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以斯帖記一章 8.節:「喝酒有例,不准勉強人。因王吩咐宮裡的一切臣宰,讓人各隨己意。」亞哈隨魯王請客時不准任何人勉強人喝酒,這個規定太好了。
我國人請客時,往往勉強人吃東西和喝酒。尤其勉強人喝酒稱為灌酒,是最惡劣的乃慣。從前日本警察慣以灌水之刑加於台灣的抗日份子,我想灌酒也許比灌水難受吧!
但我們卻認為不勉強人吃東西喝酒為不夠誠意,因此以種種方法逼得人非喝不可,直喝到倒地為止。結果許多人赴宴歸來醉得人事不知,或大吐特吐,甚至引起疾病,一命歸陰。這種惡習基督徒千萬不可傚法它。
比勉強人吃、喝更嚴重的是勉強人一同去賭博、邪淫、走私、偷盜、搶劫、偽造文書、集體貪污,甚至強迫人自殺。今日黑道、流氓太保、太妹、各種幫派何其多,其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是他們之中有很多是被人恐嚇、脅迫而參加的。
社會上最可怕的現象是:善良的人不敢勉強人為善,作惡者則敢勉強人作惡,以致惡勢力益形猖獗,這真是人類社會前途的隱憂。如此演變下去,終有一天,要出現一個只有作惡的自由,而無行善的自由的社會。
基督徒基於良心和聖經的教訓,當然可以勉強女兒上主日學、參加聚會,因為這是我們對 神的責任,又是為兒女的好處。這裡所謂勉強,毋寧說是「鼓舞」、「激勵」,難道有關靈魂得救 .....永生的事也不可鼓舞激勵兒女去尋求嗎?做父母的如果放任兒女遠離 神,則良心何在?敬愛 神的心在那裡?
以利的家受 神清算(除滅)是什麼原因?以利並不是惡人。他脾氣好,堪稱為好好先生,他是「平安」牧師。他當祭司,只管在聖殿裡燒香點火、主持獻祭、行禮如儀,凡事唯唯諾諾,逢人點頭問安。為人如此,已相當夠標準了。
可是他不管教兒子,不敢干涉兒子的不是。他的思想跟現代人一樣進步,恐怕損傷兒子的自尊心,卻不怕傷了神的聖心。終於受到 神的責備:「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舊約】撒母耳記上二章29節)不久父子一齊慘死。
勉強兒女敬畏 神,是做父母的本份,也是敬重 神與愛兒女的必然而自然的行動,這與妨害兒女自由和無視兒女人格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比方說,一個孩子逃學一個禮拜甚至二個禮拜,他的父母聽見這消息,能不吃驚、焦急、生氣、擔憂?能不責備、勸導、想辦法不讓他再繼續逃學嗎?相信他父母不會說這是小事情,不必大驚小怪,孩子好遊蕩是本性、是正常,我尊重他的自由,我不要傷害他的自尊心,我不勉強他上學,等到有一天他自書甘心樂意才去吧。
如果你真的這樣做,日後你的兒女失學、失管教而受苦時,他們能向你感謝嗎?他們是不是慶幸有這樣開明進步的父母,自幼不干涉他的行動,讓他有絕對的自由,從不勉強他作什麼,所以今日成為堂堂的甲級流氓,一切榮耀歸於他的寶貝父母呢?
我的話也許說得太過份了些,目的無非為提醒做父母的。希望你們重視兒女智育之餘,也同樣重視他們的靈性;勉勵兒女向學之時,也同樣勉勵他們歸向神。日後聰明的兒女都會感謝父母勉強他們勤學,同時更能感謝父母勉強他們去教會。
溪湖有一位很熱心的長老,回憶少時曾有一個禮拜天沒有去上主日學,卻和朋友出去玩鄉方這事被父親知道了,非常生氣,把他帶到八卦山旁狠狠揍了一頓,說:「我還沒死你就不要 神了,我死後可想而知……」這位長老回憶此事,不是埋怨父親專橫,傷了他的自尊心,乃是感謝父親勉強他上主日學,使他有良好的信仰基礎,一生受惠不盡。
有一位顯貴而虔誠信主的夫人,也回憶她如何在基督化的家庭中受薰陶,因而使她一生無論如何總不離開信仰生活。她說,她的家庭天天都要做家庭禮拜,而且時間很長,甚至超過教會主日崇拜。因為她的母親禱告資料很豐富,每次禱告很少在二十分鐘內才結束。
所以她常在母親禱告時偷偷地溜走,去作自己的事,又再悄悄回來跪在母親旁邊,若有其地繼續禱告。有時甚至在禱告中伏著睡了,母親禱告完了一看,還以為她那麼虔誠,正在繼續禱告,因此沒有驚動她,就先走了。等她醒過來時,已經是半夜了。
這位夫人說,她十分感謝主使她能生長於這樣的家庭,尤其有這樣熱心愛主的母親。她又說,她一生能夠勝過試探、苦難,能夠永遠相信 神的慈愛與公義,全是母親的賜予。有誰幼時被父母勉強讀書、勉強上主日學、勉強背誦聖經、勉強做禮拜而有不良的後果呢?
王雲五先生說:「我之是因為沒有書讀,才喜歡讀書;我就是因為人不准我讀書,由於反抗心理;我便更加愛讀書。」
因此他又說:「今日許多青少年不喜歡讀書,是因為父母免強他們讀書的緣故。」我以為這話只可給那些勉強兒女讀書的人作為參考,不可當作「必然如此」的定律。
因為我國人像王雲五者畢竟不多。那些沒有書可讀或不准其讀書者雖然為數不少,但並沒有一個個成為王雲五第二。事實上,多少人有人勉強他讀,他尚且不讀,如果不勉強他,他一定如脫韁之馬,一發不可收拾了。
所以千萬不可以偏概全地說,「不勉強」能使人自動自發。孔子曾說過,天資有三等:一、是生而知;二、是學而知;三、是困而知。我以為人之天性也可分三種:
一、能自動自發;二、多少要受勉強;三、必須用盡苦心加以勉強。不但為學如此,屬靈事也是如此。
我於第一講已指出,「可否勉強」不是見解爭論的問題,而是自然的問題。最切實的例子是一個孩子生病需要吃藥而他卻不吃,或需要開刀而他卻怕痛、不願意開刀時,做父母的可以不可以勉強他?
或者,更嚴重的情形例如:兒女因細故,手拿毒藥聲言要自殺,你會不會為尊重他的自由而不予勸阻?或者願意不惜以強力阻止他,使他活下去呢?
基於良心責任與聖經教訓,勉強確實在許多時候是必要的,包括勉強人和被勉強。關於「可否勉強」,勉強人的必須注意五點:
一、你所勉強的人是誰?如果非親非故,又不是你負責教導之人,是不可冒昧的,因為容易引起誤會。
二、你所勉強的事是什麼?這應該是為對方好的。切不可因自私的理由,勉強人幫助你,尤其是不大正當的事。
三、你為什麼要勉強他?這就要靠良心的判斷了。如果對方確已按其本份,盡全力而為,則不可再苛求。
四、你勉強人的方法是否適當?雖然對方未盡本份,未盡全力,也不宜一味鞭策催逼。原則儘可堅守,手段不妨委婉、溫和,恩威並用,以收最高效果。
五、你要自省,你勉強別人,而自己如何?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這一點如未注意到,萬一被反唇相譏,你將無地自容。即使對方不言,內心難免不服也。
至於被勉強的人也有五點,必須認清,手不至執迷不悟:
一、勉強我的人是誰?不是父母,就是師長,或是良友,或是親人。如非他們愛我、肯勉強我,還有誰會來管我呢?所以內心先存驚愛感激之念。
二、勉強我的事是什麼事?若為我應當做的、為我好的,我何可不聽從呢?
三、為什麼要勉強我?必定是我無知或怠忽,沒有盡力去做份內當作的事,他們才不得不來勉強我。因為他們不忍看我墮落,且知道我無力自拔。
四、勉強我的方法和手段都是必要的嗎?我該相信,勉強我人既出於愛心,必不會叫我多受一點無謂的苦楚。一切加在我身上的針砭和束縛,一定是治療我心性頑疾所必需,我應當欣然接受。
五、免強我的人有可傚法之處嗎?因為他們既然不尚空談,而確實以身作則,我怎可不奮起而傚法他們的榜樣呢?
古利奈人西門被勉強背主十字架。結果倒楣變成祝福、咒罵變成讚美、重擔變成恩典、痛苦終成喜樂。他被勉強,自自也勉強(參看【新約】馬可福音十五章21節)。卻因此不但自己信主,全家也蒙選得救(參看【新約】羅馬書十六章13節)。
馬太福音五章41節主說:「有人強逼(勉強)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對不講理的異民族(敵人)尚且如此,何況對愛我們的主呢。別說勉強,就是祂吩咐一聲,我們也會好好遵從。
因為在愛裡就沒有勉強,正如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所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愛能生出激勵的力量,最好的例子是拿俄米愛媳婦路得,路得感激她的愛,自願跟隨拿俄米回到伯利恆去,這裡面絕沒有一點勉強的成份,實在值得我們傚法。(故事參看【舊約】路得記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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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摘錄
△孝子事親,不可使吾親有冷淡心,不可使吾親有煩惱心,不可使吾親有驚怖心,不可使吾親有愁悶心,不可使吾親有難言心,不可使吾親有愧恨心。
△事親以孝,孝之端多矣;總在體字上用心。親言當始終遵守。親在堂時,竭之善事;如已辭世,又當想像親心未畢之事,而繼成之。既無愧於生前,又無愧於身後。盡力勉強,問心若安,則孝近矣。莫謂大孝完人,非聖人不能也。
△神將向那些打開聖經的人,打開天上的窗戶。 ....... 選
△死的知識,是無知之母。 ........ 選
△人與物並列,人常取物舍人。 .......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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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七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12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