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創世紀廿九章11節:「雅各與拉結親嘴,就放聲而哭。」
雅各也許自幼就很不甘心屈以掃之下。他希望自己是長子,有長子的名分,並不是想多分得父親以撒的財產(其實以撒不是大富豪),而是渴慕作為 神對父親一切應許繼承人。
他想,同在母親的腹裡,為什麼自己竟慢了一步,被以掃捷足先登(生)呢?真是越想越氣。我想像他在小時候,有一天伏在母親利百加的懷裡痛哭不已。
母親驚訝地問他為什麼哭?身體不舒服,還是被誰欺負了?雅各搖頭說,都不是。利百加再問,那麼你到底為什麼哭得這麼厲害?講給媽媽聽吧,媽媽會幫助你的。
雅各就說,太晚了。媽媽,我好恨!為什麼像哥哥那樣的人,竟生為長子?你為什麼不把我先生出來呢? 神為什麼揀選一個沒有信心又不喜歡祂的人呢?
利百加必定安慰他,同時透露秘密說,兒啊,不要難過!當我懷了你們的時候,你們在我的腹中彼此相爭,使我痛苦不堪。我就求問 耶和華, 耶和華對我說,有兩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呢?
雅各聽見這話,心暗暗歡喜。他相信 神既有這樣的應許,必會照這樣成就。可是他心裡想 神到底將用什麼方法叫哥哥來服事我呢?身份和地位,有變更的可能嗎?是默然靜待 神的作為好,還是起而協助 神完成移花接木的工作好呢?
雅各採取了後者,他不夠信心和交託。他的急躁妄動為自己平添了後來多年的折磨熬煉。
他利用以掃膚淺、短視的弱點,抓住以掃飢渴的機會,以一碗紅豆湯向他換得長子的名分。這事雖然表現了雅各對哥哥的苛刻無情,但錯在以掃,他是自願的,而且不是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答應的。
以掃打獵回來,一時飢餓只是小事。只要稍為忍耐,自煮紅豆湯或烹一些野味充飢就好了。然而他不但接受雅各的苛刻條件,更說出輕看 神的話:「我將要死(餓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廿五章32節)
雅各看出以掃說的並非戲言,為使他不能翻悔,乃叫他起誓。以掃也真的起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廿五章33節)。雅各當時真是如獲至寶,立即把餅和紅豆湯給與以掃。
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他全不想到自己的損失是多麼大。他還以為一文不值的所謂長子名分竟能換到一碗又甜又香的紅豆湯,是相當划得來呢。所以他毫不後悔。
至於雅各一定沾沾自喜,心想這是一筆最有利的交易。以區區一碗紅豆湯,能換取無價之寶的長子名分,世上必沒有人像我這麼膽大,也再沒有人會像哥哥以掃那麼糊塗了。我在出娘胎時輸給他一步,現在我反而後來居上了。
我大可高枕無憂,既已得到長子名分,何患得不到長子的福份呢?話雖如此,雅各仍然不夠信心,終於接受母親的建議,以欺騙的手段使父親對他長子的祝福,因此他不能不接受 神的對付(管教)。以掃因此事而激憤,甚至要殺雅各,使他非離開父親家庭而逃亡不可了。
雅各離家之後只好走向茫茫的曠野,他的內心更是難過,因為上對不起 神,下對不起父親和哥哥,良心受苛責。後面可能有哥哥的追趕,前面雖有目的地,卻沒有自信,因為舅父拉班是個勢利小人,會不會吃他的閉門羹呢?
所幸亞伯拉罕,以撒的神憐憫雅各,在曠野的夢中向他顯現,並應許與他同在。由此他大得力量,隨即向 神許下了願,向東方之地勇敢邁進,與前此頹喪,害怕的狀況大不相同了。
終於,雅各無恙地抵達目的地,就是父親的老故鄉。他現在很小心地甌求 神與他同在的印證。他進城的第一站是一口井旁,就在那裡遇見了領著舅父羊群的拉結,她是個甜美伶俐的女子。
創世紀廿九章11節記載:「雅各與拉結親嘴,就放聲而哭。」這是親人相認之哭。與久別的親人親嘴問安是當時當地極普通的禮俗,然而一對青年男女─姑表兄妹在相見親嘴之時放聲大哭恐怕也是罕有的事。
當時拉結也許有一點驚慌,不明白表哥為何如此悲哭,他到底是真哭還是假哭呢?其實雅各是歷盡千辛萬苦,好不容易在此見到第一位親人,禁不住的真情流露,藉著哭泣把一切的委屈盡情傾吐出來,心裡才得平靜舒坦。
從這次親人相認之哭讓我們看到:一,東方人很重視親情;二,雅各是個情感豐富的人;三,人離別會哭,相見也會哭;四,悲傷時會哭,喜樂時也會哭;五,喜極之哭極富人情味;
六,此時哭比笑更自然;七,本來就想哭,但勉強忍住,現在有如決堤,再也禁不住了;八,想起 神恩帶領的奇妙;九,這是一種不知其所以然的現象;十,這是由於男女微妙的感情。
聖徒回到天家最大的歡喜是什麼?除朝見愛我們的 神和救贖我們的主之外,便是與親人相見(相認)的歡喜了,人一生中的眼淚和哭泣以失去親人(父母、兄弟、妻兒尤其是丈夫)所佔的份量最多。
所以在天家與親人相見必是一件最快慰的事,因為它是像死而復活,失而復得一樣。看雅各在埃及與約瑟重逢的一幕就可明白。人生有一個嚴肅的事實,就是年紀越大(老),世上親朋就越來越少,在天家的親朋倒比在世上的多。
所以基督徒並不留戀世界,反倒憧憬天家。在那裡我們有數不盡的主內親朋。當我們和他們相見(相認)時也必像雅各與拉結親嘴,由於喜極而放聲大哭(參看創世紀四六章29節)。
這種哭非常甘甜。在這種哭之後就不再有哭了(【新約】啟示錄廿一章4.節)。所以基督徒與主內親朋死別時不要悲傷絕望。有詩為證:
聖詩二三六首1.節:「在那邊榮光土地,我靈魂的祖家,我歡喜日日進前,到那時上天庭。我日日越想越愛,到父榮耀所在,那裡有親友聖使,為著我在等待。」
3.節:「在那時父母兒女,可相見住在天,眾親友兄弟姊妹,永遠住父的家。在那裡天氣情彩,無煩惱無流眼淚,到那時將看真明,再相見在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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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8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