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引十字架上七言】
在受難週中,傳道人常以十字架的七言為講道題目,闡揚 主 耶穌的受苦和大愛。主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七言是這樣的:
一、「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新約】路加福音廿三章 34節)
二、「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廿三章 43節)
三、「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約翰福音十九章 26~27節)
四、「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廿七章 46節,馬可福音十五章 34節)
五、「我渴了!」(約翰福音十九章 28節)
六、「成了!」(約翰福音十九章 30節)
七、「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加福音廿三章 46節)
從這七言我們逐條來分析一下:
一、祂為十字架下的人(仇敵)禱告,祂憐憫罪人的無知。
二、祂應許悔改的強盜(大罪人)同祂到樂園去,可知悔改信主是蒙恩得救的唯一辦法。樂園(天堂)不是好人去的地方(世上多少自以為義的好人,不肯信耶穌),倒是悔改信耶穌的罪人去的地方。
三、祂在臨死的痛苦中,還顧念生身的母親馬利亞,這是極富人情味的,可見祂不僅關心人的靈魂,也關懷人的生活;不僅重視天道,同時也重視人道(孝親)。
四、祂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叫我們知道罪刑的可怕。此時 神在烈怒沈默中(全人類的罪都堆在耶穌的身上)掩面,不答覆耶穌哀傷的求問,可是我們罪人卻應該出聲答道:「是為著我的緣故!」
五、祂說:「我渴了!」口渴是流血過多的現象。口渴比飢餓更痛苦,何況不僅肉體缺水,精神方面更缺神的同在和人的安慰!
六、祂完成了求世的大功。「成了!」代表一切已完滿達成(台語譯為「事明白了!」也是事工已辦清楚之意)。
七、祂出於神重歸於神,所以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第六句和第七句更啟示我們人生的真諦。人生於世非「成了」不可死,非「明白(清楚)了」不可歸。不過「成了」並不是以各人自己為中心(緒如多少事業、養充多少兒女、享受多少福樂....之類),乃是完成神給各人所安排的。不管時間長短(例如主耶穌只有三十三年),都要不負此生,清楚完成神所交付的人生目的(職責)。
現在我要跟大家共同思考是另外的七言。這是人們在十字架下(或旁邊)所說的。這個題目較少為人注意,可是其中的啟示與教訓也不少。十字架下的七句言【新約】路加福音首佔了六句,另一句則見於馬太和馬可福音。現在就來逐句研討其意義:
一、「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 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路加福音廿三章35節)
這是百姓站在那裡觀看時,官府(宗教的和政治的領袖們)及附和的民眾,對主耶穌所說的嗤笑話,無禮、鄙視之至。所謂「嗤之以鼻」,由鼻孔而出的嗤笑,實能令人難堪得無地自容!
許多出獄者有心重新做人,卻由於難忍周圍的輕視嗤笑,在悲憤之餘乃明知故犯,再度坐牢。雖然監牢不是好地方,可是在那裡至少沒有嗤笑他們的。
官府們嗤笑耶穌的話都是事實,祂曾經救了不少人脫離黑暗、罪污、捆綁、疾病和死亡,可是祂現在對自己的事卻一籌莫展。祂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為什麼神不出頭來營救祂呢?
猶太人對舊約的歷史都很熟悉,他們都知道神所重用的人如以利亞、以利沙等。都會在急難時施展神蹟,從不受敵人玷辱。先知尚且如此,何況基督呢?
可惜當時的官府和那些盲從附和的百姓(愚民)卻不知基督是為捨已救人而降世的,如果祂救自己,則無異臨陣退卻,那麼祂道成肉身還有什麼目的和意義呢?
二、「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罷!」(路加福音廿三章37節)
這是羅馬兵丁戲弄主所說的話。「戲弄」是在嗤笑之餘,再加上惡意的動作(上前拿醋送給祂喝等等)。羅馬兵丁說這話不止於侮辱耶穌,更有意侮辱猶太人。
因為猶太人正處於亡國之際,現在如果他們的王也被處死,那不是要淪於萬劫不復的地步嗎?不知道此時一心想拔掉耶穌這眼中釘的猶太人,聽了這話,是否也會感到羅馬兵丁的話中有刺?
主耶穌不僅當日在彼拉多面前及十字架上,被羅馬兵丁戲弄,而且歷代也都有人以尖刻的言語、刻毒的文字戲弄祂,時至今日,此種戲弄仍然有增無減。
其中最使主耶穌痛心的,乃連那些受其惠、喫祂飯的人竟然也戲弄祂,例如信徒有口無心的敬拜、誓約和奉獻就是等於戲弄主。
我們口頭稱祂為主,心裡卻不尊重祂;口頭稱祂為王,生活上不順服祂,這不算是戲弄祂嗎?所以我們都當反省:我們倒底是基督徒,還是羅馬兵丁呢?
三、「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路加福音廿三章39節)
這話出於和他同釘十字架的一個罪犯之口。這個人不愧為甲級流氓,在死到臨頭之時,還有心情附和人們來譏誚耶穌。語云:「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可是這個強盜至死仍要說褻瀆神的話。今日也有許多人跟他一樣,臨死還不肯低頭認罪悔改。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雖然受各階層人們無情的嗤笑、戲弄、譏誚,可是祂是不會計較的,祂早有心理準備了,否則祂怎會禱告說:「父神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四、「我們是應該的,因為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路加福音廿三章41節)
這是另一個強盜說的公道話、良心話。他不但坦承自己是該死的罪人,更肯定耶穌是沒有作過一件壞事的好人。他不像他方夥伴硬心到底、至死不悟,他確是在下地獄的五分鐘前才得救,真是好險呀!
同是強盜,同樣是面臨死亡,在耶穌面前的表現卻迥然不同。其實同是信徒、同是長執、同是牧師者,在神面前的言行又何嘗是一樣的呢?所以我們對事物的評斷是不宜一既而論的。
再者,這個強盜之所以能得救,是他雖手腳受釘疼痛,頭腦仍然清醒,才能及時悔改信主。要是像腦溢血的人,昏迷不醒,便沒有得救的機會了。
所以我們切不可貪戀罪中之樂,妄想像這強盜在死亡前五分鐘才悔改,達到「生前犯罪享樂,死後又得永生」的目的。我要嚴重警告這樣的人, 神的震怒必在他頭下,玩忽的心理、輕慢的行為萬萬要不得的!
五、「耶穌阿,你的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加福音廿三章42節)
仍是同一個強盜說的話。上一句是懺悔認罪,這一句則為悔改相信。他對耶穌的信心頗為完整,可能是個迷失回頭的信徒。他承認耶穌為主,也相信耶穌是王。
主能拯救他、赦免他的罪;王有國度,而且有權柄把祂的國度賜給人。因此他求耶穌在得國降臨時記念他,不是只巴望耶穌救他的肉身生命,好繼續幹不法勾當。難怪主耶穌慨然應許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六、「看哪,祂叫以利亞呢!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求祂不來。」(馬可福音十五章35節,馬太福音廿七章49節)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直到最後一口氣,幾乎一舉一動都成為人們的笑柄。當時祂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人們就說祂是在祈求以利亞來搭求祂(也許由於聽錯,也許是故意曲解)。
以利亞是舊約時代一位偉大先知,是以勇敢聞名的,可是他也有因懼怕而逃亡的記錄。他既比耶穌軟弱,那能救耶穌呢?何況耶穌是為救人才被釘十字架的,祂不需要(也不願意)任何人來救祂。
祂曾說:「沒有人奪去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翰福音十章18節)
七、「這是個義人!」「這人真是 神的兒子!」(路加福音廿三章47節,馬可福音十五章39節)
這是一個百夫長歸榮耀與 神的話。他也許是執行那次釘十字架任務的官長,職責所在逼使著他,自始至終觀察著耶穌和周圍的一切(包括天象),所以他能把握正確的結論。
據傳說,這個百夫長名叫龍納基,他由相信主而獻身事奉主,後來且任職加帕多家教會監督(牧師),最後甚至殉道犧牲,這都是由於他在十字架下對主清楚的認識而起。
不知今天若換作是我們在十字架下,會有何感受?我們會說些什麼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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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確實時間不清楚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9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