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機小語

信心小的人,將心帶到天上;信心大的,將天帶到心裡       ........司布真 

10. 安息日的問題

【新約】馬可福音二章 23-28節:記載  耶穌和門徒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祂的門徒因又疲又餓而掐麥穗喫,法利賽人耶穌說:「看哪,他們在安息日為什麼作不可作的事呢?」他們這樣說,意思一面要控告門徒犯了安息日的戒律;另一面是要指責耶穌對門徒的監督不周,看管不嚴,放縱門徒觸犯律法。

不料  耶穌聽了不但沒有對他們表示歉意,或譴責門徒的行為不檢。反而引經舉例,問他們是否讀過大衛和跟從的人飢餓時所作的事(舊約的記載,則當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大衛進了 神的殿,喫了陳設餅又給跟從他的人喫,這餅除了祭司以外,誰都不可喫。
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現在我們從這段聖經思想幾項教訓。

問題的發生

我們若仔細讀四福音書,就知道許多問題發生,並不是真的問題那麼嚴重而成為問題,多半是由於人有問題。本來不成問題的事,因有一部分的人小題大做,掀風作浪以釀造問題,大鬧問題而致成為問題。

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經過麥地,因為肚子餓了,掐一點麥穗充飢。老實說這是芝麻小事,可以說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何以說是合理呢?因為是收割的時候,不損害穀物,又是一面走一面掐,不虧損個人。何以說是合情呢?

因為他們肚子餓得忍不住了,隨手掐一點麥穗充飢,並不是無謂毀損,是沒有關係的。若不是他們肚子餓,誰願意喫生麥呢?他們掐麥穗吃是出於不得已,實在是情有可原的。何以說是合法呢?門徒這種行為依照猶太人的律法習慣並不犯法,因為猶太人關於這樣的事有明確的規定。

記載於【舊約】申命記廿三章25節「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

台灣也有類似的民間規例:「一枝喫,兩枝拿,三枝就喊捉(賊)意思是說,人口渴時可以隨便折人家的甘蔗喫,一隻手拿一枝喫,另一隻手可以多拿一枝,但是一個人拿三枝就不可以。拿兩枝不算是竊盜,拿三枝就構成竊盜罪。

門徒當時並沒拿刀,也沒帶袋子,只是掐些麥穗喫,為什麼會發生問題呢?這是:

(1)由於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他們並不是真誠忠於律法。(【新約】馬太福音廿三章

(2)由於他們的嫉妒。他們既心存嫉妒,就很容易用偏見與成見吹毛求疵故意找人的過失。法利賽人為什麼會恨惡 耶穌呢?因為祂無論說話行事都很有能力,且言行一致,深得人心。

(3)因失敗而企圖報復。小人一個最大的缺點,就是不但不認錯,反想報復。法利賽人一次又一次想打擊  耶穌,但每次都歸於失敗,只在本章就失敗三次:  (A)攻訐 耶穌給人赦罪;(B)攻訐 耶穌接納罪人;(C)攻訐 耶穌的門徒不禁食;

但他們這些攻訐都失敗。他們雖連連失敗,卻不認錯,反而變本加厲,再來一次的攻訐,說  耶穌的門徒掐麥穗喫是觸犯安息日,他們的目的不外乎報復。

(4)因缺乏愛心與同情。耶穌和門徒不分晝夜傳道醫病,應該得到鼓勵與安慰,這些門徒為響應  耶穌救靈的運動,撇下一切家業,法利賽人不但沒有對他們寄與同情鼓勵,反而濫加攻訐。

所謂「食無求飽,居無求安」現在連一點粗餅都沒有,不得已在路旁用手掐些麥穗充飢,這並不算是享受,法利賽人因愛心所激動而同情他們才是應該,但他們不但沒表示絲毫同情,反以攻訐與批評相待,實在是太不應該了。

(5)由於他們生性狡滑,居心不良。一個人若不是大逆不仁,犯了不倫不德的大罪,我們對他的行為要盡量善解,切忌恣意無情的批評。  耶穌的門徒掐麥穗,假設有犯安息日的律法,也是因出於無知,法利賽人可善意加以指導。

他們若這樣作,  耶穌諒不會反對,但從他們的口氣「看哪!」推想,他們諒必以面目猙獰,疾言厲色相對。他們據以攻訐門徒干犯安息日的理由是:

  (1)門徒一面走路一面掐麥穗是收割的行為,這是觸犯猶太人二三九條律法之一。
  (2)用手搓,這是禾場踹榖的工作,是在安息日不可作的工作。
  (3)禾稼未經初熟的奉獻,不可喫。

他們無論根據什麼理由,都不是出乎善意,他們期待  耶穌會承認門徒的錯,或掩飾他們的錯,因而獲得直接攻擊 耶穌的把柄。我們不可在教會中容許罪惡,與罪人妥協作一個是非不分,事事稱是八面玲瓏的人,但也當切切自戒,免得陷入如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刻薄剛復自用,使人難以忍受。


問題的看法

主  耶穌並不反對人守安息日。祂常常在安息日進入會堂,在那裡教訓幫助人,藉以鼓勵人遵守安息日。問題不是安息日不好,或不必遵守。原來安息日之設立是為要以色列民記念兩件事:

 (1)第一件是  神的創造。 (2)第二件是  神的拯救(救他們出埃及神要他們記念,所以叫他們停一切的工作。記念是目的,停止工作是手段,但慢慢地手段變為目的,因而失了本來的意義。今天有些教派主張要守安息日(禮拜六),不遵守就不能得救,這正如法利賽人只重律法的文字而忽略它真義。

守律法的文字奴隸,行律法中的真義是自由的兒女。主  耶穌對安息日的看法,完全與法利賽人不同。「安息日行善行惡,求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馬可福音三章4.節)「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麼?」路加福音十三章15節)

法利賽人看見  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所作的事,視為天大無可容赦之罪,但 主 耶穌卻視為極自然理無不當的小事。但仁慈智慧的主不願意從正面惹起敵人的忿怒,就引古時大衛的先例,因為大衛是猶太人所尊敬思念的先王,無人敢說他觸犯安息日。

【舊約】撒母耳記上廿一章 1 - 6節記載:大衛逃命進入聖所喫陳設的餅,這種聖餅是擺在聖所裡精金的桌子上 ,十二個餅擺列兩行,每行六個,是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感恩與奉獻。」(【舊約】出埃及記廿五章30節、利未記廿四章 5 6節)

這些餅每安息日要更換一次,除了祭司之外誰都不可以喫。但亞比亞他將這陳設餅給大衛及跟隨的人喫。喫了這餅,他們既沒有人死,也沒有人遭受咒詛譴責,為什麼呢?因為 神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神並不是如同高壓的電氣,不分是非,不究事情,人一觸則死,祂是慈愛的父親,祂知道人的心,又善體貼人,所以對悔改歸回的浪子連吻不停。主 耶穌並不是恣意袒護門徒,乃是對問題的看法與法利賽人不同。

今天有些教派恣意攻訐人不守什麼,不作什麼,或說沒有這樣做,那麼守就不能得救。其實他們正如法利賽人小題大做,本末顛倒,這是因為他們對聖經的解釋斷章取義。我們沒有那樣作(不守安息日及其他類似問題)並不是我們侮視聖經,而是我們對聖經有不同的看法。

「人看形式與外表,神重內心與實質。」門徒所作的行為外面上並不好看,主卻體貼他們,擁護他們,且為他們申辯。這是我們受委曲時最大的安慰。


問題的解決

主  耶穌不僅能解釋問題,且能解決問題。他雖然沒有直接指責法利賽人的不對,但從祂所說的話及所引用的例子,我們得很明確看出祂是在指責他的錯誤。

祂說大衛逃命中肚子餓時可以喫聖所裡的陳設餅,門徒為了傳道肚子餓也可以掐麥穗充飢,當時祭司准大衛喫,今日人子准門徒喫(因為人子是尊榮的大祭司)

關於安息日的問題,主  耶穌在四福音書裡曾經提出八點理由反駁法利賽人的形式主義。

(1)舉引歷史事實說明人到了極困難無奈的時候,可以變通廢棄律法上論聖物的條例。

(2)引證律法上的條例證明祂所做的並不觸犯安息日的律法。馬太福音十二章5.6.節,【舊約】民數記廿八章9.10.18.19. 節)

(3)舉引先知的話指責法利賽人,如果他們明白經上的意思就不致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馬太福音十二章7.節,【舊約】何西阿書六章6.節)

(4)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馬可福音二章27節)所以必要時可以暫時廢棄安息日的條例。

(5)耶穌以自己為安息日的主,身既為主,就有權柄規定如何遵守馬可福音二章28節)

(6)為救人及牲畜,可以暫時廢棄安息日的條例。馬太福音十二章11節)

(7)約翰福音五章 1-18節 記載:「  耶穌在安息日治好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病者,祂這樣作是憑著父作的,因為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

(8)約翰福音七章 22-24節   耶穌說:猶太人 在安息日行割禮不算觸犯安息日的條例,難道我在安息日醫病不可以嗎?」

以上八點是綜合四福音傳中  耶穌關於遵守安息日的解釋及解決。祂解釋與解決這問題的關鍵是「人子是安息日的子。」主是甚麼?主就是首,是權柄的代表。主有權柄設立安息日,也有權柄改變安息日,解釋安息日,且能使人獲得真正的安息。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
 
         

  
.....................................
 
▲清潔的良心,就是信靠  神的確據。  ...... 選

△良心是最高的法庭,再沒有其他的法庭能取消良心的判決。  ........

▲習慣要不是最好的僕人,便是最壞的主人。  ............ 埃蒙斯

△習慣的鎖鏈通常細至不能覺得,直到它們強硬至不能裂斷。  ......... 約翰遜

▲習俗是愚者的法律。  .......... 凡布魯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3月 Cairu、Phil


:::

搜尋

行善建議

行善建議

物資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