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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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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須知 ....學歷與學識不同、知識與智慧不同、長大與長成不同、妄想與理想不同、投機與投資不同、熱狂與熱心不同、亂愛與戀愛不同、教徒與信徒不同 ........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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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五)」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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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詩篇廿三篇的再思
1. 最大的悲哀
2. 新年的感嘆
3. 何時感恩
4. 為什麼感恩?
5. 和好的真諦
6. 父親節感言
7. 安靜歸回
8. 寧可
9. 再談「寧可」
10. 結婚的訓詞
11. 誇口
12. 復原的期望
13. 信徒五守
14. 敬老
15. 給人什麼印象?
16. 詩篇廿三篇的再思
17. 如何行善
18. 夢
19. 談「和」 (許鉗先生追思禮拜)
20. 訂婚
21. 自教的責任
22. 務要專心
23. 似戲非戲的人生
24. 有助靈性的三問答
25. 林玉堂伉儷紅寶石婚感恩禮拜
26. 知言之明
27. 禱告的時候
28. 溫長老安息兩週年追思會
29. 人遺之,人得之
30. 人的願望
31.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1) ..... 言語
32.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2) ..... 行為
33.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3)
34.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4) ..... 愛心
35.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5)
36.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6) ......信心
37.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7) ..... 清潔
38. 基督徒與婚姻
39. 苦難中見證
40. 明白神的旨意(一)
41. 明白神的旨意(二)
42. 禱告須知
43. 再來一次
44. 信耶穌的七個問答
45. 自我檢討
46. 拿自己來比
18. 夢
澎湖伯講道集(十五) ==========
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
主
耶穌
所設之比喻指出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就是故事中財主死後的結局,是在連一點水也得不到的陰間火焰裡受苦。這個財主認識
亞伯拉罕
,而且是
亞伯拉罕
子孫,可見他是選民的後裔,他沒有得救實在是太可惜了。 聖經只記載他在世享受
......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天天奢華宴樂
(19節)
,並未提到他犯了什麼傷天害理的罪;不像
拿單
所設的比喻中那富戶惡行昭著
(【舊約】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6.節)
,那麼是什麼原因使人遭受嚴厲的處罰呢? 我們只要細察一下,便可發覺這個財主在世時犯了律法中最嚴重的罪 ──
**不敬神**
與
**不愛人**
(參看【新約】馬太福音廿二章37~40節)
。換言之,他沒有藉著他的財富而榮神益人 ── 行善。 人生於富貴之家乃是大幸,富貴而不知行善可謂大愚,富貴而不肯行善則屬大惡
(罪)
,因為他辜負 神恩待與託付。最後自己也一樣毫無益處,因為當 神對他說:
「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
(【新約】路加福音十二章20節)
時,世上一切便永沒有他的份了。 這正說明了一項至理:
「富貴若不行方便,如入寶山空手回。」
可惜世上這種無知的人為數卻不少呢!
「良田萬頃,日食一升;大廈千間,夜眼八尺。」
請閉目想想,到那空手回去的時候,富貴於你我何干、何用乎?古人說得好:
「不結良因與善緣,苦貪財利日憂煎;豈知住世金銀寶,借權看數十年!」
基督徒尤應及時醒悟,多行 神所喜悅善事。那麼基督徒行善,應該如何呢?
**一、
自願而行
**
**
**
不因犯罪受罰而行善,不因作惡被逼而行善,也非經勸不得已而行善。乃是甘心樂意自動行善,如稅吏長
撒該
一般
(【新約】路加福音十九章8.節)
。行善的動機應該是: 一、對 神的感恩; 二、對人
(社會)
的回饋; 三、無功利的企圖; 四、出自愛心表現; 五、把榮耀歸給 神,沒有半點德色 ── 譬如水管引水燒灌花木,花木雖由我而獲滋潤,其實水非我有,乃出於 神也。 所以要如 主耶穌所教:**
「
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
」
**
(【新約】馬太福音十章8.節)
保羅
也勉勵我們:
「又要吩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借給人
(體貼人)
,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新約】提摩太前書六章18~19節)
**二、
真心而行
**
自願行善的動機必須有 真心。主
耶穌
與當日那些法利賽人、文士、祭司、長老 .... 等,無法和平相處最主要因素是真假不能相容並存。當日那些宗教領袖
(信仰指導者)
無論對 神虔敬、對人的善行都是以假亂真、有口無心,一切都是做作,連禁食禱告也不例外 .....所以 主
耶穌
在
馬太福音六章 1.~4.節
特別教訓我們: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們施捨的事行難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基督徒行善助人,應以 神忠心的管家的精神,觀察需要的事、需要的人
(不等待人再三苦求)
,及時施與,濟其急、適其願,且不以有恩於人而念念不忘。古人說:
「以財濟人,內不見己,外不見人,中不見所施之物,是謂三輪體空,一心清淨。」
何其崇高的境界啊!
**三、
盡力而行
**
從
【新約】
馬太福音廿五章14~30節
按才幹授責任的比喻之教訓與
路加福音廿一章 1.~4.節
主
耶穌
稱讚寡婦的捐獻可知,行善不在乎多少,而在乎有否盡心與盡力。 一個千百萬富翁行了一百塊錢的善事,不過是他九牛一毛,對生活毫無影響。若是一個殘障者,上有父母,下有妻,日進無幾,自顧不暇,尚能行出半塊錢的善事,便算克盡其力了。 所以信徒行善不要作難,不必勉強,更不必與人相比,自嘆不如,甚或為了多行一點
(一些)
善事冒險賺錢,以致損害身體、影響品德,何苦來哉? 神絕不會對人作無理之要求,更不會鑒納人賺污穢錢
(為盜為娼等)
而行的善事。我們只要像
馬利亞
一樣
(【新約】馬可福音十四章8.節)
盡其所能為 主而作便得蒙悅納。所謂奉獻或行善的楷模當非指達到多高的數目。而應該是指盡力奉獻行善精神。 由於行善不以金錢物質的多寡計算,只看其有無敬愛人之存心。所以人人都有行善的機會。
【新約】
希伯來書十三章16節
告訴我們:
「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 神所喜悅的。**
」
常言道: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小惡」何所指?請聽 主
耶穌
所言便知:
「我實在告訴你們,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新約】馬太福音五章26節)
那麼「小善」呢? 主
耶穌
也說:
**
「只把一杯涼水給小子裡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
(【新約】馬太福音十章42節)
至於我們行善的對象是誰?這可從
【新約】
馬太福音廿五章35
節
以下主
耶穌
的話得知,就是
「行在我這些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1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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