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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愛,是一種啞子也能夠講,聾子也能夠聽懂的言語。       ........ 

32. 富而敬畏神

舊約聖經裡的亞伯拉罕與新約聖經裡保羅,凡基督徒無不熟悉他們的事蹟。亞伯拉罕是離開跪拜偶像的地方,而一生虔誠事奉真神的人;保羅是從反對教會轉變為終身奉獻給基督的人。

亞伯拉罕是一位富而敬畏神的人,這是非常難得。論語裡記載子貢孔子這樣的問答:「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如何?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富而好禮的人,古今少見,富而敬畏 神亦然。

然而亞伯拉罕卻兼而有之,他是富而好禮、又是富而敬畏神的人。神親自選召亞伯拉罕,叫他離開吾珥,前往迦南地,如【舊約】創世記十二章 1節 所記:「耶和華對亞伯蘭(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在亞伯拉罕遭遇危難時神特別保護他,創世記廿章 7.節:「 神對基拉珥王亞比米勒說,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可見  神在暗中保護祂所揀選的人。

亞伯拉罕的最高榮譽是被稱為「信心之父」(參看創世記十七章5.節;【新約】羅馬書四章18節)「神的朋友」(參看【新約】雅各書二章23節)

至於經濟方面,創世記十三章 2節曾說到「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又創世記十四章14節記載說「亞伯蘭家裡有精練的壯丁三百一十八人」。所以在當時,亞伯拉罕以稱得上富戶了。

儘管古時有「飽食講禮儀」和「富貴知廉恥」的話,然而事實上「飽暖思淫慾」、「富貴生驕奢」的例子卻多得多。但亞伯拉罕並沒有這些由富貴而生的弊病。

俗語說:「真金不怕火煉」,意即火能試驗出黃金的真假。可是我們注意到另一個事實,就是「真信不怕黃金(財利)的考驗」。不過具有這種信心的人卻不多見。「火試驗金,金試驗人」。亞伯拉罕是經過試驗及格一位富而敬畏神的人。

我們從何而斷定亞伯拉罕是富而畏 神的人呢?下面特舉述三點:

一、憑信心進迦南

【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 8節:「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往那裡去。

這種情形,實在比探險家更冒險,可是信心使他堅毅勇往而能平安。亞伯拉罕是憑信心進迦南的,與今日多少人因為沒信心才移民美國是完全不同的。

走信心道路人不能不有所行動。亞伯拉罕蒙召即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這是多麼不容易的事啊!為什麼亞伯拉罕非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不可呢?因為他所住的吾珥城居民拜月神,他的父親更是以製造偶像為業的。住在此種環境之中,信心是難得堅固純全的,所以神叫他離開,往外去發展。

這是信心最基要的考驗。許多人由於捨不得離開原職、舊業、老友、人望、地位和傳統的風習,就停止於慕道階段,無法朝向永生的迦南地邁進,殊甚可惜!


二、憑愛心讓羅得

我曾看過教會中一些富有的長執信徒,在事主方面頗為熱心敬虔,可是對物質金錢卻與人斤斤計較,非常小氣。這正顯出他們缺乏愛心,因此在教會和社會也就沒有好見證了,尤其在親族之中更受到難聽的批評。這與亞伯拉罕的做法差得多了。

羅得是亞伯拉罕的姪子,他的父親早世,亞伯拉罕視他如己出,悉心栽培他、提拔他。不但帶領羅得信主,而且使他成為富戶(參看創世記十三章5.節)。如今由於實際環境,亞伯拉罕和羅得無法再同處一地,亞伯拉罕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麼?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創世記十三章8.~9.節)

亞伯拉罕這樣對待羅得正如主耶穌所教導的「走二里路」的精神。他不以法、理、情和姪子分地為業,卻百分之百以愛心讓其優先。這也不是神叫他如此做,更不是有人勸他如此做,而是他自動自發、心甘情願的。

亞伯拉罕犧牲、克己、愛人的精神多麼偉大!反觀某教會,在與大哥教會合管的墓地上堅持要在十一名管理委員中佔有六個名額,何其的自私自利啊!

不料羅得竟是一個見利忘義的小人,據創世記十三章11節記載:「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人性善亞之對比何其強烈!財利當前,能保持謙讓美德者確實是絕無僅有。所以亞伯拉罕之敬畏神,不只是在祭壇前敬拜和禱告,尤在與人有利害關係時所表現的愛心和謙讓。

三、憑清心(廉潔)拒餽贈

我們別以為有錢的人會不喜歡錢,或已經富有的人不希望更富。有數不盡的事實令人莫名其妙,就是世界上最喜歡錢的總是有錢的人,拚命求者總是那些早已富了的人。

時到今日,雖有人因懼怕血壓太高,擔心身體過胖而節食。卻從未聽說有人因為財物過多為憂懼,而減少收入且盡力用錢(為人或為己),為減少金錢之負擔,從而追求靈性健康與人格之平衡。

只有亞伯拉罕能達到這一境界,名正言順可以優先選擇者他讓了羅得,心安理得可以接受餽贈者他也婉辭了所多瑪王的美意。所多瑪王感激亞伯拉罕救回全城人民及財物之恩,對他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創世記十四章21節)

他這話是根據當時一般社會不成文的做法,猶如今天為人介紹房地產買賣有佣金可拿,是理所當然的事。佣金與回扣是絕不相同的,後者才是貪污舞弊可恥的行為。

可是亞伯拉罕居然拒絕所多瑪王的建議,他答道:「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創世記十四章23節)

亞伯拉罕的心何等清潔(不為財物所惑)啊!【新約】馬太福音五章 8.節 耶穌說的: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正是指他這樣的人。

亞伯拉罕不是不喜歡富足,他是不願意所多瑪王說:「我使亞伯拉罕富足。」俗語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亞伯拉罕雖然可以按照當時慣例收取所多瑪王財物(他是拚命打扙得來的,並非不勞而獲),可是他更相信,他不收取這些,神照樣會叫他富足,這就是他敬畏 神的具體表現。

基督徒敬畏神,應像亞伯拉罕,以信心、愛心、清心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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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11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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