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在人生中是最平等的經驗,因為我們大家都有份。不過在未臨到自己之先,人總以為它只發生在別人身上,其實「死是眾人的結局」,這話記載在【舊約】傳道書七章2.節。又【新約】希伯來書九章 27節也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每一塊墓地都是這些經文真實而有力的見證。
古時詩聖李白曾為人生嘆息說:「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光陰者,百代之過客。而浮生若夢,為歡幾何?」富有旅行經驗者也多有這樣的感慨,認為人生好比一趟旅行,總有一天要結束的。
特別在作環球旅行時,經過許多不同的地方,看到無數動人的景物。以酒店(旅社)作居停,且頻頻換地方,好似逐水浮萍,飄流無定,四海為家。可是旅程結束了,總要返回老家去。
而旅程中所到的一切力都成為過眼雲煙,了無痕跡。所以在這人生的長途旅行中,一切窮通得失,禍福順逆,無非是一場春夢罷了,何足掛懷呢?
有些人也許說,以人生在世為作客未免太悲觀,其實本來正是如此,毋庸避而不談,倒要正視它,面對它,好有一個準備呢!
我們覺得名人富爾頓的話非常發人深省,他說:「我們不知道是何目的生於世上,直到彌留之際才感到過去的一生是一件大憾事!」那麼我們在這人生旅程中,怎樣度過才不虛此一行(辜負此生)呢?
我們在這個行星上的日子是有限的,如 使徒雅各說:「生命只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新約】雅各書四章14節)先知以賽亞也說:「我們生命像草會枯乾,像花會凋謝。」(【舊約】以賽亞書四十章6.~7.節)
人生如夢幻,也如日影,如朝露。我們看報紙,可見到大明星一個個不幸隕落,大財主一位位撒手人寰,大英雄、大總統、大君王也紛紛倒下去。這些人曾經叱吒風雲,影響世局,可是不旋開,已成今之古人了。
這樣一來,出生為人豈不是最大的不幸嗎?所謂「人為萬物之靈」是指人有懼怕死亡的特徵嗎?我想應該不是。果如此,人何貴(也可說何苦)為萬物之靈乎?
神的話 ── 聖經告訴我,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我們便不必怕死了,我們該面對事實,多多看屍體,多多赴葬禮,也多多俯視墳墓,深深默想人生。
三千年前智慧的王 所羅門就是這樣的人,所以他說:「往遭喪之家去,強如往宴樂之家去。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此事放在心上。」(【舊約】傳道書七章2.節)
往宴樂之家,是為吃喝快樂,這些肉體的享受都是暫時的。往遭喪之家則大不相同,它除了使我們去安慰遺族、回憶往日息追悼死者外,更重要的是使我們注意到自己,因而挑起自己對人生歸宿問題的思索。
一個荳蒄年華的女子去參加人家的婚禮,必會聯想到將來自己作新娘的情形。同理,一個人參加親朋的葬禮,更不能不想到自己將來的結局。死是誰也無法避免的,因為它是眾人的結局。還有,「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說得對極了。
前清才子金聖嘆臨刑前說了一句十分悲傷的話:「黃泉無客店,令夜宿誰家?」這話可反映無神論者及那些愛財而不愛命(包括靈魂)之人的悲哀!
這個世界有誰獲得永久居留權呢?我說,既無所謂永久居留權,也沒有真的不動產。在南洋有一華喬,是個房地產商人,多少人羨慕他有那麼多不動產,他卻回答道:「什麼不動產?短短二十年就要交還人家了。世上通貨膨脹,權位無常,到處充滿火藥味,有什麼財產可靠呢?什麼也沒有 !」他這種對財物淡然、超越的人生態度,真令人佩服不已。
基督徒須知「生者,旅也;死者,歸也。」既不是浪子,何須怕「歸」(死)呢?誠然,人在 神面前是浪子,是悖逆 神的不肖子,人帶著罪是沒有臉(資格)歸回天家,但 神已主動為我們解決這個問題。
慈愛的天父早就為悔改的罪人預備一條永生的道路,即祂的兒子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為我們開通的。所以凡接受 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不但有天國的通行證,更有天國的永住權,在那裡的一切才是真正的不動產。
從基督徒的立場看,死亡不過是一道橋樑,叫人由這短暫、苦難、勞碌的今生,踏入那永恆、安樂、幸福的來生。
死後往那裡去呢?既不是人人一樣歸於消滅,也不是大家都往陰間去。非常嚴肅的事實是,人死了若非到天堂,就是到地獄,所以千萬不可視同兒戲。聖經說得清清楚楚:「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這是人人不能不想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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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基督來說,「死亡的暗門」正是燦耀的生命之門的另一面。
△空的十字架和空的墳墓造出豐盛的救恩。
▲基督已在空墓為所有相信的人置放了一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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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72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3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