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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須知 ....學歷與學識不同、知識與智慧不同、長大與長成不同、妄想與理想不同、投機與投資不同、熱狂與熱心不同、亂愛與戀愛不同、教徒與信徒不同 ........       ........呂春長牧師 

42. 立志

【舊約】詩篇十七章3.節:「你已經試驗我心,你在夜間鑒察我 ,你熬煉我,卻找不著什麼。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這是大衛對  神的禱告話。看來以乎有點自誇,其實不然,他只是對仇敵所控告的事加以否認。而不是說自己在神面前毫無過失。

因為 神光照在他身上的時候他曾說:「我是在罪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五十一章 5.節)所以此處所謂「卻找不著什麼」是指找不著仇敵所譭謗他的事,「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是大衛決意不作任何惡事,使仇敵無隙可乘。

立志不以口犯罪是每個信徒都必須作的。「嘴巴」是最容易叫人犯罪的,雅各說過:「舌頭沒有人能制服。」(【新約】雅各書三章8.節)非靠  神的大能,人萬不能將自己那小小的舌頭制服。舌頭如一根火柴,本身雖小,卻能點燃極大的狂火,甚至毀家亡國。

人若在舌頭上能不犯罪,便可算是完全人了。大衛的聰明偉大處,不是立志以口還口,人家怎樣譭謗他,他便怎樣對付人。他卻是立志管制自己的口,使他的口中沒有過失!

【舊約】但以理書一章 8.節:「但以理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講話能叫人犯罪,吃喝更能叫人犯罪。原來說話與吃喝本身並不犯罪,可是撒但卻利用它叫許多人犯罪。因此基督徒對於講話與喫喝都要謹慎,如【新約】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說:「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例如煙酒對身體有損無益,人人都知道,基督徒既知身體是神的殿,保護身體就是敬畏神的表現。所以許多信徒不用煙酒,並非教會有什麼禁令。

社會上人誤以為教會嚴禁信徒使用煙酒,所以視那些不用煙酒信徒為怕犯教規,不得已禁絕,內心可能垂涎萬丈。又視那些使用煙酒者為叛教,並譏笑教會執法不嚴。事實並非如此,禁煙酒的信徒是自禁,沒有被禁。

因為他們像但以理一樣,有生命,在聖靈光照之下明白神的旨意,知道自己的立場。我們不要以為但以理在飲食方面立志是小事,因為:

一、酒肉是人人喜愛的;
二、青年人食慾最強;
三、那是最高級酒肉;
四、又是御賜的酒肉;
五、並非短期間之事;
六、可能得罪巴比倫王;
七、可能有身體不如人的後果。
可見這事實行起來實在不簡單呢!

為什麼他和三個朋友不接受王的酒肉呢?從「玷污自己」這話可以推想,必與宗教信仰有關係。這些酒肉不但是祭過偶像的東西,而且很可能要吃它人也必須先拜偶像。不但如此,酒肉吃得太多,也有放縱情慾 -- 犯罪之虞。但以理他們明白此理,所以毅然拒絕此他人求之不得的酒肉。

他們立志是至為堅決的,是徹底而沒有妥協的餘地的。他們不說:「我們再考慮考慮!」或說:「我們只吃一半三分之一好了!」也不說:「我們試吃十天,看能否習慣 再決定吃不吃。」或說:「我們吃是可以的,只是不可讓以色列同胞知道。」

他們不但在消極方面決心不吃王酒肉,更在積極方面相信素菜與白水能勝過王所賜的酒肉,因此敢向太監長委辦說:「求你試試僕人們十天,給我們素菜喫、白水喝,然後看看我們的面貌和用王膳那少年人的面貌,就照你所看的待僕人罷。」

基督徒如要戰勝試探,要過榮耀神的生活,必須像但以理立志。藉立志不作什麼(有所不為),以促成立志所要作的事。多少人立志說:我要熱心事奉主,我要更慇勤參加聚會,我要實行個人的靈修,我要為主作工 ……。

結果一事無成,全不實現。原因何在呢?乃因他沒有先立志「不作什麼。」仍如以往一樣貪愛世界,仍然改不掉那些不良的嗜好,仍然在禮拜時間捨不得關掉電視……等等。這樣如何有效呢?

例如少年人立志得好成績,考上好學校,必須同時立志不好遊貪睡,才如願。【舊約】詩篇一章 1.節所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同樣不口裡說說而已,乃要立志力行。而其秘訣即在 2.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自能發出實行此三「不」的力量來。

話說回來,我們並非從未立志而得過且過。反之,我們也許常常立志,而結果卻失志、無志又無氣了。原因在那裡呢?就在我們沒有在神裡完全的交付,正如尚未重生的保羅在【新約】羅馬書七章 18節 的表白:「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幸好後來也終於靠主獲勝,如 25節說:「感謝  神,靠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就是脫離取死肉體軟弱,竟即靠主得勝。而這是要付出代價的,即把自己交付神,時時儆醒禱告!

我知道但以理得勝的秘訣,不但要讀但以理書一章8.節,要讀六章10節「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他樓上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

在生死關頭的非常時刻,仍敢過著素常一樣的信仰生活,實在是很不簡單的,有的人單獨時敢禱告,在人前就不敢了;有的人在家裡過信仰生活,在軍隊、工廠,甚至在岳母家裡便不敢做耶穌的門徒了。

【新約】提摩太後書三章 12節:「凡立志難基督耶利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做一個馬馬虎虎的學生很簡單,做一個認真的、好學生便不簡單了。同理,做一個認真的、好的員工、老闆、教師也都不簡單。

馬馬虎虎的信徒、馬馬虎虎的牧師很容易做,尤其昧良心的信徒、昧良心的牧師更容易做;可是要做一個認真的好信徒、好牧師便難上加難了。

因為要得人喜歡恐怕得罪   神,要討   神的喜歡勢必得罪人。得罪人,人必報復;得罪神,則受良心深責。不如馬馬虎虎,「明哲保身」為上策。

殊不知   神最憎惡的就是無節無操、模稜兩可,是非不明人,此等人在世雖然能「保身」。可是將來到了   神面前又將如何呢?

保羅以他豐富的經驗告訴我們,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都會受逼迫,何以故呢?因為你們與他們不同,你的言行見證他們的不對,如約瑟之於他眾兄弟一樣,所以他們便親你為眼中釘,正如【新約】約翰福音十七章 14節說的:「世界又恨他們(指門徒)因為他們不屬世界。」

【新約】彼得前書四章 15~16節 告訴我們:「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殺人、偷竊、作惡、好管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  神。」

這話真是給我們莫大的慰勉,願我們大家重新奮起,實行這三項:一,立志叫口中沒有過失;二,立志不用王飯;三,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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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8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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