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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教會可以沒有冷氣,可以沒有地毯,也可以沒有電子琴,可是不能沒有愛心。沒有愛心的教會就是沒有主的生命。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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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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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訂婚禮拜
1. 主復活,多作主工
2. 信徒與教會
3. 貴重的器皿
4. 餵養主羊
5. 短喻一束
6. 落難與出脫
7. 從創世記看人的死
8. 深道淺喻
9. 禱告須知
10. 主受難時誰蒙了福?
11. 訂婚禮拜
12. 談自由
13. 結婚感恩禮拜
14. 各盡其職
15. 專心傳福音(一)
16. 專心傳福音(二)
17. 談血氣
18. 我應該這樣禱告
19. 婦女的責任(一)
20. 婦女的責任(二)
21. 繼往開來
22. 處世知識
23. 嚴刑的商榷
24. 吟味古今
25. 進諫須知
26. 不看醫生的人
27. 拾來的教訓
28. 青年在教會中應負的責任
29. 蒼老與青春
30. 跟自己比
31. 愛人如己
32. 寶貝放在瓦器裡
33. 貧乏與逆境
34. 基督徒在世而不屬世
35. 人與人心
36. 主的回答
37. 先好額,後發財
38. 何等人?
39. 不知不覺
40. 罪與過
41. 林鴻祐君結婚勉勵詞
42. 耶穌何竟不如巴拉巴?
43. 是誰可憐?
44. 他人代行無效?
13. 結婚感恩禮拜
澎湖伯講道集(十六) ========== 坦白地說,在我人生中的某一段時期,頗為醉心於自由,凡有「自由」兩字的書刊我總要翻閱一下,因此還成為「自由談」與「自由中國」的長期讀者呢。
【新約】
加拉太書五章 22~23節: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節制 ....」
一共是九項。 我雖然不相信數字的喜凶,更不怕諧音的禁忌
(如四與死,九與狗等)
,可是我喜歡整數,如送禮金與人家一定不會送九百元,寧可送一千元。這與迷信無關,只是一種求全的心理。 因此我曾經奇怪保羅為什麼不把聖靈的果子多加一樣,而成為十項
(十全十美)
,豈不是更好嗎?我甚至自作聰明的想,如果再添一果,當非「自由」莫屬。 殊不知我這樣想法是忽略了
【新約】
啟示錄廿二章18~19節
所記載的: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而且如果真的把「自由」加在「節制」之後湊成十果的話,恐怕不僅不成為十全十美,反倒會因一賤破九貴,使全部的果子都爛掉了呢。聖經不是沒有說到自由,不過它所說的自由與政治上
(人對人所要求)
的自由截然不同。
約翰福音八章36節
主
耶穌
說:
「所以天父的兒子
(基督 --- 真理)
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今日人們所拚命追求的,並不是在基督裡脫離撒但
(罪惡)
轄制的自由,而也不是五年一大變、三年一小變、黨兩派爭來奪去的政治上的自由。 拆穿了,「自由」只是野心家為自己爭取民心與政權的釣餌,其不良副作用就是使一些對自由一知半解的人在家反對父母、在校反對師長、在廠反對老闆、在教會反對牧師、在社會反對政府,多麼可怕的後果! 許多無知的人,不知自覺、自守、自約、自憂、自強、自潔、自立,卻在自由美名下自高、自大、自誇、自欺、自辱、自害、自死、自滅,哀哉!
【新約】
加拉太書五章 13節:
「弟兄們,你們蒙名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新約】
哥林多前書八章 9.節: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些軟弱的人的絆腳石。」
山地教會多少信徒解禁喝酒的原因是由於平地信徒
(尤其牧長)
喝酒的自由,他們心裡不了這樣想:「豈有此理!平地教會信徒長執可以,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呢?」有人說:「自由像怪物,難以捉摸。今天你抓到了它,明天它就飛走了。你以為追上了它,但它卻跑在你前頭。」 表演脫衣舞的女郎,把衣服一件件剝掉,最後一絲不掛,這叫藝術,還是傷風敗俗呢?主張這是藝術的人,為什麼不讓自己的太太和女兒也上台藝術一番,像表演鋼琴或獨唱一般的自然呢?所以我們萬不可輕信他人所謂「自由」的高談,也希望慣以「自由」之論騙人者不可繼續自誤誤人。 須知自由並無固定之標準。它時時刻刻在改變,而且變得非常劇烈。有人說,住在自由地區的人不知自由為何物。只知自由之字眼,不知自由之實質,才使得他們妄求自由。其實因他們的愚味,自由勢將失去,他們還渾然不自覺呢。 多少失去自由的人,都是濫用自由,被自由的洪水所沖走的。他們如身在河裡喊口渴的人一樣,有喝不完的水還不滿足。因此,今天人們所喊的自由,變成放蕩不受約束,放肆而不自制。他們自以為是為人爭取自由的鬥士,實則可能成為把人逐出自由樂士的罪人。 他們以花言巧語欺騙頭腦單純的人。如在道德上稍加約束,便指責人觀念太落伍;如在教育上管教略嚴一點,就抨擊人沒有愛心;如在法律上收緊一點,便頓足喊叫人權被侵害;如取締危害良知敗壞人心的有色刊物,就說言論出版自由被剝奪 ..... 等等。 其實這些人對自由之洪水能造成多太災害知道得最清楚了,所以他們絕不容許異己者有發言登報
(指在他們所把持的議會和報刊上)
的自由,其做法比諸他們所鬥爭的對象更有過之而無不及。 有人說,自由像最好吃的糖果,人人喜歡吃,尤其小孩子。吃到牙齒蛀壞、疼痛難忍之時,才恍然大悟貪甜的壞處,悔之己晚。未到三十,口腔便變五金行了。倘若愛吃糖果是出於自己的意思,只能怪自己。如果是牙醫居心不良,為製造顧客而鼓勵人天天吃糖,以致人家有「難以啟齒」之痛。那麼他們對牙醫之恨,勢必「沒齒難忘」了。 本篇的信息並不是說,自由無益。以我為例,我這從世俗家庭歸主的人,只要再回頭看看異邦人拜偶像的痛苦和諸多從迷信而來的懼怕不安,便不能不感謝 神在基督裡給我釋放,使我獲得真自由的恩典。有了這自由,我才能免於那些莫名其妙的恐懼而永享平安。 最後讓我們來唸
路加福音四章18~19節: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凡在基督裡的人,在任何不自由的處境,都能享有上述的自由。而那些不在基督裡的,雖然自以為無所不自由、事實上卻沒有半點真自由。須知作基督的僕人有自由,作撒但兒子決不會有自由。
(參看【新約】約翰福音八章34~36節,【新約】加拉太書五章 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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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90年3月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2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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