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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並不是行祂所傳的,而是傳祂所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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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二)」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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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自強不息
1. 愛惜光陰
2. 談「和」
3. 至死忠心
4. 林律師府上家庭禮拜
5. 慇勤不可懶惰
6. 可否與爭?
7. 彼得的過錯
8. 洗禮與聖餐
9. 追思禮拜(於林尊卿先生府上)
10. 談祭祖
11. 處世為人、知人得人
12. 生根建造
13. 思念
14. 人性的特徵
15. 耶穌為門徒禱告
16. 福音的起頭
17. 受苦有益
18. 訂婚的教訓
19. 談憂懼
20. 談心術
21. 守日、教訓、驅邪
22. 忍耐到底
23. 經商與信仰
24. 模範的僕人 --- 施洗約翰
25. 愛心
26. 求益處
27. 自由、愛心、根基
28. 一知半解
29. 似是而非的道理(一)
30. 似是而非的道理(二)
31. 似是而非的道理(三)
32. 愚人荒的世代
33. 似非而是的道理
34. 似非而是的作為(一)
35. 似非而是的作為(二)
36. 基督徒與教會
37. 不得已
38. 兩全其美與令人失望
39. 錢財(一)
40. 錢財(二)
41. 日子
42. 三喜感恩禮拜謝詞
43. 貪益不滿
44. 自強不息
45. 找理由
46. 突破
47. 東方的博士
46. 突破
澎湖伯講道集(十二) ========== 如何做人,如何處事,都有真理由。為善固然有為善的理由,為惡又何嘗沒有為惡的理由。理由有正邪,也有真假。
猶大
反對愛 主
耶穌
的
馬利亞
以一罐極貴的真哪達香膏膏抹
耶穌
,理由是
「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
(【新約】約翰福音十二章5.節)
這個理由冠冕堂皇,且可顯示他是個明白
耶穌
心意的人,因為
耶穌
最為關心那些卑微窮困之人
(馬太福音廿五章40節)
,
耶穌
答覆求永生的青年就曾這麼說:
「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 ……」
(馬太福音十九章21節)
猶大之為人重視實際,輕看虛榮。他也知道主不願意人浪費
(參看約翰福音六章 12節)
,所以他的理由不僅沒有什麼不對,而且他的精神更為可嘉。然而可惜的是他的另一個不可告人的理由
(這才是真正的理由)
卻被使徒
約翰
一語道破了:
「他說話說,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約翰福音十二章 6.節)
這樣一來,他那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不是變得一文不值了呢?犯罪不認錯,反而提出理由以圖卸責的事,並非始自今日。在法庭上受審的罪犯個個振振有辭為自己答辯,這都是從始祖亞當夏娃
(可見男女都一樣)
學來的。聖經記載: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
(亞當)
赤身露體
(犯罪之恥)
呢?莫非你喫了我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麼?那人
(亞當)
,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喫了。耶和華 神對女人說,你
(夏娃)
作是什麼事?女人說,那蛇
(撒但)
引誘我,我就喫了。」
(【舊約】創世記三章 11~13節)
人們無論犯十誡的那一條,甚至全都犯了也不會沒有理由申辯。你問他:「為什麼你有別的神?」他必答:「我因為……」「為什麼你拜偶像?」仍然是「我因為……」「為什麼你妄稱神的名?」還是「我因為……」「為什麼你不守安息日
(主日)
?」「我因為……」 「為什麼你不孝敬父母?」「我因為……」「為什麼你殺人
(恨人)
?」「我因為……」「為什麼你行姦淫?」「我因為……」「為什麼你偷盜?」「我因為……」「為什麼你作假見證害人?」「我因為……」「為什麼你貪心?」「我因為……」 在每一個「因為」之下都有一大堆理由。在理由之後也就當然地產生出許「所以」來:所以我遠離教會、所以我不做禮拜、所以我不奉獻、所以我喝酒賭錢、所以我打妻納妾,甚至「所以我如下地獄,也是被人所害的。」可見人人生來就善辯,都有資格當律師。 人不但會自己編造理由,更善於套用別人的理由。例如有個小故事曾在二次大戰期間傳遍世界,說有新兵入營,內心恐懼不安,別人勸他說:
「不要怕!你雖被徵人伍,未必派上前線作戰;即使作戰,敵人的槍彈未必就打中你;即使中彈,未必傷及要害不治死亡;萬一死亡,肉體已無知覺,那還有什麼可怕的呢?」
據說這種說法在當時頗有擔高士氣之效,各國都樂於傳佈。 後來發生一件趣事,就是有一次空襲警報響了,有四個打麻將的人正打得難解難分,不肯躲到防空洞去。他們的歪理是這樣的:「怕什麼?敵人的飛機未必來。即使來了,未必能逃過我們空軍的攔截;即使衝進我們的上空,未必有機會投彈;既使投彈,未必就炸到我;萬一我被炸死,我還怕什麼呢?」推論的方式相同,作用卻完全相反。 又如有一個小女經常違抗父母,任性行事,惹母親痛哭流涕,這少女內心有時也未免感到歉疚。可是後來她讀到一篇文章,知道自己的年齡正值所「反抗期」,便覺得擔然無愧,從此對母親的淚水也就視若無睹,認為自己的反抗,正是身心的正常發展。 不久「生命線」的主任接到她的電話,哭訴自己不幸失身於一個不負責任男子而痛不欲生。「生命線」的主任安慰她:「別太難過!忘掉過去的不幸。希望妳守住第二度貞操!」 少女受到莫大安慰,情緒穩定下來。不料過了幾個月,她的聲音又出現在電話中,這次她有點不好意思地問主任:「有沒有第三度貞操?」這句話充分暴露現代人墮落的心態。 人的犯罪都是在一個理由下開始以至一而再、再而三的。不管犯那一種罪或犯罪多少次,都有它的理由,甚至教會侵佔公產,知罪而不肯悔改都說得出堂皇的理由來。 尤其可悲者卻是教會當局
(中會)
竟也認同他們的「理由」,且以抬舉他們的牧師為牧師中的牧師、抬舉他們的長老為長老中的長老
(中委)
,來認定
(證明)
他們的侵佔行為「理由」正當、值得讚許。在這種情形下,為公義抨擊他們貪心的牧師,也就成為「無理取鬧」的罪人
(製造糾紛者)
了。 今天教會沒有好名聲與好見證,即因為信徒不但不作理所當然的事
(【新約】羅馬書二章1.節、【新約】以弗所書六章 1.節)
,反而以許多理由任意違背聖經的真理。
以色列
人在曠野膜拜金牛犢
(包括
亞倫
許可他們)
雖然也有理由
(參看【舊約】出埃及記三十二章 1.~6.節)
,但忌邪的 神和以 神忌邪之心為心的
摩西
,是不會接受他們的理由而同意姑息的。 連那受託一千銀子卻不事生產的僕人,所陳述的理由:
「主阿,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歛。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原銀子在這裡。」
(【新約】馬太福音廿五章24~25節)
雖然說得很動聽,在人看來幾乎無可擊,但是 主
耶穌
的看法不同。祂的答覆是: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馬太福音廿五章30節)
這個僕人的結局
(下場)
值得大們深思與警惕。 信仰的最高境界就是順服 神不問理由,按 神旨意而行,不申述任何違背的理由。務要注意,應從聖經中找理由支持你去做該做的事,而不從環境中找理由去支持你做不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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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6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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