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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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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神有時帶領我們經過死蔭的幽谷,好叫我們認識這道路,也懂得怎樣來帶領別人經過這幽谷而進入光明。我們想要得到安慰,使用我們所曾受到的安慰去安慰別人,我們擦乾了別人的眼淚,自己的眼淚也就止住了。 ........
梅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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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三)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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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莫須有的「機會」
1. 和為貴
2. 悔改不是什麼?(一)
3. 悔改不是什麼?(二)
4. 悔改不是什麼?(三)
5. 結婚教訓
6. 要不得的機會
7. 現今的機會
8. 莫須有的「機會」
9. 正與反的「好」機會
10. 作記號與作紀念
11. 根(一)
12. 根(二)
13. 臉皮可否健康?
14. 好丈夫與好妻子
15. 執事孫兒週歲感恩禮拜
16. 保羅談刺
17. 人與人(待人之道)
18.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一)
19.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二)
20. 向冷廟燒香
21. 外邦人(一)
22. 外邦人(二)
23. 克難忍成
24. 十字架下七言
25. 慎選長執(一)
26. 慎選長執(二)
27. 慎選長執(三)
28. 慎選長執(四)
29. 向非拉鐵非教會看齊
30. 合乎神用的器皿(一)
31. 合乎神用的器皿(二)
32. 合乎神用的器皿(三)
33. 論錢財
34. 信徒與習俗
35. 忍耐的益處(一)
36. 忍耐的益處(二)
37. 憐憫人的主— 耶穌
38. 屬靈戰爭
39. 黃完長老追思禮拜
40. 知足與幸福
41. 末了的話
42. 立志
43. 同情他人
10. 作記號與作紀念
澎湖伯講道集(三) ===========
【舊約】
創世記廿四章12節
:
「他
(亞伯拉罕的僕人&媒人)
說,耶和華我的主人
亞伯拉罕
的 神阿,求禰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 可見
亞伯拉罕
的僕人已受到信心滿滿的主人感化,使他一、相信 神;二、相信禱告; 三、相信機會是 神的安排。 教會有許多青年人在人生大事 ----- 婚姻上不向 神禱告,甚至神學生也有這種例子。所以難怪有人身站聖壇訓誨眾人,而自家卻在鬧離婚。這成什麼體統?還能有什麼見證呢? 許多人所迫切禱告的事情無非為病癒、為脫險、為事業發展。殊不知不幸的婚姻比患病、遇險、事業失敗更悲慘。所以基督徒應祈求 神,給我們好機會遇見理想的對象,以建設美滿家庭,方能榮神益人。 這事應父母為兒女求,兄弟姊妹互相代求,作媒的也要祈求,當事人更要誠懇向神祈求。不過求婚姻的好機會應合乎原則。不合原則就不是好機會。 我們從
【舊約】
創世記廿四章
看出
亞伯拉罕
為兒子求親是有原則的。
本章 2.~9.
記載:
「
亞伯拉罕
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的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麼?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竹兒子回那裡去。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折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祂必差遺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僕人果然遵照主人亞伯拉罕的意思行。他於進城前,向 神祈禱讓他遇見好機會。這就是依照主人的原則。後來他向利百加求水,並且觀察利百加的舉止,這都是為了斷定 神是否給了他好機會。
〈以下章節為【舊約】創世記廿四章〉
15節:
記載他真正遇見好機會:「
話還沒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 按照16節以下所描寫的,可以看出利百加真是一個理想的新娘
(妻子、媳婦)
人選。她有十二項優點:
一、
**美麗**
。
16節
首句:「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
二、**
正經
**。
1
6節次句
說她「還是處女,未曾有人親近她。」
三、**
勤勞
**。
16節
第三句:「她下到井旁滿了瓶,又上來。」
四、**
親切
**
(和氣)
。
18節:
「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她對陌生人都這麼好,可見其平素待人如何。
五、**
有愛心
**。
19節:
「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她愛人類兼及牲畜。
六、**
有智慧
**。
從
19節
可知她能觀察,反應敏捷。不像有的笨媳婦,連婆婆是母親也不知道。
七、**
身體健康
**。
20節:
「她就急忙把瓶裡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如果她弱不禁風,能辦得到嗎?
八、
**談吐大方**
。
2
4~25節:
「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士利的女兒。又說,我們家裡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真是口齒伶俐。決非沒有教養的十三點(啥?)。
九、**
對父母孝順
**。
28節:
「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她家裡的人。」她沒有自作打算,不問家裡人的意思,就與人私奔而去。
十、
**明事理**
。
58節末
:「利百加說,我去。」她不使亞伯拉罕的僕人為難。
十一、
**得人疼愛**
。
60節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阿,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她平時一定得到人人的疼愛、愛護。
十二、**
有常識、懂禮貌
**。
64~65節
:「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綜上所述,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確是神所賜的好機會。我們的婚姻是否神所安排的好機會,一定要小心求證,不可草率認定,魯莽從事,以致貽害一生!這裡還要談到一個反面的所謂「好機會」。
【舊約】
創世記廿七章20節
:「
以撒對他的兒子說,我兒,你如何找得這麼快呢?他說,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
」 這節經文是以撒和雅各兩父子的的問答。平時,以撒愛以掃,利百加則愛雅各。有一天,以撒命以掃出去打獵,照他所愛的為他作美味,讓他在未死之先吃了,好為他祝福。以撒這樣行,並非全為吃美味,還有試探 神的企圖,想要改變神的計劃
(參看創世記廿五章22~23節)
可是,結果神的計劃並未被改變,以撒的家庭倒發生許多風波。可見屬世的智慧
(詭計)
是靠不住的,因為強中更有強中手。利百加的腦筋
(算計)
卻比以撒高出一籌,她乘以掃出去打獵時,立即唆使雅各偽裝以掃欺騙父親,並且給他必要的幫助,於是扭轉了整個局面。 雅各說謊,還假藉神的名,實在太不應該,他說:「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很明顯的這是犯了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他所說的「機會」決非事實,只是他與母親利用機會欺騙父親而已。 人利用機會並非全然不好,例如受雇看家時利用機會讀書;做外務員利用機會多結識一些客戶;住院醫師利用機會多為人服務,為將來自己開業舖路;鄉村教會傳道人利用機會研究、寫作等等,這都是說得過去的。 可是許多人利用機會卻與雅各一樣,就是利用以掃出去
(不在)
、利用以撒年老眼花、利用偽裝
(穿上以掃的衣服、包山羊羔皮在手上)
、又利用神的名,使人不疑,而達到他們損人利己的目的。 基督徒在世上不可失去神所賜的一切好機會,無論在家庭、學校、社會,都有榮神益人、建立自己人格與信用機會。但是不可像雅各那樣利用機會,在社會上不可以,在教會中更不應該。傳道人或長執利用職權地位出風頭、佔便宜尚且不可,何況利用不正當的機會大撈一筆呢? 也許有人會說,雅各若不利用這一次的機會,將來怎能實現神的應許呢?這與「猶大若不賣主,耶穌那有機會替人贖罪」的說法同樣荒謬。**
全能的 神無需人為祂擔心用什麼方法,神自有辦法
**。 以前亞伯拉罕鬧家庭問題,發生許多痛苦事件,不也是撒拉誤用機會
(她自以為聰明,能利用機會)
嗎?如
【舊約】
創世記十六章 2.節
「撒萊
(撒拉)
對亞伯蘭
(亞伯拉罕)
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自作聰明、誤用機會,到頭來卻是自討沒趣、自討苦吃,撒拉如此,雅各更是如此。不依神的旨意卻自己製造「好機會」是很危險的,撒拉和雅各若不是蒙神憐憫,大有可能因他們所自造的「好機會」而肇致殺身毀家之禍。他們的失敗和受苦都可以作為我們的鑑戒。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4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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