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餐的設立替代了舊約的逾越節,且更寶現了逾越節的實質意義(參看【新約】哥林多前書五章1.節、【新約】路加福音廿二章15節)。
以色列人在埃及做奴隸,苦不堪言。他們哀求的聲音蒙 神垂聽, 神就差遣摩西向法老交涉,要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可是法老屢次不准。那時正是猶太人的七月, 神命令將七月改為新年正月,並在正月十四日守逾越節。
是日以色列人必須宰殺羔羊,每家一隻,小戶人家可與鄰舍合宰一隻。所宰的羔羊必須沒有瑕疵,不可有瞎眼或瘸腿等殘疾。宰殺羔羊之後必須把羊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當夜要把羊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準備離開埃及。
當晚 神的使者巡行埃及全地,擊殺所有埃及人 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以色列人 因在門框門楣上塗上了羊血, 神的使者就逾越而過(過門不入),而讓他們避免了這個災禍。這就是逾越節的由來和意義。
耶穌基督在逾越節期中設立了聖餐典禮。祂拿餅祝謝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參看馬太福音廿六章27~28節)
施洗約翰曾告訴他的門徒說:「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背負)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一章29節)這告訴我們,耶穌基督才是真正的贖罪羔羊,以色列人 所宰殺的羔羊不過是祂的影子而已。
正如【新約】希伯來書一章1.至2.節前半說:「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的兒子曉諭我們。」根據路加福音廿二章14~15節的記載,我們可明確知道 主耶穌設立聖餐的目的就是要替代古來的逾越節。
主 耶穌是歷史上唯一為死而出生人,這是跟一切的人絕對不同的地方。我們生下來就是要盡量活下去的,生命就是我們所擁有一切之中最寶貴的,我們保守它超過任何其他事物。
我們愛護身體,恐怕生病;我們過馬路時會停下來先向左右張望;騎機車的人還要戴安全帽;人人注意飲食起居,都是為了保全生命。
我們想盡各種辦法來延長壽命,如近代外科手術不斷進步,能為患者掉換心臟、腎臟以及其他器官。雖然又痛苦又麻煩,但是當事人為求延長生命,還是忍耐接受,例如由香港來台求醫的王惠芬小姐為換腎的奮門,真是令人同情和讚佩。
從前在大陸西部某市鎮,一天來了一個賣藥的江湖郎中,聲言凡是服用他的藥,參加他的修練功課的都可以得到長生(他還不敢說保證不死呢)。
成群的人聚集在鎮上的廣場,求取這長生的妙方,每人為此毫不吝嗇的競相付錢給他。當然,如果真的有效,那底是值得的。經過示範和派藥,他約定一星期後再來教他們修練第二課,就告別而去了。
到了約定的日子,這些追求長壽的人都聚集在廣場上,等待這個不可思議的賣藥者。可是結果白忙一場,原來這個給他們長生希望的人竟是個騙子。更好笑的是有些不甘損失人到處去找他算帳,最後找到之時,卻見人家正為他舉行葬禮!由此可知,所謂長生實在不可期也。
叫人感到驚訝的是,人所不惜付出重大代價,甚至極大痛苦(如接二連三的剖腹手術)所換來的有時只是那種生不如死苟延殘喘而已。由此可充份證明,人生來就是以盡量活下去為最大目的。唯有 主 耶穌不然,祂是為死而生的,祂的生命是完全不為自己而活,且準備為人犧牲的生命。
祂出生只有一個願望,就是要遵行父的旨意。為了這,祂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而救我們脫離了罪惡與永遠的死亡,正如馬可福音十章45節 主 耶穌親自說的:「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贖價。」正由於 主 耶穌生而為我們死,我們才能真實地得生。
聖餐的意義還有一項,如【新約】希伯來書九章 22節:「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也就是說,世人(罪人)若非有 耶穌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罪是不蒙赦免的,也無法與 神和好 ,更沒有返回天家的道路。(參看【新約】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
一九四五年十月十三日,在華日軍被解除武力,前此窮凶極惡的日軍在一夕之間都成為膽怯的老鼠,一向飽受欺凌的「支那人」也在一之間變為堂堂的戰勝國了。於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過去作威作福的日本人都成為國人報復毆打對象了。
有一個在華傳道的日本牧師名加來國生,當時正在天津市,因得教會信徒的庇護,倖免此厄。據他說,他躲在樓上,從窗口望出去 ,看見日本人受辱的慘狀,真是「令人不忍卒睹」!
他說,凡在路上走的日本人都被民眾叫住,對他們拳腳交加。他也看見一個八、九歲的孩子,必須跳起來才能摑日本人耳光以洩憤(也許他的家人都被日軍殘殺了)。又有一個六、七歲的小女孩以小拳頭猛打日本人(如非她的家人慘死於日軍槍尖下怎有此深仇大恨呢)。又看見一個年逾七十的老紳從車上下來,以手杖猛敲一日軍的頭(可以想像得到,他的兒女必都遭了日軍的毒手)。
而挨打的日本人怎樣呢?據這目擊的牧師說,有哀哭跪地求饒的,有縮成一團悶哼的,臉青鼻腫者有之,頭破血流者也不少。真是鬼哭神號,一幕人間的慘劇!
接著這位牧師又說,真奇怪!雖然「殘暴」的民眾毆打日本人,好像要置他們於死地。然而一見他們鮮血淋漓,也就立刻住手,並且叫路過的美國卡車送他們往醫院去療傷。這位日籍牧師也許由此可認識到漢民族寬厚待人的美德!
我從這故事不由得想起【新約】希伯來書九章22節中「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的話。人間的紛爭與仇恨須藉流血來解決,所以永遠的拯救更需要流血。而且這血必須是無罪的,即 主 耶穌的寶血,才可以平息 神對人的悖逆的忿怒,並為我們開通 神人和好的道路。
聽說日本 大崎地方要拓寬公路時,有兩戶人家(一開燙髮店、一售烤甘藷)因不希補償太少拒不搬遷,多方勸說都無效果。後來政府按計劃築路完成,交通稱便。只是公路中央殘存兩棟破舊房屋,觀瞻上殊為不雅,也給車輛駕駛人心理上增加不少負擔。可是在民主時代,一切以法為重,無人有權利可強迫他們遷走,只好由它去了。
可是兩年後一天,那燙髮店裡的女學生為了搶求在公路上亂跑的鄰居烤甘藷的小孩,竟被汽車撞死了,血濺當場,慘不忍睹。此車禍發生後沒有幾天,那兩戶人家便悄悄地搬走了,而且什麼補償條件也不再提起。從此公路暢通無阻,人人稱便。這是什麼代價換來的呢?就是血!
罪阻礙人親近 神,罪把天路堵塞了,如今由於我 主 耶穌基督的寶血始得再開通。我們恭守聖餐,應該記念 主 耶穌為我們捨身流血,而且要接受祂寶血的潔淨。這樣,今世的罪惡、來世的永刑都要從我們的身上、我們的家庭逾越而過。
耶穌為我們捨身流血,我們可以無動於衷嗎?可以不愛主嗎?當記住 保羅的話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新約】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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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7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