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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悔改的原意是「改變意志」。這不是單單接受新的意見,乃是將內心整個的態度改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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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三)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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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末了的話
1. 和為貴
2. 悔改不是什麼?(一)
3. 悔改不是什麼?(二)
4. 悔改不是什麼?(三)
5. 結婚教訓
6. 要不得的機會
7. 現今的機會
8. 莫須有的「機會」
9. 正與反的「好」機會
10. 作記號與作紀念
11. 根(一)
12. 根(二)
13. 臉皮可否健康?
14. 好丈夫與好妻子
15. 執事孫兒週歲感恩禮拜
16. 保羅談刺
17. 人與人(待人之道)
18.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一)
19.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二)
20. 向冷廟燒香
21. 外邦人(一)
22. 外邦人(二)
23. 克難忍成
24. 十字架下七言
25. 慎選長執(一)
26. 慎選長執(二)
27. 慎選長執(三)
28. 慎選長執(四)
29. 向非拉鐵非教會看齊
30. 合乎神用的器皿(一)
31. 合乎神用的器皿(二)
32. 合乎神用的器皿(三)
33. 論錢財
34. 信徒與習俗
35. 忍耐的益處(一)
36. 忍耐的益處(二)
37. 憐憫人的主— 耶穌
38. 屬靈戰爭
39. 黃完長老追思禮拜
40. 知足與幸福
41. 末了的話
42. 立志
43. 同情他人
43. 同情他人
澎湖伯講道集(三) ===========
【舊約】
詩篇十七章3.節:
「你已經試驗我心,你在夜間鑒察我 ,你熬煉我,卻找不著什麼。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
這是大衛對 神的禱告話。看來以乎有點自誇,其實不然,他只是對仇敵所控告的事加以否認。而不是說自己在神面前毫無過失。 因為 神光照在他身上的時候他曾說:
「我是在罪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詩篇五十一章 5.節)
所以此處所謂「卻找不著什麼」是指找不著仇敵所譭謗他的事,「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是大衛決意不作任何惡事,使仇敵無隙可乘。 立志不以口犯罪是每個信徒都必須作的。「嘴巴」是最容易叫人犯罪的,雅各說過:
「舌頭沒有人能制服。」
(【新約】雅各書三章8.節)
非靠 神的大能,人萬不能將自己那小小的舌頭制服。舌頭如一根火柴,本身雖小,卻能點燃極大的狂火,甚至毀家亡國。 人若在舌頭上能不犯罪,便可算是完全人了。大衛的聰明偉大處,不是立志以口還口,人家怎樣譭謗他,他便怎樣對付人。他卻是立志管制自己的口,使他的口中沒有過失!
【舊約】
但以理書一章 8.節:
「但以理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講話能叫人犯罪,吃喝更能叫人犯罪。原來說話與吃喝本身並不犯罪,可是撒但卻利用它叫許多人犯罪。因此基督徒對於講話與喫喝都要謹慎,如
【新約】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
說:
「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例如煙酒對身體有損無益,人人都知道,基督徒既知身體是神的殿,保護身體就是敬畏神的表現。所以許多信徒不用煙酒,並非教會有什麼禁令。 社會上人誤以為教會嚴禁信徒使用煙酒,所以視那些不用煙酒信徒為怕犯教規,不得已禁絕,內心可能垂涎萬丈。又視那些使用煙酒者為叛教,並譏笑教會執法不嚴。事實並非如此,禁煙酒的信徒是自禁,沒有被禁。 因為他們像但以理一樣,有生命,在聖靈光照之下明白神的旨意,知道自己的立場。我們不要以為但以理在飲食方面立志是小事,因為: 一、酒肉是人人喜愛的; 二、青年人食慾最強; 三、那是最高級酒肉; 四、又是御賜的酒肉; 五、並非短期間之事; 六、可能得罪巴比倫王; 七、可能有身體不如人的後果。 可見這事實行起來實在不簡單呢! 為什麼他和三個朋友不接受王的酒肉呢?從「玷污自己」這話可以推想,必與宗教信仰有關係。這些酒肉不但是祭過偶像的東西,而且很可能要吃它人也必須先拜偶像。不但如此,酒肉吃得太多,也有放縱情慾 -- 犯罪之虞。但以理他們明白此理,所以毅然拒絕此他人求之不得的酒肉。 他們立志是至為堅決的,是徹底而沒有妥協的餘地的。他們不說:「我們再考慮考慮!」或說:「我們只吃一半三分之一好了!」也不說:「我們試吃十天,看能否習慣 再決定吃不吃。」或說:「我們吃是可以的,只是不可讓以色列同胞知道。」 他們不但在消極方面決心不吃王酒肉,更在積極方面相信素菜與白水能勝過王所賜的酒肉,因此敢向太監長委辦說:「求你試試僕人們十天,給我們素菜喫、白水喝,然後看看我們的面貌和用王膳那少年人的面貌,就照你所看的待僕人罷。」 基督徒如要戰勝試探,要過榮耀神的生活,必須像但以理立志。藉立志不作什麼
(有所不為)
,以促成立志所要作的事。多少人立志說:我要熱心事奉主,我要更慇勤參加聚會,我要實行個人的靈修,我要為主作工 ……。 結果一事無成,全不實現。原因何在呢?乃因他沒有先立志「不作什麼。」仍如以往一樣貪愛世界,仍然改不掉那些不良的嗜好,仍然在禮拜時間捨不得關掉電視……等等。這樣如何有效呢? 例如少年人立志得好成績,考上好學校,必須同時立志不好遊貪睡,才如願。
【舊約】
詩篇一章 1.節
所說: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同樣不口裡說說而已,乃要立志力行。而其秘訣即在
2.節
: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
自能發出實行此三「不」的力量來。 話說回來,我們並非從未立志而得過且過。反之,我們也許常常立志,而結果卻失志、無志又無氣了。原因在那裡呢?就在我們沒有在神裡完全的交付,正如尚未重生的保羅在
【新約】
羅馬書七章 18節
的表白: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幸好後來也終於靠主獲勝,如
25節
說:
「感謝 神,靠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就是脫離取死肉體軟弱,竟即靠主得勝。而這是要付出代價的,即把自己交付神,時時儆醒禱告! 我知道但以理得勝的秘訣,不但要讀
但以理書一章8.節
,要讀
六章10節
:
「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
(他樓上窗戶開向耶路撒冷)
,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
在生死關頭的非常時刻,仍敢過著素常一樣的信仰生活,實在是很不簡單的,有的人單獨時敢禱告,在人前就不敢了;有的人在家裡過信仰生活,在軍隊、工廠,甚至在岳母家裡便不敢做耶穌的門徒了。
【新約】
提摩太後書三章 12節:
「凡立志難基督耶利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做一個馬馬虎虎的學生很簡單,做一個認真的、好學生便不簡單了。同理,做一個認真的、好的員工、老闆、教師也都不簡單。 馬馬虎虎的信徒、馬馬虎虎的牧師很容易做,尤其昧良心的信徒、昧良心的牧師更容易做;可是要做一個認真的好信徒、好牧師便難上加難了。 因為要得人喜歡恐怕得罪 神,要討 神的喜歡勢必得罪人。得罪人,人必報復;得罪神,則受良心深責。不如馬馬虎虎,「明哲保身」為上策。 殊不知 神最憎惡的就是無節無操、模稜兩可,是非不明人,此等人在世雖然能「保身」。可是將來到了 神面前又將如何呢? 保羅以他豐富的經驗告訴我們,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都會受逼迫,何以故呢?因為你們與他們不同,你的言行見證他們的不對,如約瑟之於他眾兄弟一樣,所以他們便親你為眼中釘,正如
【新約】
約翰福音十七章 14節
說的:
「世界又恨他們
(指門徒)
,
因為他們不屬世界。」
【新約】
彼得前書四章 15~16節
告訴我們: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殺人、偷竊、作惡、好管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 神。」
這話真是給我們莫大的慰勉,願我們大家重新奮起,實行這三項:一,立志叫口中沒有過失;二,立志不用王飯;三,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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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8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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