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小會議決於三月六日舉行長執改選,鑒於許多教會問題,以至分爭結黨,都是由於選舉長執所引起,所以這可說是對教會的一個考驗和挑戰,非慎重其事不可。
我們忠孝路教會成立於茲已經步入第廿一年了。雙十年華有如旭日初昇,絢爛奪目,但是萬不可大意,更不容粗心。根據統計,這幾年來死於車禍的(無論機車、汽車)都是廿歲左右的人居多,這說明什麼呢?原來青年人有不夠穩健之通病。既然這樣,就要格外小心了。
小孩子跌倒多在平地上,哭幾聲爬起來沒有什麼,青年人跌倒則多半十分嚴重,不是骨折便是腦震盪,不是抬到太平間去便是躺在急求病房裡昏迷不醒。
所以有責任心的家庭和教會無不關心青年人的生活。我們教會這麼年青,我覺得與其要求它快速奔馳,還不如以穩定步伐,穩健前進為佳。
過去二十年來我們教會沒有什麼風波,這是神的恩典,我們只應感恩,不能誇口。教會如同一條船在海中,什麼時候發生什麼事情,都是未可逆料的。我們必須時時有心理準備,靠主戰勝一切的橫逆。
聖經告訴我們,有一次主和門徒乘船過海,途中忽遇暴風侵襲。門徒靠著自己的力量和經驗,也用盡辦法想要突破難關,藉以顯出各人的本領。當時也許有人主張進,有人主張退;有人喊左轉,有人喊右轉;有人喊危險,有人說未必。
結果卻如馬可福音四章 37節 所說:「波浪入船內,甚至船要滿了水。」多麼危險啊!「船滿了水」就像教會滿了世俗,或滿了人意,大有覆滅之虞。幸好在此千鈞一髮之際,門徒曉得求援於主說:「夫子,我們喪命,你不顧麼?」(【新約】馬可福音四章 38節)
這時門徒必定都明白船的安危攸關各人的性命,不會認為船歸船,性命歸性命,沒有什麼相干的。曾有個故事說到一個貪心的愚妄人,在船上偷金,挖洞藏匿,結果釀成大禍,船因破洞進水而沈沒,真是可憐又可悲!
古今在教會中有不少無知的信徒,不知教會和他的生命有關,動輒意氣用事,掀風作浪,總想把教會毀了(令船沈沒)才甘心,這種人真是神國的罪人。
須知神是輕慢不得的,人不愛惜神以愛子的血所救贖的教會,他不但本身會受虧損,也必禍延子孫,所以信徒在此事上不可不慎也。
忠孝路教會創立至今已有二十年歷史,且已有國光路教會由我們而出(由德國黎明啟差會(Libenzeller Mission)開設、無條件割讓中會)。我們也和本市各堂會共同開設幾個社區教會,如北屯、水湳、忠明、西屯、復興....等。
不但在經濟上出力,且在各社區教會中,都有我們教會的信徒作好「酵母」(為主道盡力,為各該教會效勞。)又從本年起我教會本著扶助弱小的精神,與施比受更有福的信念,每月撥出一萬元,損贈山地五所、社區四所、澎湖一所計十所教會各一千元,幫助他們的經費。
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忠孝路教會可謂率先實行「濟弱扶傾」的經訓(【新約】加拉太書六章 2.節)。這不是說,忠孝路教會在台灣幾百教會中為首富,有用不完的錢。
可是我們知道神恩待我們的教會,也知道有許多弱小教會需要我們去扶助。我們這樣做,並沒有什麼可誇,只是為了感恩,更希望由此發生拋磚引玉的作用。
但願能感動忠孝路教會的眾信徒,也感動那些比我們更強盛、更富有的教會。多多幫助眾多弱小教會得以堅固(屹立不搖)。因為生(開設教會)固然重要,養(維持並發展)更不可忽視。求主祝福我們所做的,能對祂的教會有好處,但願一切榮耀與讚美都歸於 神。
王秀英長老在設教廿週年的感恩禮拜時,曾說她一直期望我們忠孝路教會能成為本市的模範教會,相信這也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期望。不但我們如此,別的教會諒必抱著同樣的期望,這並不是心存驕傲,更不是與人競賽,卻是每一個教會、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信徒應有的立志和願望!
不過,所謂模範教會,所指的必不是物質方面的事,如果要論物質的話,老底嘉的教會可算當時亞西亞的模範教會了。可是,這個物質豐富的教會在主面前卻是十分可憐的。
【新約】啟示錄三章 17節 記載:「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無疑的,老底嘉教會所自誇的是物質方面,聖靈所指責則是靈性(信德)方面。
所以我們教會寧可像士每拿教會,說:「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啟示錄二章 9.節)
那麼,一個教會要真正成為模範教會,非在靈性(品德)方面蒙主喜悅不可。所以教會聘牧與選舉長執不能不慎重。神選擇摩西做祂的僕人就是一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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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與亞倫是兄弟,為什麼神不選亞倫,卻選中摩西作為以色列的領袖呢?如果依照民主制度來投票,亞倫得票必定遙遙領先,摩西絕不是他的對手,因為亞倫具備了下列優點:
一、能言善辯(【舊約】出埃及記四章14節 神說:「我知道他是能言的」);
二、答容可掬;
三、體貼民情(好商量);
四、沒有脾氣。
像他這種人來做台灣的縣市長,或大飯店的老闆,或舞廳裡的經理是最好的人選,可是他卻不適合做屬靈的指導者。
【新約】使徒行傳六章3.節:「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本節就是提示我們,從事教會事務的人(長執)必須具有的條件:
一、有好名聲(對社會);
二、被聖靈充滿(對神);
三、智慧充足(對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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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 9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