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社會文化最常講信用,基督教是最重信用的宗教。所謂「君子重然諾」, 主 耶穌教導我們:「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新約】馬太福音五章37節)
「惡者」乃指撒旦、魔鬼,撒旦是說謊之人的父(參看約翰福音八章44節末)。神的十誡語有「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的一條(【舊約】出埃及記廿章16節)。
說謊與作假見證並無不同。基督徒不起誓,非因怕報應,乃是無此必要。因為我們從不說謊 ------- 說是就是,說非則非,不會因利害而轉變。「信徒」的「信」不僅指對 神的信仰,也包括對人的信用。
所以對人失信的基督徒(除不可抗力者外)我們無法肯定他對 神的信仰。利用信仰而行欺騙的假信徒(甚至教會)很多,我們不能不提高警覺。
商人把信表現於童叟無欺、貨真價實(不二價)。只有在必要時,為了有憑據完成法律上的手續,才訂立合約或證書,並有中人作見證。在文件末尾總有:「空(或恐)口無憑,立此存照(或存證)。」以免日後發生糾紛時雙方各執一詞。
這種守信用的優良傳統,至今在社會上(民間)仍很普遍。因為「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不可不慎。如言而無信,等於人格破產,在社會必難立足。是故我一再向大家呼籲,基督徒對 神要存信仰、對人要守信用、對己必求信德。
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首句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十字園事件令我最痛心的就是眼見以信心聞名的信徒後裔失信、世代信主的家庭失信,連講信仰、信用、信德的教會也失信,難道「信」真的不如一億多元新台幣嗎?
一般人(不信主的)失信尚且可恥可悲,何況神的兒女,甚至 神的教會失信呢?所以挽救幫助人失信的教會,乃當務之急。想想看,不守信的信徒、不講信的教會增設(如近年所推出的「倍加」運動)再多有何用處?我們豈可變成 主 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三章15節所指責的那一班人呢?
祂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徒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別人如何我不得而知,不過我每逢聽到有人抨擊佛教時,總會反省基督教有什麼可能遭受批評之處;聽到有人論斷和尚時,總會反省基督教的牧師尤其自己的言行;聽到有人恥笑寶覺寺的種種(侵佔教產)便立刻聯想到本市的某教會。這絕不是我的神經患了過敏症,而是聖靈光照下應有的檢點也。
【新約】羅馬書二章17~24節的標題是「責人當責己」,經文說: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 神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 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麼?
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麼?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麼?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麼?你指著律溝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麼?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凟,正如經上所記的。」(參看【舊約】以賽亞書五二章 5節)
社會賴以堅立穩固的根基,便是 人與人之間的信。所謂「信用」乃誠實而不欺騙、值得人相信,又肯相信別人而任用之;「信託」也就是認為有信用,而委任其辦理金錢等事項。自古以來一個失去信用的人或是一個不敢信用人的人,要在社會上生活是非常困難的,所以人人力求守信與培養互相,使得社會更加和諧進步。
不幸去年(一九八五)「十信」、「國信」、「僑信」事件相繼發生,人心惶惶,不但社會互信的根基被破壞(因為它們以「信用」合作主、「信託」公司之名而行欺詐、鯨吞之實,禍國殃民,史無前例),連家中的父母與子女、兄弟姊妹、夫婦之間的互信也蒙受極大的影響,因為大家驚魂未定,對人性怎能不心生疑懼呢?
有人問我,經過了「十信」、「國信」、「僑信」事件的震撼,人的「信」未免讓人覺得太不可靠了。那麼教會的「信」又如何呢?我問他所指的「信」是什麼?
他答道:「信者人言也。」據他的解釋,我乃明白他是指教會之人,如信徒、執事、長老、牧師,甚至有名銜的牧師之言可信與否。
我當即告訴他:「應該可信!」但他隨即舉出許多反面的事例來反駁我。
我只好委婉地告訴他:「你我的話都對。不過我所指的是真的,你所指的是假的。真信徒、真長執、真牧師的話都可信,至於假的那就不可信了。所以你要從聖經和經驗培養分辦真假的能力。」
信者,人言也。從「人言曰信」演變到現在成為「人言不可信」,多麼可悲!而更可悲可怕的是連教會也不能例外,實在太讓人失望了!
有人問,對年青牧師之言不妨予以存疑,但對年老的牧師應該可以相信吧?答案是未必。據【舊約】列王記上十三章記載,有一個年青先知違命喫飯喝水,以致見噬於獅子,為什麼呢?原來他遇見了一位老先知,據列王記上十三章 18~19記載:
「老先知對他說,我也是先知,和你一樣。有天使奉 耶和華的命,對我說,你去把他帶回你的家,叫他喫飯喝水。這是老先知誆哄他。於是神人(年青先知)同老先知回去,在他家裡喫飯喝水。」
年青先知在肚子飢餓時顧不得求問 神(其實神的話堅定,不會隨便改變,即使改變也必直接指示他),便聽信老先知的謊言,結果落得悲慘的下場。聖經詳細描述年青先知死於老先知誆哄下,必有其特別的啟示與教訓。
身為現代先知(傳道人)者宜深自警惕,不但要當心老先知,更要小心注意洋先知(美國、德國皆然)的話。凡違背聖經真理者,都不要輕信從以免害己誤人。須知現在正是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參看【新約】路加福音九章41節),怎可不提高警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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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要錢不要命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目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
八一三滬戰爆發。次日延安東路大世界戲院門外有炸彈自空墜下,炸死炸傷的甚眾。
有個老婦,正巧經過大世界,也炸傷了一條腿。當由救護隊送至醫院,經醫師、護士、洗滌、割治、包紮好了,送回病房的時候,她還是痛哭不已,並且掙扎著要爬起來。醫師叫安安臥靜養,她還是痛哭、掙扎。
醫生問她倒底想起來作什麼?她說:「在炸掉的那隻腳的鞋子裡裝著三十元鈔票,我一定要去找回來。」說罷,又很傷心地痛哭起來。醫生無法可想,只好派人去找她炸掉的那隻腳。最後終於找到了,在那小鞋底下,真的有這個老婦所珍藏的三十元鈔票。
這老婦不為失去的腿傷心,反為失去的鈔票哭泣,直到找到了,才安靜下來。她看金錢比自己的肢體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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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三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12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