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耶穌在加利利的傳道中,行過一件特別的事,就是治好了一個長大痲瘋的。許多人讀了這段記事而受了極大感動,如達彌恩神父(一八四O─一八八九)為此而立志獻身於救癩工作。他於一八六三年從比利時來到夏威夷的摩洛凱島為癩者服務。
從前在這島嶼上約有四十萬的居民,但因為癩病、花柳病及肺病的蔓延,在九十年後的現在已經減至五萬人。達彌恩因為聽見 主 耶穌對癩者說:「我肯」。他也對主說:「主啊!你肯,我也肯。」就毅然來到摩洛凱島。
此島上每日有人死亡,所以他每日為他們造棺木,且當了「土公」(以埋葬死人為業的人)埋葬他們。因為那島嶼上沒有醫師,他就為癩者塗藥包紮。他又用講道,故事與彈四弦琴來安慰那些枯燥的心靈。從前他講道的時候,總是說:「我的弟兄們啊!」
但到一八八二年,有一天他卻說:「我們長大痲瘋的弟兄們啊。」那時他自己也染上了癩病。當時他才四十多歲。以後他更加努力為同病者服務。他雖然身染可怕的絕症,但常常帶小孩們唱遊,快樂如恆。他染病以後再活七年就離世歸天。
主 耶穌醫好了癩病人的事,不僅感召了達彌恩,也感召了許多醫師和護士樂意獻身於救癩的工作。許多財主也受主的愛激動,同情癩病患者的痛苦,為建設癩病院及救癩事業而樂意捐錢。
有許多人,因看見主 耶穌對癩病患者所表現的愛心,而改變了他們一向對那不幸的病人所表現無情的態度。又有人反省自己在罪惡中的生活,與患癩病沒有什麼差異,就不敢輕看癩病患者。
我們從這段聖經,關於癩者得治的事,學習幾項教訓:
(一)癩者怎樣得治
「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求 耶穌,向他跪下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馬可福音一章40節)此節聖經告訴我們,那個癩病患者怎樣得治。
(1.)聽聞 耶穌,羅馬書十章 17節:「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2.)信任 耶穌,否則他就不來。有許多人不能蒙恩,是因為聽而不信。言者諄諄,聽者藐藐。
(3.)就近 耶穌。因為行動乃信心的表現。
(4.)求癒心切。世上有人以疾病為營生之工具,蓬頭散髮,愁眉苦臉,乞憐於人。但他求癒心切,不願長久過著非人的生活。
(5.)不怕羞恥。依照律法規定,「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舊約】利未記十三章45、46節)患此病者,宛如死人,人不僅不敢摸他,也不敢看他。
(6.)他很謙卑。他向 耶穌跪下並懇求說,「你若肯」,這句話充分表明他的信心及謙卑。
(7.)他有智慧。他不求生命,而求潔淨。因為病潔淨了自然就有生命。如此我們若信了 耶穌罪得赦,就有了生命。但人若沈淪於罪中,就是等於死,雖生猶死也。
(二)耶穌怎樣醫治他
「 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罷。」(馬可福音一章41節)
東方人視癩病為天譴病,這與以被雷擊死的人為頂大的罪人的思想一樣,是極大的錯誤。癩病與癌症同樣在當時是一種致死的病。癌是上年紀的人較易罹患,癩卻是小孩較易被染。往昔醫學尚未發達,以癩病為遺傳病,說:「癩病會過(遺傳)祖,不過某(不會傳染給妻子)」這是一大錯誤。因為這樣的錯誤觀念,使癩病蔓延更廣,傳染更多。
許多人說,「寧與癩者同床,不願與疥者鄰居,」因為疥瘡易染給他人。成人不易染罹癩病是事實,但小孩則不然。因為癩茵的潛伏期間甚長,有的甚至二三十年後才能發現。普通在小孩時被染,至十歲才發現。
佛教國家癩病極多,原因有二 ...... 一、衛生較差。二、給小孩剃頭,所以有小孩的父母要小心,不可在路旁買東西給小孩吃,也不可隨便給他們剃頭,或帶入公共場所。
患癩病的人並不是比普通的人更壞,但卻被視為遭天譴責。他們在身體上所以遭的痛苦已夠慘重,不僅得不到人的同情,尚且受這樣的藐視,真是慘極無以復加。
他們雖然住在社會裡,但必須與社會隔絕。他們不能摸人,當然人也不敢摸他們。照當時猶太人的規矩,患癩病的人手必須帶響鈴,叫人聞聲避開。他們作人的尊嚴與價值完全喪失。在古時的傳統社會裡,有些地方甚至將患癩病的人,未死以前先放進棺木裡,送往墳墓。
主 耶穌看見那人跑來跪下,向祂求治,就動了慈心。耶穌「動了慈心」這句話,和路加福音十五章 20節父親看見了就「動了慈心」是完全一樣。可見 主 耶穌有父親的慈心。這樣祂醫治病人,並非藉機以顯示自己的本領,乃因祂有憐恤的心。
「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治好了他們的病人。」(馬太福音十四章14節)
主 耶穌不僅動了慈心,而且伸手摸他說:「我肯,你可以潔淨了罷。」耶穌不僅動了慈心,且伸手去摸他,這正如浪子的父親,不僅動了慈心,且跑去抱著他兒子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這樣可見 耶穌的心與祂的行動是一致的。
我們世人往往是有口無心,有心無行。主 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世人或許說,我肯,但手卻縮起來,腳走開。主伸手摸他,這是愛心和熱誠的表露。這人患病以來,給好人的手摸,這是頭一次,他必定因之受感激而流淚。
主 耶穌對於治病的事,不但「能」,而且「肯」,又隨時伸出祂的手。祂不怕被傳染,因為祂能醫治,所以本身不受傳染,正如他能赦人的罪,但本身卻是無罪。若是世人就不是這樣,很可能因手摸病人而染罹病毒。
有人去賭場歡人不可賭賻,自己反而參加賭博,有人去風化區勸人不可放蕩行惡,自己卻患了風流病,所以沒有帶 神的能力的人,無法救人。我們對這事必須謹慎,我們要救人以前,必須反省自己是否已經得救。
(三)病得治後當怎樣做
「 耶穌嚴嚴地囑咐他,就打發他走,對他說,你要謹慎,什麼話都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因為你潔淨了,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馬可福音一章43~44節)耶穌為什麼囑咐他不可告訴人呢?
(1.)不願意人只求神蹟。
(2.)不願意人只顧念肉體。
(3.)不願意人為此喧嘩。
(4.)恐怕傳福音的工作因之而受阻礙。
但為什麼吩咐他去給祭司察看呢?
(1.)顯明祂不廢掉律法和先知(馬太福音五章17節)。
(2.)為要證實他確已痊癒,因為當時的祭司兼司衛生的事。
(3.)為使那人對神表示感謝之忱所以吩咐他獻上禮物。
(4.)為使那人獲得心靈上真實的平安。
主 耶穌雖嚴禁他,不可將這事傳揚,但他不遵所囑。「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開了,叫 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的進城,只好在外邊曠野的地方。」(馬可福音一章45節)這人這樣的所做對不對?當然不對。因為主吩咐什麼我們當做什麼。(約翰福音十四章15~21節)
主 耶穌當時禁止那人傳揚神蹟,今日卻命令我們要傳十字架及復活的信息。(馬可福音十六章15節)把不可傳揚的去傳揚,是不對,當傳揚的不去傳揚,更不對。往日 耶穌叫那人不可告訴人,他竟把它傳揚,害了 耶穌不得進城。今日 耶穌叫我們傳揚,我們則不傳揚,因而福音只停滯於城市裡,不能傳及鄉下僻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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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11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