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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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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世間只有兩種宗教:基督教與偶像教。前者崇拜上帝,後者崇拜偶像。除此兩種宗教之外,第三種宗教是不能存在的;因為偶像崇拜停止之時,即基督教開始之日;而像崇拜開始之日,即基督教告終之時。 ........
雅各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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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四)」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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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責備與悔改(二)
1. 澎湖伯講道集十四冊 ... 再序
2. 急需信主為主
3. 信心的模範者
4. 愛教會非恨仇敵
5. 追求完美
6. 明獻與暗獻
7. 談空間(一)
8. 談空間(二)
9. 亞拿尼亞夫婦之死
10. 談因果
11. 人生如客旅
12. 再談因果
13. 獻凡火的鑑戒
14. 七個鬼
15. 容舊與迎新
16. 何謂重擔
17. 瓦器裡的寶貝
18. 自有道理
19. 痛談十字園問題
20. 責備與悔改(一)
21. 責備與悔改(二)
22.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
23. 拜我也是枉然
24. 作好見證
25. 除去一切的污穢
26. 復活的見證
27. 尊崇、尊敬、尊重
28. 談秘密
29. 談專家
30. 教會犯罪更應悔改
31. 事實勝於雄辯
32. 行善受苦
33. 知所先後
34. 最後的一關
35. 各盡其職(一)
36. 各盡其職(二)
37. 童心未泯
38. 神恩那裡找
39. 注意初步
40. 棄老之鑑
41. 比較
42. 不是小事
43. 夜
44. 從敗部再起
45. 留心名聲
23. 拜我也是枉然
澎湖伯講道集(十四) ==========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
這句話是出自大衛的口,是
【舊約】
詩篇三十七篇 1.節
的首句。我們若有時間最好讀完這三十七篇全篇,對其主題「作惡者之危殆」當可有透澈的瞭解。 我雖然老了,思維不夠細緻,反應也不夠敏捷了,可是我還能想得到,今晚講這題目必將引起不少人的反感。認為我自相矛盾,既然知道「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那又為什麼不斷提起十字園事件來抨擊某教會呢? 向我提出這種質難是合情合理而應該的,我願虛心接受並反躬自省,並求主幫助我清這種矛盾。所以在我進入本題之先我應該有所解釋,願性急者稍安勿躁,先別發火,責我言行不一、能說不能行。 為什麼我對十字園事件不適可而止、及早罷休,遵照
詩篇
三十七篇的教訓,把它交託 神,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
呢?理由有下列十二項: 一,它
(我指責的對象)
是 神的教會,不是惡人,更不是竹聯幫──盜匪黨; 二,它是我們的弟兄,
(且是我們的母會)
並非仇敵; 三,它是傳道理的教會,並非蠻不講理黑社會組織; 四,我們指出它貪心犯罪的行為,並非心懷不平,也不是出於嫉妒; 五,我們依據 神的公義與愛心規勸它悔改。不是無理取鬧,也不是多管閒事; 六,我們是為保全主的身體──教會的完整,不忍坐視肢體患腐爛致死之病而不管; 七,我們不敢推卸「愛之深、責之切」的責任,而美其名曰「把它交託 神」以欺騙良心; 八,我們相信只要眾教會都憑愛心和公義,一致努力,還有挽救它機會; 九,我們認為真愛中必須有公義,猶如真公義中也必須有愛一樣; 十,詩篇三十七篇所指的惡人,是遠離 神的匪類或大衛政治上的敵手。而 xxx教會是 神的教會,是我們的母會,又是我們的弟兄。如果我們以詩篇三十七篇的精神與態度對待它,那我們對得起愛它的主嗎?聽任其滅亡而袖手旁觀
(見死不救)
,心腸未免太狠毒了吧? 十一,尤其令人惋惜的是它在教界還有相當的地位,可謂教會中之教會,因而造成「教會犯罪無罪」的誤解也就不足為怪了。以後其他教會向他看齊的話,其後果將何等可怕啊! 十二,縱容教會犯罪與容忍私怨不同,所以我敢說,我們對十字園問題所堅持態度和詩篇三十七篇的教訓應該沒有矛盾與衝突之處。 現在言歸正傳,來論述「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這個題目吧。 我總覺得,人因見惡人陞官發財、飛黃騰達而心懷不平
(參看【舊約】詩篇七十三篇3.節)
,便埋怨神、憤慨神終於離棄神,其實大錯特錯了。他們除了胸襟狹窄外,知識也未免太淺薄。請看下列這七項,便知其詳: 一,
**雙重標準**
。設若這陞官發財、飛黃騰達的人是自己人
(兒女、親朋)
,雖然他們在行為上、人格上有問題,請問你會心懷不平嗎?恐怕不暗暗自喜、竊竊慶幸才怪呢! 二,
**淺見短視**
。一時榮華富貴、生活闊綽、得人恭維,有何足羨?一旦東窗事發、瑯璫入獄,反不如兩袖清風、守己安份者逍遙自在! 三,
**可能看錯**
。人的看法往往與 神的看法相反。人是看外貌, 神是看內心
(參看【舊約聖經】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
。今日社會許許多多人對人的批評,報刊對人的報導揭發,未必真實可靠,其中有不少是刻意造謠、惡意中傷、曲解或誤會.......。 所以「惡人」未必真是惡人,也許卻是反對惡行的好人。歷史上也確實有不少 神眼中義人被人當作惡人。 四,
**僥倖因素**
。惡人亨通,甚多屬於僥倖
(偶然而非然)
。僥倖奇遇,不算常理。比如你見人由四樓掉下,按理不死亦傷。他卻恰巧落在一棵枝葉茂盛的樹上而安然無恙。但你如照樣一跳,結果一定凶多吉少。所以基督徒切不可存僥倖的心理,更不可羨慕別人的「幸運」。焉知那「幸運」的後面不是莫測的災禍呢? 五,
**外樂中苦**
。表面上只見作惡的人花天酒地,享受罪中之樂。殊不知內心的空虛、精神的痛苦、良心的責備,簡直使他坐立不安、寢不安席、食不甘味,所謂享樂,不過只為了麻痺神經、暫忘苦惱而已。此種享受其名痛苦是實「快樂」
(苦藥外面的糖衣)
真傎得羨慕嗎? 六,
**只在生前**
。
路加福音十六章 19~31節
所載財主和
拉撒路
的比喻告訴我們,世上的貧富苦樂不過幾十。一旦死了,在公義的神面前情形就不同了,甚至有可能完全相反。所以對只在今生大有指望、洋洋得意的財主,我們只要明瞭他的結局,便不會因他心懷不平了。 七,
**看看墳地**
。對奢華宴樂、為富不仁、不可一世的惡人
(包括欺壓貧民、巧取豪奪、無血無淚、人格破產、三妻四亡猶感不足者)
心懷不平者最好到墳地去看看
(因為那裡是人生哲學教室)
,看那些人帶走了什麼,留下些什麼。 你必看到他們什麼也不能帶走,而留下的也只不過是一個佔地幾十坪的大墳,外人們的恥笑、咒罵而己。可憐那墳地的最大功用還是要給不肖子孫變賣救急
(台語有「墓地仔子」一詞,便是指變賣祖先墳地的人)
! 奉勸為作惡的心懷不平者把以上七項詳加思考,必能使你心安理得,為自己能安貧樂道而大大感謝神。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9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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