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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教會可以沒有冷氣,可以沒有地毯,也可以沒有電子琴,可是不能沒有愛心。沒有愛心的教會就是沒有主的生命。       ........呂春長牧師 

45. 找理由

如何做人,如何處事,都有真理由。為善固然有為善的理由,為惡又何嘗沒有為惡的理由。理由有正邪,也有真假。

猶大反對愛 主耶穌馬利亞以一罐極貴的真哪達香膏膏抹 耶穌,理由是「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新約】約翰福音十二章5.節)這個理由冠冕堂皇,且可顯示他是個明白 耶穌心意的人,因為  耶穌最為關心那些卑微窮困之人(馬太福音廿五章40節)耶穌答覆求永生的青年就曾這麼說:

「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 ……」(馬太福音十九章21節)

猶大之為人重視實際,輕看虛榮。他也知道主不願意人浪費(參看約翰福音六章 12節),所以他的理由不僅沒有什麼不對,而且他的精神更為可嘉。然而可惜的是他的另一個不可告人的理由(這才是真正的理由)卻被使徒約翰一語道破了:「他說話說,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翰福音十二章 6.節)

這樣一來,他那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不是變得一文不值了呢?犯罪不認錯,反而提出理由以圖卸責的事,並非始自今日。在法庭上受審的罪犯個個振振有辭為自己答辯,這都是從始祖亞當夏娃(可見男女都一樣)學來的。聖經記載: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亞當)赤身露體(犯罪之恥)呢?莫非你喫了我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麼?那人(亞當),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喫了。耶和華  神對女人說,你(夏娃)作是什麼事?女人說,那蛇(撒但)引誘我,我就喫了。」(【舊約】創世記三章 11~13節)

人們無論犯十誡的那一條,甚至全都犯了也不會沒有理由申辯。你問他:「為什麼你有別的神?」他必答:「我因為……」「為什麼你拜偶像?」仍然是「我因為……」「為什麼你妄稱神的名?」還是「我因為……」「為什麼你不守安息日(主日)?」「我因為……」

「為什麼你不孝敬父母?」「我因為……」「為什麼你殺人(恨人)?」「我因為……」「為什麼你行姦淫?」「我因為……」「為什麼你偷盜?」「我因為……」「為什麼你作假見證害人?」「我因為……」「為什麼你貪心?」「我因為……」

在每一個「因為」之下都有一大堆理由。在理由之後也就當然地產生出許「所以」來:所以我遠離教會、所以我不做禮拜、所以我不奉獻、所以我喝酒賭錢、所以我打妻納妾,甚至「所以我如下地獄,也是被人所害的。」可見人人生來就善辯,都有資格當律師。

人不但會自己編造理由,更善於套用別人的理由。例如有個小故事曾在二次大戰期間傳遍世界,說有新兵入營,內心恐懼不安,別人勸他說:「不要怕!你雖被徵人伍,未必派上前線作戰;即使作戰,敵人的槍彈未必就打中你;即使中彈,未必傷及要害不治死亡;萬一死亡,肉體已無知覺,那還有什麼可怕的呢?」據說這種說法在當時頗有擔高士氣之效,各國都樂於傳佈。

後來發生一件趣事,就是有一次空襲警報響了,有四個打麻將的人正打得難解難分,不肯躲到防空洞去。他們的歪理是這樣的:「怕什麼?敵人的飛機未必來。即使來了,未必能逃過我們空軍的攔截;即使衝進我們的上空,未必有機會投彈;既使投彈,未必就炸到我;萬一我被炸死,我還怕什麼呢?」推論的方式相同,作用卻完全相反。

又如有一個小女經常違抗父母,任性行事,惹母親痛哭流涕,這少女內心有時也未免感到歉疚。可是後來她讀到一篇文章,知道自己的年齡正值所「反抗期」,便覺得擔然無愧,從此對母親的淚水也就視若無睹,認為自己的反抗,正是身心的正常發展。

不久「生命線」的主任接到她的電話,哭訴自己不幸失身於一個不負責任男子而痛不欲生。「生命線」的主任安慰她:「別太難過!忘掉過去的不幸。希望妳守住第二度貞操!」

少女受到莫大安慰,情緒穩定下來。不料過了幾個月,她的聲音又出現在電話中,這次她有點不好意思地問主任:「有沒有第三度貞操?」這句話充分暴露現代人墮落的心態。

人的犯罪都是在一個理由下開始以至一而再、再而三的。不管犯那一種罪或犯罪多少次,都有它的理由,甚至教會侵佔公產,知罪而不肯悔改都說得出堂皇的理由來。

尤其可悲者卻是教會當局(中會)竟也認同他們的「理由」,且以抬舉他們的牧師為牧師中的牧師、抬舉他們的長老為長老中的長老(中委),來認定(證明)他們的侵佔行為「理由」正當、值得讚許。在這種情形下,為公義抨擊他們貪心的牧師,也就成為「無理取鬧」的罪人(製造糾紛者)了。

今天教會沒有好名聲與好見證,即因為信徒不但不作理所當然的事(【新約】羅馬書二章1.節、【新約】以弗所書六章 1.節),反而以許多理由任意違背聖經的真理。

以色列人在曠野膜拜金牛犢(包括亞倫許可他們)雖然也有理由(參看【舊約】出埃及記三十二章 1.~6.節),但忌邪的 神和以 神忌邪之心為心的摩西,是不會接受他們的理由而同意姑息的。

連那受託一千銀子卻不事生產的僕人,所陳述的理由:「主阿,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歛。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原銀子在這裡。」(【新約】馬太福音廿五章24~25節)

雖然說得很動聽,在人看來幾乎無可擊,但是 主耶穌的看法不同。祂的答覆是:「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廿五章30節)這個僕人的結局(下場)值得大們深思與警惕。

信仰的最高境界就是順服  神不問理由,按  神旨意而行,不申述任何違背的理由。務要注意,應從聖經中找理由支持你去做該做的事,而不從環境中找理由去支持你做不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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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6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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