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約伯記十章17節:「祢重立見証攻擊我,向我加增惱怒,如軍兵更換着攻擊我。」約伯記十章是記載約伯求 神指示他何以受遺責。約伯在順境時過着敬畏 神的生活,在逆境時,他也忍受苦難順服 神。
後來由於他的朋友 .....以利法、比勒達、瑣法的慰問(本是善意要分擔約伯的痛苦),竟演變成人生問題的大激辯。他們眼見約伯遭難的慘狀,不但沒有好言相慰,反而懷疑約伯暗中可能有隱藏之惡行,因而以各種尖刻難聽的話像亂箭般向約伯發射,終使約伯無法保持緘默,而與他們展開猛烈的舌戰。
約伯在舌戰中難免顯露出信仰不完全的弱點,但也情有可原,因為他畢竟是舊約時代的人。就是他的三個朋友的態度所以如此,也有其時代的背景。當時的人,對義人為何要受苦是無論如何想不通的(他們只能接受義人得福、惡人受苦的觀念)。
難怪他們主觀認定約伯必作過虧心事,除非徹底認罪悔改,絕無可能逃脫神的刑罰。他們基於朋友道義立場,當然要全力迫使約伯改變自以為義的態度,甚至不惜以尖刻難聽的話,無情的圍攻了。
約伯在和朋友的混戰中竟忘記了最重要的一點 ....... 朋友的話並不能代表 神。所以他才向 神說出這樣的話來:「祢重立見証攻擊我,向我加增惱怒,如軍兵更換攻擊我(指三個朋友輪番攻擊他)。」
這是他對 神的誤會。我們也常犯同樣的錯誤,就是因人的妄發議論而遷怒於 神;有時則像約伯的朋友,以 神自居,立見証攻擊落在患難中的人。
保羅說得真好:「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 神那裡得着稱讚。」(【新約】哥林多前書四章3.~5.節)
約伯記十六章8.節:「又抓住我,作見証攻擊我,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証我的不是。」
約伯記十六、十七兩章主要記述約伯責友之慰藉反增其苦惱。本節有兩個「見証」,顯示約伯處境之難困。此時他已如落水狗,狀至可憐,可是平日摯友卻抓住他(不讓他鬆一口氣),作見証(舉出事實証據)攻擊他(予以冷嘲熱諷)。
最使約伯難過的是他那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枯瘦身體(在人看來好像是應得的報應)也等於見証(証明)他是個該死,甚至不得好死的壞人,他的悲痛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其萬一!
在這樣的處境中誰能給他安慰與盼望呢?唯有 主 耶穌,因為主所受的苦難比約伯更甚(參看四福音書中所記,主 耶穌受難至死的記載可知)。只有祂能徹底的了解與同情約伯的境況!
約伯記十六章 19節:「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証,在上有我的中保。」
「在上有我的中保」,對極了!約伯現在地上什麼都沒有了,他不僅失去一切的財物,也失去一切親人朋友了。僕婢固然輕看他,連妻子、朋友也不要他了,所謂「四面楚歌」正是此時約伯的寫照。
可是他沒有絕望,因為還有天上的 神為他的見証(依靠),否則他恐怕非走林XX先生(作過台X市長,七十一歲時跳樓自殺)的路不可了。約伯雖然在家庭中、朋友中、社會中、世界中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可是他還記得在天上有他的見証( 神明白一切),這就是他不至於自殺的理由。
人生最痛若的經驗和感受是什麼?就是有苦無處訴,哭乾眼淚、喊破喉嚨也沒有人肯聽我們的辯白。所以約伯這個體驗 ---「在天有我的見証,在上有我的中保」是何等可貴啊!
接下去在20~22節他再補充說明道:「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 神眼淚汪汪。願人得與 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
「往而不返」之意即死亡。一切人生之謎,或是非曲直,在世上不得分明的,到了往而不返的那一天、往而不返的那一個地方,都必真相大白、是非分明,當然必可「還我清白」,因為「在天有我的見証,在上有我的中保( 主 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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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捩點 ........ 蜜蜂採了花,花因此更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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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八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9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