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點、神人的廉潔
【舊約】列王紀下第五章16節:「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 耶和華起誓,我必不受。乃縵再三的求他,他卻不受。」
有人懷疑,神人不受人家的贈送,他將如何生活呢?有人就說,這沒問題,他們是 神直接養活的。不信的話可參看列王紀上十七章6.:「烏雅早晚給他(以利亞)叼餅回來,他也喝那溪裡的水。」
不,先知的生活是由 神負責的。可是先知也需要人的供給,好比今日的傳道人一樣。以利亞吃烏鴉叼來的餅和肉,是在信徒無法供給他的非常時期。所以信徒不可據此而風涼地說, 神的僕人的生活 神必負責。我們供給他,反而侮辱了神的僕人。
有一個很有錢的長老就是持此態度,所以他從未有粒米杯水供給傳道人,並且反對別人對傳道人的供給或餽贈。我們如果對聖經記載稍加留意,就可知道先知的生活都是由那些敬畏 神的人所供給的。
有時先知也主動要求,如列王紀上十七章10~11節所記,以利亞曾向撒勒法的寡婦求水與餅。有時信徒自動接待先知,如 列王紀下四章8.節:「一日以利沙走到書念,在那裡有一個大戶的婦人強留他吃飯。此後以利沙每從那裡經過,就進去吃飯。」
而且還不止此,這婦人有更週到的安排:「婦人對丈夫說,我看出常從我們這裡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我們可以為他在牆上蓋一間小樓,在其中安放床榻、桌子、椅子、燈台,他來到我們這裡,就可以住在其間。」(列王紀下四章9.~10節)而以利沙也接受了他們的好意。
台中市某醫院院長夫婦蒙新賜福,蓋了一座很華麗的大樓,裡面特備一間上好的套房,專供外地來的傳道人住宿。不分國藉和教派,凡盡心為主作工傳純正福音者,他們一律歡迎,且供膳食。他們善待傳道人,可以和那大戶夫婦善待先知的故事媲美!
後來當那院長夫人患白血病時,幾乎各國各方都有人為她禱告。神果然垂聽國內外許多人的禱告使她轉危為安,正如神人以利沙禱告 神而救活了那款待他的大戶的孩子一樣。(列王紀下四章32~37節)
所以說有骨氣的先知不接受人的招待也不願與有錢的人來往,此說並不盡然。有錢的財主不必氣餒,儘官繼續敬虔愛主,必蒙 神賜福。在這裡以利沙不接受乃縵的禮物是另有鳥因的,其實以利沙的生活依然是靠信徒的供給。這些信徒供給先知的生活也就是奉獻給 神一樣的意思。
連 主 耶穌在世都接受過人的供給,如【新約】路加福音八章3.節:「又有希徒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
保羅亦然,如【新約】腓立比書四章16節也說:「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的,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
可是 神人以利沙為什麼不接受乃縵的贈送呢?是嫌太少麼?例如今日有些貪污舞弊的人你送太少他是不受的。有一位弟兄曾有此經驗:起初送兩千他不受,後來送五千他才收進荷包,萬事通過了。
但神人以利沙沒有這樣的意思。那麼又是為什麼呢?
一、也許是乃縵不配(不夠資格)作此奉獻, 主 耶穌也曾說過:「那家若配得平安……」(【新約】馬太福音十章13節)。有不配平安的人,可見也有不配奉獻的人;
二、乃縵是外邦人,接受外邦人的奉獻,有時會不償失,非小心不可。例如,媽祖廟送錢來祝賀耶穌聖誕,你接受了,到了媽祖生日,禮尚往來,難道你可以不送他們花籃嗎?
三、為了表明他與一般行邪術的不一樣。牧師與和尚道士也是大有分別的。和尚道士為人做法事,都要先行議定訂金多少、謝禮多少、幾頓餐飯、何種點心、幾包香煙、幾瓶酒、多少白布、往返車費如何算帳等,然後按照待遇之優劣高低,做法事就分出繁簡以及賣力與不賣力來。
四、要讓外邦人知道, 神的恩典是金錢購買不到的,都是白白賞賜,所以應該永遠感謝紀念。
以利亞和以利沙之所以到今天還受人敬仰,乃是在於他們的品格高潔,非因他們能行神蹟奇事。在聖經、歷史上能行神蹟奇事為 神所憎惡的人頗不少,因為他們利用神蹟奇事歛財,甚至詐騙人、凌辱婦女。
所以一個傳道人若失敗於財、色,即使他學問多高深、工作多慇勤、講道多動聽,都會成為零,甚至成為負數。我們為什麼尊敬撒母耳,為什麼尊敬保羅呢?並不只為他們善能祈禱與傳道,而是因為他們的清白無虧啊!
下面的經文就是他們的自白,撒母耳記上十二章 2.~3.節:
「現在有這王在你們前面行,我已年老髮白,我兒子都在你們這裡,我從幼年直到今日,都在你們前面行。我在這裡,你們要在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給我作見證,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裡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償還。」
【新約】使徒行傳廿章33節:「我未曾貪圖一個人金、銀、衣服。」基督徒尤其是身為神工人的應求主憐憫幫助,使我們能如以利亞、以利沙、撒母耳、保羅,以無虧的良心事奉主。
第十點、坦誠的信仰告白(表白)
乃縵雖然是外邦的武人,然而他心地不錯,是個情理兼顧、有情有理而且相當謙卑的人。因為
一,他原意聽太太之話;
二,他肯採納以色列小女子的建議;
三,他曉得先求王的同意;
四,他曉得準備豐富的禮物;
五;他發怒時,猶肯接納僕人的勸諫;
六,他蒙恩病癒後曉得回來感謝並送禮;
七,他能坦誠率直道出心中的信仰。
他的信仰表白有三點:
一、「…… 如今我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神。……」(列王紀下五章15節)
乃縵以前的信仰如何,我們不得而知。是相信 ....... 亞蘭神為唯一神,還是多神 ....... 普天下到處有 神,而亞蘭的 神最強呢?可是他現在完全改變了,他不但相信以色列有 神,而且相信普天下除了以色列之外沒有神。
他這種 神觀是正確的,他勝過今日一般幼稚的信徒多多了。例如某信徒生病不愈,竟去偷拜偶像。牧師責備他時他竟辯稱:這是因為我們的 神沒辦法不得已的。
因為我們的 神是正神,不願與魔鬼安協,所以只好拜託「王爺」了。好比我們犯了案,請牧師幫忙那有效果呢?不如拜託那些司法黃牛,他們神通度大,可保無事。信徒對 神如此的見解,確實可憐極了!
二、「你若不肯受,請將兩縲子馱的土賜給僕人,從今以後,僕人必不再將燔祭,或平安祭,獻與別神,只獻給 耶和華。」(列王紀下五章17節)
乃縵不但認識 神,而且決心要敬拜 神。有做兒女明知父母很好,卻不願意孝順;有丈夫明知太太很好,卻不願意愛惜;有的信徒明明知上主恩典,卻不想報答。他們真該學習乃縵的榜樣。
乃縵既謙卑又勇敢。他在神人面前不自稱本官、本帥,卻連稱僕人,就是他的謙卑。一個罪人有無實在悔改,是可以從他的態度看出,從他的說話聽出來的。
他的勇敢更值得稱道,這是表現在他的信仰上。他不說,我回國與王商量,王若准許,我就事奉 耶和華,他本來是尊重國王的,他要出國也是先求得王的同意。可是這一次決定服事 耶和華的事,他自作主張,也不先問問王的竟見,可以說他已具有殉教精神和心理準備。
因為萬一國王不准的話,有什麼後果,他當然會知道的。有許多人明知 神以外沒有別的 神, 主 耶穌以外沒有別的救主,可是不敢受洗進教會,唯恐祖父母反對、左右鄰舍譏笑,他們實在太不勇敢了。
乃縵要求先知以利沙賜他兩騾子馱的土。此土作何用呢?就是要築祭壇敬拜 耶和華。他恐怕亞蘭的泥土不潔淨,不配做祭壇,就好比亞蘭的河水不如約但河能洗除他的病患一般,可見他的信仰多麼樸實純真!
三、「惟有一件事,願 耶和華饒恕你僕人。我主人進臨門廟叩拜的時候,我用手攙他在臨門廟,我也屈身。我在臨門廟的這事,願 耶和華饒恕我。」(列王紀下五章18節)
這事乃縵若不說,誰會知道呢?可見他很坦白。唯然這好像是小事,但他知道這對 神也算犯罪,所以求 神饒恕。他不像今日許多俗化的信徒,犯罪不認罪,俗化不承認墮落,說是職務上不得不這樣行。
甚至抽煙、喝酒、跳舞、上酒家也沒有關係,說這是一種社會傳達,是一個互談的機會。一粒小砂在眼睛裡很痛,但百粒砂在鞋裡腳卻不痛,因腳底皮厚故也。今日 神的工人、信徒犯罪而不覺是罪,就是宗教良心麻痺之故。
有時我覺得有的不信主的人竟比信主人有良心、更知恥。怪不得 主 耶穌要誇獎外邦人、紀念外邦人了。主 耶穌說得很不客氣:
「我對你們說實話,當以利亞的時候,天閉塞了三年零六個月,遍地有大飢荒。那時以色列中有許多寡婦,以利亞並沒有奉差往他們一個那裡去,只奉差往西頓的撒勒法一個寡婦那裡去。先知以利沙的時候,以色列中有許多長大痲瘋的,但內中除了敘利亞國的乃縵,沒有一個得潔淨。」(【新約】路加福音四章25~27節)
乃縵坦誠的信仰表白得蒙 神人的讚賞,臨別就了以祝福,在列王紀下五章19節記載:「以利沙對他說,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所以乃縵不但肉體得到醫治,他的靈魂也得救。他像使徒行傳八章的那個埃提阿的太監,把 神的救恩帶回本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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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 大官與大量
從前有人只為了一堵牆的地界,和鄰人打官司,寫信請他在京裡做大官的父親寫信疏通官府,谷杳無音訊。
後來他連續地函催,總算得了回信,信上只題著一首詩:
「口口聲聲只為牆,讓他幾尺又何妨;奉王枉作千年計,今見城牆不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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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七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11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