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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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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世間只有兩種宗教:基督教與偶像教。前者崇拜上帝,後者崇拜偶像。除此兩種宗教之外,第三種宗教是不能存在的;因為偶像崇拜停止之時,即基督教開始之日;而像崇拜開始之日,即基督教告終之時。 ........
雅各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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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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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人與人心
1. 主復活,多作主工
2. 信徒與教會
3. 貴重的器皿
4. 餵養主羊
5. 短喻一束
6. 落難與出脫
7. 從創世記看人的死
8. 深道淺喻
9. 禱告須知
10. 主受難時誰蒙了福?
11. 訂婚禮拜
12. 談自由
13. 結婚感恩禮拜
14. 各盡其職
15. 專心傳福音(一)
16. 專心傳福音(二)
17. 談血氣
18. 我應該這樣禱告
19. 婦女的責任(一)
20. 婦女的責任(二)
21. 繼往開來
22. 處世知識
23. 嚴刑的商榷
24. 吟味古今
25. 進諫須知
26. 不看醫生的人
27. 拾來的教訓
28. 青年在教會中應負的責任
29. 蒼老與青春
30. 跟自己比
31. 愛人如己
32. 寶貝放在瓦器裡
33. 貧乏與逆境
34. 基督徒在世而不屬世
35. 人與人心
36. 主的回答
37. 先好額,後發財
38. 何等人?
39. 不知不覺
40. 罪與過
41. 林鴻祐君結婚勉勵詞
42. 耶穌何竟不如巴拉巴?
43. 是誰可憐?
44. 他人代行無效?
37. 先好額,後發財
澎湖伯講道集(十六) ==========
**一、主阿,我要奉獻為你所用!**
主說:「**你還沒有離開罪,我怎能用你呢?**」
【新約】
提摩太後書二章21節說:
「人若自潔,脫離卑賊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以賽亞
敢於回答主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舊約】以賽亞書六章8.節末句)
是因他已罪得赦免、嘴得潔淨了。 如
【舊約】
以賽亞書六章6.~7.節
他說:
「有一
撒拉弗
飛到我跟前,手裡拿著紅炭,是用火剪從壇上取下來的;將炭沾我口說,看哪,這炭沾了你的嘴;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惡就赦免了。」
人在離開罪之後方能為主所用。
**六、主阿,我要與你同活!**
主說:
「**你還沒有在罪上死,怎能與我同活呢?**」
【新約】
羅馬書六章5.~8.節
說:
「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
人要與主同活以前,必與主同死。 **
三、主阿,我要你同工!
** 主說:
「**你沒有與我同心,怎能與我同工呢?**」
【舊約】
阿摩司書三章3.節
說: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同行即含有同工的意思,如
路得
之所以願意跟從
拿俄米
,就是她和
拿俄米
同心。
【新約】
羅馬書十六章3.~4.節
保羅
說:
「問
百基拉
和
亞居拉
安;他們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同工,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
能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好同工必然是同心的了。 世上稱同工的未必同心,國共聯合對日本抗戰便是個明顯例子。多少合股生意失敗的原因就是同工沒有同心,表面上同工,各人卻都想著自己的利益。所以教會不可靠組織同工,應靠在基督裡同心。 **
四、主阿,我願作你的奴僕!
** 主說:
「**你還不會順服,怎樣作我的奴僕呢?**」
今日有很多自由
(自主)
的奴僕,不知所謂「奴僕」必須完全順服主人,因為奴僕是主人用價錢買來的,他凡事要聽從主人。正如
羅馬
的百夫長答主道:
「主阿,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的權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作這事,他就去作。」
(馬太福音八章8.~9.節)
不少獻身給主的人聲言他們是被主用重價買來的,他們像
保羅
一樣是
耶穌基督
的奴僕,可是看他們的行為卻一點也不像。他們來去自由,要改行要轉業都照自己的意思 。 有一位長老告訴我,某牧師對他說,牧師這一行他不想幹了,不久便去從事房地產生意。不到二年,生意不好,又來對這長老說,他想再回來教會工作,還是這一行收入比較穩定,請他介紹一所待遇不差的教會。 他全不想他蒙召獻身給主,就是賣身給主,是主的奴僕,要完全順服主,如
【新約】
彼得前書二章18節
說: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對肉體的主人堂且如此,何況對救贖我們的恩主呢?
**五、主阿,求你與我同在!**
主說:
「**你不在光裡,我怎能與你同在呢?**」
【新約】
約翰福音八章12節
記載: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又
【新約】
約翰壹書一章6.節
說: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由此可知,不在光裡的人,主不會與他同在。難道主會當他在酒家、賭場、或花街柳巷時與他同在嗎?某女子對男朋友說:「從今以後我不願意再跟你來往了,因為你喜歡去的地方我都無法與你同去。」我們求主與我們同在,當然必須先省察自己在什麼地方、去什麼地方。
馬太福音廿八章20節
主
耶穌
告訴門徒說: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遵守主的教訓,就是在光裡的人。在光裡的人,主就是與之同在。所以不論個人、家庭、教會都要反省
(察驗)
有無主的同在。實驗的方法不是看主,而是看自己是否在光裡。教會竊佔墓地、教會與竊賊分贓、教會同工護盜,我絕不相信主會與之同在,因為主不是盜魁
(賊首)
。
**六、主阿,求你與我同行!**
主說:
「**你不跟隨我,我能與你同行嗎?**」
平日遠離主,不顧主的呼喚,一意孤行,走自以為是的路。到了苗頭不對,自覺前面一片漆黑,災禍即將臨頭了,方始求主與他同行。這那裡是信靠主?簡直是利用主罷了!信仰生活並非求主與你同行,乃是你專心與主同行。 主未曾對人說:「你無論往那裡
(包括酒家、賭場、舞廳……)
去,我要與你同行。」卻是說:「
來跟從我!
」
(馬太福音四章19節首句)
跟從就是同行,行的就是主的道路。主曾說:「
我就是道路。
」
(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首句)
為什麼本會不與 xxx會同行呢?因為xxx會行的是「盜」路,與我們行的「道」路不同。
**七、主阿,求你站在我這一邊!**
主說:
「**你若站在我這一邊,我必站在你這一邊!**」
美國南北戰爭時,
林肯
總統聽見部屬禱告道:
「神阿,求你站在我們這一邊!」
他立刻打斷他的話,說:
「不!求神叫我們站在你這一邊!」
我在美國觀察
台福教會
的發展,乃在於他們不站在人的這黨或那黨的一邊,而站在 神的一邊。 因此他們不容可能阻礙福音的任何事物
(包括思想、主張、行動.... )
侵入教會。站在人
(或我)
的一邊,乃是人
(或我)
做主;站在 神的一邊,則為 神做主。今日世人
(包括許多基督徒)
立場不堅、站立不穩,多半看風轉舵,所以近來加入民進黨者越來越多,有如前此爭先恐後申請加入國民黨的情形。請看
【舊約】
列王紀上十八章21節
記載:
「
以利亞
前來,對眾民說,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 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 神,就當順從巴力;眾民一言不答。」
順從 神即站在 神的一邊,順從
巴力
即站在
巴力
的一邊。眾民一言不答就是腳踏兩條船,不肯作決定。基督徒應以什麼標準作決定
(或選擇)
呢?無疑的要以站在主這一邊為準。神明明禁止人偷竊、欺騙、說謊、貪心,所以我教會不可站在護盜的一邊,因為神不能背乎自己。
(【新約】提摩太後書二章13節)
**八、主阿,求你憐憫我!**
主說:
「**我不停的憐憫你,你為什麼不憐憫人?**」
主
耶穌
於
馬太福音十八章28~35節
所設的比喻中指出,不憐憫人的必不蒙憐憫,如35節 主
耶穌
明言道: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待你們了。」
這樣看來,不饒恕弟兄的人不但惡毒,更顯得愚不可及,因為別人欠他的只是區區十兩銀子,而他欠 神的債卻高達一千萬銀子呢!不過話又說回來,所謂饒恕只是對那些得罪我們、虧欠我們的人,而不是以饒恕為名,慷神之慨、縱容人犯罪,說,不必悔改,因為時代變遷,宜予重新研討評估,竊佔公墓並無不對
(請看五十七屆中中秋委議會手冊廿一頁)
。 他們的意思是說:「我們不同意
xxx教會
的看法,更不敢責備你們、勸你們悔改。因為 神憐憫我們,我們焉敢不憐憫你呢?」如此解釋「憐憫」之義,絕對不是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參看提摩太後書二章15節)
。求神憐憫! **
九、主阿,求你幫助我!
** 主說:
「**你連一個指頭也不動,我怎樣幫助呢?**」
馬太福音廿三章2.~4.節
耶穌
對眾人和門徒說:
「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
摩西
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傚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我們站講台的牧師最容易犯能說不能行、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的罪。人求主幫助當然不僅限於自力不足之時,我們應該無論作什麼事都求主幫助,以顯明我們尊主為大、自知有限。不過我們若連一個指頭都不肯動,而求主幫助,則沒有意思了,因為主不會幫助不自助的人。 禱告不可作為懶惰不動手或推卸責任、不盡本份的藉口,如某同工就任本市某大教會牧師時,我以電話祝賀他,並希望他發揮道德勇氣、主張正義時他卻答道:「大家禱告!大家禱告!」這是免費的「上帝話」,人人會說,但就是自己不肯有所行動。後來看他的表現,果然不出所料。 基督徒無論為自己或為別人求 神幫助,萬不可徒托空言,而必須付諸行動,如 使徒
彼得
就是言出手也動的,據
使徒行傳三章6.~7.節
記載:
「
彼得
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 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於是拉著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
**十、主阿,我把這事完全交在你的手中!**
主說:
「**我把那事已經交在你手裡了,怎麼又回來了呢?**」
多少人把主所交託他做事工置之不理,竟還對主說:
「主阿,我把這事完全交在你的手中!」
這種人要不是裝糊塗,便是開玩笑。然而現在教會裡像這樣的事卻屢見不鮮,而且說這樣話的人都是教會中資深信徒
(老油條)
。 他們心裡沒有 神,對聖工也沒有半點負擔,但在人面前禱告或作見證時卻說:
「主阿,我把這事完全交在你的手中!」
以此堂皇漂亮的話來顯示他希有交託 神的信心,殊不知他正是個折不扣又惡又懶的管家呢!
(參看 馬太福音廿五章26~28節)
這些年來,有不計其數的人以口頭或書信勸我,把十字園的問題交託 神算了。有的甚至還提到那兩個問題教會
(一個竊佔、一個分贓)
都是靜靜地交託 神、規規矩矩地出席會議、繳納會費,不像你們喋喋不休。說:「難道 神不會自己行事彰顯公義麼?何不大家和睦好好相處呢?」 又說:「
呂牧師
發火動怒就是缺乏交託之心,忠孝路教會真是三生不幸!」可是我看那些高唱交託 神的人,對自己的權益
(如名利上的爭取、爭議)
卻半點都沒有交託 神,更沒有把本教會拒納負擔金的事完全交託 神
(反而屢次向本會發動口誅筆伐)
。 主 耶穌為什麼那麼厭惡文士和法利賽人,甚至他們的長老祭司呢?就是因為他們假冒為善,說「上帝話」
(引經據典)
來掩飾違背 神的行為
(參看馬太福音廿三章)
。所以基督徒萬不可因為懶惰不盡職,或因膽怯不敢盡責而以漂亮話
(上帝話)
──「交託神」來自欺。
**十一、主阿,求你原諒我!**
主說:
「**你自己原諒了自己,我就不能原諒你了**。」
誰都會輕易原諒自己,因為人人都對待自己特別寬大。個人如此,政黨如此,教會更是如此。國民黨原諒自己的貪污無能與專制,教會也原諒自己的俗化腐敗與自私,所以同樣地為自己歌功頌德。 從
十字園
事件我們發現教會最會原諒自己,雖然明知竊佔是罪、貪心是罪、欺騙是罪、姑惡是罪,還是原諒自己,且提出「教會無罪論」
(所謂教會犯罪不算罪,指摘教會犯罪才是罪)
來。 原諒自己無是人類老祖宗遺傳下本性,然而 神卻不喜歡人這種本性。祂喜悅人自己責備自己,不要文過飾非 。責備自己也是順從靈的表現,如
約翰福音十六章8.節
說:
「祂
(聖靈)
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
為
路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大衛
犯了大罪,接受先知
拿單
的責備,蒙 神赦免
(參看【舊約】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3節)
,可是他還是不原諒自己。從他為
押沙龍
之死哀器的話可以得知,他哭道:
「我兒押沙龍阿;我兒,我兒押沙龍阿;我恨不得替你死……。」
(撒母耳記下十八章33節)
人之所以容易原諒自己的理由不外: (1)不承認自己所做的是犯罪; (2)認為小小的過錯不算什麼; (3)認為誰都是這樣做,不必大驚小怪; (4)認為他有大功,可補小過; (5)認為 神不計較這些小事; (6)認為他所做的不僅無罪,而且有功,如娶十三個妻妄的
劉和穆
說他乃得靈界指出。他們不是結婚,而是結緣;不是人意,而是天數;不是享齊人之福,而是入世圓轉因緣、伸張節義,為世人之鑑。他不但原諒自己,更進一步還歌頌自己呢! (7)憑恃身份、地位、年齡
(年資)
之特權,以為別人雖不可,他卻是例外。可是不管人如何找理由,神總不會原諒那些自己原諒自己的人。
(參看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約翰壹書一章8.~10節)
**十二、主阿,求你賜福與我!**
主說:
「**你若遵行我的命令,我必賜福與你。**」
多少人埋怨 神不賜福給他,卻不反省自己不遵行 神的命令。
【舊約】
詩篇一章1.~2.節
說: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如果我們反其道而行,從惡人的計謀,站罪人的道路,坐褻慢人的座位,而且把 神的律法撇在腦後,晝夜思想的都是世事私慾,怎能得 神賜福呢?福有福門,也有福路,欲得 神賜福者必須進福門、行福路。 不遵行 神的命令而蒙福者,不是真福,而是禍的化身,結果必因福招禍。倘若遵行 神的命令反遭災禍,也不是真禍,終必因禍得福,如
約瑟
被哥哥們出賣、被主母誣告一樣。再者,許多世人根本不明白何謂真福。漢字「禍」與「福」極其相似,人生的禍福更是如此。 有人說:
「神很少賜福給我,祂給我喝的幾乎都是苦的而沒有甜的。」
但是苦的一定都比甜的不好嗎?某天有好幾位太太
(昔日老同學)
利用等車時間在車站聊天,其中有兩位是患有糖尿病的,一個說:「我老公對我的飲食管制甚嚴,吃飯限吃半碗,糖製品一概不得入口,又勉強我多吃蔬菜,多做體操運動,我真是苦呀!為什麼他對我這樣缺乏愛心呢?」 另一個則說:「我老公非常體貼我,叫我不要相信醫生胡說八道。糖尿病應當多吃糖製品,所以不斷供應我甜點心。又吩咐我要多在床上休息,不可運動消耗體力。所以我比你幸福多了!」 這話一出,旁邊的太太們都不約而同地驚叫起來,對這個自認為幸福的太太說:「你的老公有問題!你的老公有問題!他是你的催命鬼,你要提高警覺,他可能有外遇,用這殺人不見血的手法……太可怕了!」 這故事對我們的啟示與教訓頗為寶貴,假先知之所以得人歡迎奉承,即因世上有太多的愚昧人如
【舊約】
以賽亞書五章 20~23節
所描寫的:
「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看為通達的人!禍哉,那些勇於飲酒、以能力調濃酒的人!他們因受賄賂,就稱惡人為義,將義人的義奪去。」
基督徒對於福的認定必須提高到義、為善、為基督而受苦
(參看馬太福音五章11~12節,彼得前書三章12~16節)
,所以說,遵行 神的命令
(行主十字架的道理)
, 神必賜福與我們。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90年3月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元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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