巔峰。 雖然也有少數人覺得一鼓作氣,由山下直奔山頂才夠緊張刺激,但那只限於不太高的山才辦得到,而且未免太消耗體力了。所以一般來說,登山者縱不一定在半山亭歇,也可能分站稍停腳步,正好像有人不一定舉行訂婚儀式,但他們由認識而交友而結婚的過程,仍然看得出有其緩進的階段。 基督教視婚姻為 神所設立的制度,除非一方犯了破壞婚姻根基的大錯
(參看【新約】
馬太福音
十九章3.~9.節)
外,絕對不容許離婚。至於訂婚雖屬人為制度,但它既被認為有助於婚姻,且是奉主名而舉行,在基督徒就有不可忽視的意義並負有其責任。 儘管訂婚儀式之舉行並非絕對必需的事,可是古今中外多數人既都喜歡它,自必有其存在的理由,這可分幾方面言之:
**一、心理方面**
舉行訂婚儀式能增加一對在變愛中的青年對愛情的責任感。在未宣佈訂婚以前,不管雙方感情如何濃厚,到底仍屬朋友的關係。雖然互有默許,也難以考慮到愛情的責任問題。然而訂婚之後,彼此成為未婚夫婦,愛情的責任感就大不相同了。
**二、社交方面**
公開宣佈訂婚之後,可以減少許多社交上的麻煩和情感上的浪費。儘管訂婚並無法律上的保障,但是它到底能為當事人築一道道義上的「堤防」。 特別是女子方面,當人家看見她手上的訂婚戒指,便知道她已名花有主,不會再冒昧追求了。因此,當事人
(訂婚的雙方)
就可以安安穩穩、專心一志地從事愛情的增進、認識的加深,並為未來結婚生活立好幸福的根基。 一般人總以為訂婚戒指僅為一種禮制與裝飾而已,其實它具有很深的意義。「戒」者佛教為防禁心身之過的規律,受戒則有防備、戒備、戒除、戒嚴等意義。「戒」戴在手指上為自己和別人隨時可見,以生「戒」之效用。犯戒、破戒為古來國人視為最羞恥、無行的事。
**三、現實方面**
訂婚是結婚的前奏曲,宣佈訂婚會激勵一對在戀愛中的男女積極地、奮發地為未來共同生活作妥善準備。婚姻不單是愛情的問題,也與現實許多問題
(尤其經濟)
息息相關。訂婚的目的之一也就是為要結婚當時及婚後的切實問題作準備。不考慮這些問題而談結婚,要不是兒戲從事,便是玩弄愛情的騙局。 現在我就三處經文作一簡單說明,提供大家寶貴的教訓。
【舊約】
創世記
廿四章50~51節
:
「
拉班
(女子
利百加
的哥哥)
和
彼土利
(
利百加
的父親)
回答說,這事乃出於 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看哪,
利百加
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 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這裡告訴我們: 一、幸福的婚姻必須是出於 耶和華
(神)
,這與我國「良緣由夙締,佳偶自天成。」的思想相吻合; 二,我們
(包括父母兄長)
必須順服 神的旨意; 三、既是 神所安排的婚姻,彼此就不可以任何條件有所刁難。
【舊約】
瑪拉基書
二章15節:
「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本節的啟示與教訓至為寶貴: 一、神祇為男人
(亞當)
單造一女,不是靈力不足; 二、一夫一妻的神聖制度是為求虔誠的後裔
(更好的子孫)
,叫世界更清潔美善; 三、夫婦的愛情不能有所改變
(尤其丈夫)
,應彼此以忠誠
(忠貞)
相待,所以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或所嫁的夫)
。
【新約】
希伯來書
十三章4.節
: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
本節的教訓是與世界人類存亡有重大關係的: 一、尊重婚姻乃改造世界的關鍵,更是個人、家庭幸福的起碼條件; 二、床的污穢
(比任何公害,污染更嚴重)
足以紊亂社會、毀滅世界,其毒害不可等閒視之; 三、神的審判極其可怕
(參看
創世記
十九章23~28節)
美好的婚姻是 神的安排,但人要享受幸福的夫婦生活並期望後裔蒙受祝福,則必須敬畏 神,尊行祂的道。但願你們訂婚當事人以及全體與會者在婚姻事上都尊主為大!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4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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