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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假如你要鄰舍認識基督像什麼,先讓他們看見,基督使你像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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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的信息」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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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葡萄園事件(二)
1. 【網站小編】寫在前頭
2. 相愛與恨罪
3. 不敬畏耶和華
4. 代序
5. 愛心與公義
6. 「不敬畏耶和華」信息傳出以後
7. 為十字園說幾句話
8. 愚人牧師就十字園的史實對 大律師之直言
9. 有關十字園必須同時實行三原則理由
10. 今日的亞割事件
11. 十字園事件的十大不可解
12. 談「誤」
13.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一)
14.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二)
15.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三)
16.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一)
17.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二)
18. 葡萄園事件(一)
19. 葡萄園事件(二)
20. 葡萄園事件(三)
21. 佯為不見與自食其言
22. 為 神有忌邪的心
23. 為道要勇敢
24. 慎防連累
25. 連累
26. 根
27. 責備(一)
28. 責備(二)
29. 壞人
30. 只知自己
31. 十字園墓地(並非誤會)
32. 週報剪碎
33-1 【附件區】附件一:陳柑菓長老證言
33-2 【附件區】附件二:陳柑菓長老證言(1978-1-30)
33-3 【附件區】附件三:長執聯合會議記錄
33-4 【附件區】附件四:台中市基督長老教會十字園管理程
33-5 【附件區】附件五:十字園奉獻的認捐單
33-6 【附件區】附件六:台中市基督長老教會墓地基金-現金收人及支出
33-7 【附件區】附件七:台中市基督長老教會十字園使用聲請書及切結書
33-8 【附件區】附件八:十字園管理改進建議案
33-9 【附件區】附件九:台中民族路基督長老教會長執會函
33-10 【附件區】附件十:台灣教會公報第一二五三號
33-11 【附件區】附件十一:基督長老教會台中市同工會議事錄
33-12 【附件區】附件十二:見證書
33-13 【附件區】附件十三:我個人對十字園問題之看法
33-14 【附件區】附件十四:台中市民族路基督長老教會函
33-15 【附件區】附件十五:捐贈證書
33-16 【附件區】附件十六:台中十字園墓地朱瓊微長老的聲明如下:
33-17 【附件區】附件十七:盧慶雲長老之同意書
33-18 【附件區】附件十八:第四十七屆台中中會第十七次中委會暨十字園見證人聯席會
33-19 公義的信息 目錄
34. 已盡言責,禱待悔改!
35. 編後記
21. 佯為不見與自食其言
公義的信息 =====
拿伯
為敬畏耶和華,不肯接受
亞哈
的要求,將先人留下來的產業賣給他,或與他交換。他
(
拿伯
)
不是糊塗人,拿宗教信仰來作買賣、作投機工具。他不像
以掃
為著一碗紅豆湯便把長子的名分出賣一樣魯莾愚蠢。
拿伯
深信祖先從 神所得的應許是無價的,又是最好的。所以他對
亞哈王
的利誘毫不動心,他斬釘截鐵地拒絕了王的試探。他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業給你。 敬畏耶和華的人不貪財利,不怕權勢,甚至不顧慮生命,
亞哈
也許深意外鄉力他本以為
拿伯
定會欣然答應的,說不定還無條件獻上致敬呢。真想不到他竟然那麼頑固不化,那麼保守不通人情。 說來好笑,
亞哈
竟為得不到
拿伯
的葡萄園,心裡憂悶,連飯也不吃,宛如求婚被拒的人一樣。世上像
亞哈
患上不應有的失望症的也許不乏其人,就是為得不到別人的土地、房屋、妻子......而憂成疾.....
亞哈
在悶悶不樂的時候,他寶貝太太進來了。人在憂悶時有誰進來,他說什麼話,出什麼主意,如何幫助你解決問題,你要非常審慎,萬不可飢不擇食,輕率輕從。應考慮後果,會不會鑄成萬劫不復的大錯,或因此而身敗名裂,甚至喪掉性命。
【舊約】
撒母耳記下
十三章2.節記載:
「
暗嫩
為他妹子
他瑪
憂急成病。
他瑪
還是處女,
暗嫩
以為難向他行事。」
在這個時候,為人極其狡猾的
約拿達
進來了。
撒母耳記下
十三章4.節:
「他向
暗嫩
說,王的兒子阿,為何一天比一天瘦弱呢?請你告訴我,
暗嫩
回答說,我愛我兄弟
押沙龍
的妹子
他瑪
。」
這時
約拿達
不但不責備他、教訓他不應有這樣的邪愛歪念,反倒為他出鬼主意。
撒母耳記下
十三章5.節:
「
約拿達
說,你不如躺在床上裝病,你父親來看你,就對他說,求父叫我的妹子
他瑪
來,在我眼前預備食物遞給我吃,使我看見,好從他手裡接過來。」
撒母耳記下
十三章6.節:
「於是......」
於是
大衛
家就有了以後的一連串醜聞和悲劇,
暗嫩
也難逃一死。
暗嫩
之死和
亞哈
之死一樣,都是在不應有的憂悶時採納惡人的奸計
(鬼主意)
。
列王記上
廿一章7.~10節記載:
「王后
耶洗別
對
亞哈
說,你現在是治理
以色列
國不是?
(枉費你貴為國王,有權卻不知利用)
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的吃喝,我必將
耶斯列人拿伯
的葡萄園給你。
(你沒辦法,我有辦法。這事就由我負責處理,你無需憂悶。)
於是託
亞哈
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
(利用昏君與腐敗貴族)
。 「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假藉合法程序而行不法,不義者審判義人。)
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凟 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真是無法無天。這種害人慘事古時有,現今也有,只是現今的惡人更善於偽裝、掩飾,同樣奪產、殺人,卻不必用石頭了。)
列王記上
廿一章第11節:
「那些與
拿伯
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得了
耶洗別
的信,就照信而行。」
為什麼這些與
拿伯
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不起而擁護義人拿伯呢?因為...... 一、懼怕王的橏勢; 二、貪圖世榮而趨炎附勢; 三、對人的一種微妙的幸災樂禍心理
(看義人會不會受災殃,看 神救不救他)
; 四、反正不是自己的事; 五、以為對固執的人一點教訓與警告也好; 六、盲目附和,不辨是非,所謂西瓜倚大旁
(西瓜總向大的一邊傾倒)
是也; 七、以為奉命行事,對後果沒有責任。 這都是小心的想法與作法。
列王記上
廿一章第12節:
「宣告禁食,叫
拿伯
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真是齷齪至極!謀殺義人竟敢舉行宗教儀式。也許那些長老貴冑有人起來禱告說:「 神阿,此時我們奉你的名來公審謗凟你與王的壞人
拿伯
。願你施恩賜福給
亞哈王朝
,使
亞哈
和
耶洗別
「伉儷」福體康泰,萬壽無疆。」他們這樣做,不是妄稱 神的名嗎?可嘆今日多少教會正在重演這一類的事呢! **
第13~14節:
**
「有兩個匪徒來,坐在
拿伯
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
拿伯
謗凟 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亞哈王朝
的黑暗和腐化之深,可從收買匪徒作假見證窺見其一斑。把敬畏 神的義人拿來匪徒面前受審,這成什麼世界?可是教會若不儆醒,也有可能像這樣的墮落。 當日
亞哈王
夫婦
(首領老大)
與長老貴冑及匪徒有往來,彼此互相利用。其實所謂王夫婦、長老、貴冑與那兩個匪徒根本是一丘之貉。
拿伯
是敬畏 神的義人,卻死於亂石之下,所以義人的勝利不一定是在人面前
(在世上)
,本節說「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可見「眾人」有時還是會被蒙蔽、欺騙或收買的。義人的勝利是在 神面前,如
【新約】
提摩太後書
四章8.節說的: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
因此對世上的安屈也就不在乎了。 **
15節:
**
「
耶洗別
聽見
拿伯
被石頭打死,就對
亞哈
說,你起來得
耶斯列人拿伯
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罷,現在他已經死了。」
惡人毒計得逞,他們的奸謀如願以償。
拿伯
死了,什麼阻力都沒有了,甚至可以變造歷史事實,說是
拿伯
自動捐獻與王,或說
拿伯
死後無嗣,該園歸於國庫王室都可以了
(不必經過十五年)
。 在十字園事件也是這樣。據說有某人士對
徐耀勝執事
說:
「什麼是歷史事實?再過幾年,那些知道十字園來歷的人都死了,『該園為民XX教會所有』就成為歷史事實了。」
可是他忘了除人以外還有 神的存在。 **
16節:
**
「
亞哈
聽見
拿伯
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
耶斯列人拿伯
的葡萄園。」
亞哈
心裡也許這樣想,我太太真有一套,她做得乾淨利落。現在有誰敢說話呢?誰出來說話我便叫他找
拿伯
去。他沒想到,
拿伯
死了, 神還活著,而且世上也還有許多像
拿伯
一樣不怕死的人。 **
17~18節:
**
「耶和華的話臨到
提斯比人
以利亞
說,你起來......」
真先知 神叫他起來,他便起來為 神作事,假先知卻聽人的話而坐下去,噤若寒蟬,無奈太可憐乎!?
.............. 公義的信息 作者:
呂春長
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4年 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4年 元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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