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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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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別以為信仰保守的長者全是「老頑固」,其中也許有不少的「老堅固」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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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四)」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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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談空間(二)
1. 澎湖伯講道集十四冊 ... 再序
2. 急需信主為主
3. 信心的模範者
4. 愛教會非恨仇敵
5. 追求完美
6. 明獻與暗獻
7. 談空間(一)
8. 談空間(二)
9. 亞拿尼亞夫婦之死
10. 談因果
11. 人生如客旅
12. 再談因果
13. 獻凡火的鑑戒
14. 七個鬼
15. 容舊與迎新
16. 何謂重擔
17. 瓦器裡的寶貝
18. 自有道理
19. 痛談十字園問題
20. 責備與悔改(一)
21. 責備與悔改(二)
22.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
23. 拜我也是枉然
24. 作好見證
25. 除去一切的污穢
26. 復活的見證
27. 尊崇、尊敬、尊重
28. 談秘密
29. 談專家
30. 教會犯罪更應悔改
31. 事實勝於雄辯
32. 行善受苦
33. 知所先後
34. 最後的一關
35. 各盡其職(一)
36. 各盡其職(二)
37. 童心未泯
38. 神恩那裡找
39. 注意初步
40. 棄老之鑑
41. 比較
42. 不是小事
43. 夜
44. 從敗部再起
45. 留心名聲
10. 談因果
澎湖伯講道集(十四) ========== 對於初代教會
亞拿尼亞
夫婦之死,令人費解之處甚多: 一、教會剛成立不久,這樣處罰
(夫妻同日雙亡)
未免過重; 二、與
耶穌
教訓
「要饒恕人七十個七次」
相背,因他們都是初犯; 三、事前仕無先了警告,不合情理; 四、類似他們那樣的說謊幾乎無人不犯,為什麼別人不被處死呢? 五、他們隱匿不報的部份似乎並不太多; 六、不捐獻分文者無事,在捐獻上犯錯的反被處死,有失公平; 七、在他們之後,教會中再犯同樣罪者必然還有,為何不被處死呢? 在聖經中、信仰上令人不解的事太多了。求解終於得的例不是沒有,然而越求解越不得解的問題卻更多。對問題求答案沒有什麼不對,可是對 神的作為人們所能瞭解的畢竟極為有限
(有其不可踰越的上限)
,所以切戒自作聰明,強求徹悟。恐怕反而如墜入五里雲霧,造成更大的困惑。 夫婦同日而死,本來是一件平常的事,如現代的車禍,不但夫婦,甚至仕家七口同時喪命的都有。而且人有生便有死,只差早晚而已,也不值得一提。 不過如果是作為一種鑑戒,如
亞拿尼亞
夫婦,以及獻上凡火的
拿答亞比戶
(參看【舊約】利未記十章1.~2.節)
、伸手扶約櫃的
烏撒
(參看【舊約】撒母耳記下六章7.節)
貪心的
亞干
(參看【舊約】約書亞記七章25~26)
....等人的死 ....便極為不尋常。值得大書特書以喚起人們的注意了。
亞拿尼亞夫
婦之死,乃 神殺雞儆猴的特殊個案,也算是件神蹟。我們知道 主
耶穌
在世時所行的神蹟,總是叫人得益處的,為叫人復活
(不叫人死亡)
、叫人病癒
(不叫人生病)
、以水變酒、以少變多
(不以酒變水、以多變少)
、趕鬼離開人
(不讓鬼侵犯人)
...... 等等。 祂是選民期望的彌賽亞,來到世中傳福音給貧窮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 神悅納人的禧年。
(參看路加福音四章18~19節)
而
彼得
是
耶穌
揀選的首位門徒,
耶穌
復活後在
提比哩亞
海邊顯現時,曾一再囑咐他要餵養、牧養祂的羊、祂的小羊、以作他愛主的憑據
(參看【新約】約翰福音廿一章15~17節)
。如今
彼得
身為初代教會的領袖,怎可如此狠毒,把一對熱心愛
耶穌
不過還有一點人性軟弱 ...... 不夠誠實 ...... 的夫婦當眾處死
(咒詛滅亡)
呢? 這事發生在主
耶穌
升天、並降下聖靈開始動工、創設教會之初,尤其令人寒心 --- 代表
耶穌
的教會領袖
彼得
竟把一對信主、愛主,只是還有一點人性軟弱的夫婦處死,而無半點惻隱之心,絲毫不給他們悔改的機會。簡直太不近人情了。 上述這種「富人情味」的看法正是造成今日教會俗化、墮落、腐敗、黑暗的基本原因。不講真理、公義、清潔而只講人情,怎能符合神的旨意
(要求)
呢?如果只講人情,而國人所謂「大義滅親」更是大錯特錯了。
彼得
原來便是極富人情味的人,甚至因此受過
耶穌
的責備,如
馬太福音十六章 23節
記載:
「
耶穌
轉過來,對
彼得
說,
**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
【新約】
羅馬書八章 5.節
也說:
「
**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
**
**的事**
(包括人情)
;**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聽靈的事**
。」
彼得
對
亞拿尼亞
夫婦的處罰是隨從聖靈
(參看【新約】使徒行傳五章 9.節)
,而不是意氣用事。 須知當時教會正在萌芽,聖靈大大作工,一切都是那麼完美。當然不可容許有任何「惡酵」
(罪母)
的介入,以致敗壞全體,如
【新約】
哥林多前書五章7.節
保羅
說: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
(教會就是新團)
又
【新約】
路加福音十二章 1.節
記載:
「這時有幾萬人聚集,甚至踐踏,
耶穌
開講,先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
法利賽人
的酵,就是假冒為善。」
聖靈
(不是彼得)
處死了
亞拿尼亞
和
撒非喇
,使初代教會更同心敬畏 神
(不敢假冒為善)
,熱心傳道,恆切禱告,叫得救的人日日增加,連外邦人
(不信神的人)
也尊重他們。此事提醒我: 神與聖潔的教會同工,而 神所同工教會不能有「酵」的存在。今日教會不振、信徒行為偏差,離經叛道的事到處可見。 何以故呢?即教會中存在著太多世俗,甚至比世俗更世俗的「酵」
(例如竊佔公共墓地或公物之類...)
。所以復興教會,首須除「酵」,這是比抨擊社會邪惡、人心不古更為急切的,因為審判必從神家開始
(彼得前書四章17節)
。 我們應以
亞拿尼亞
夫婦為鑑。他們致死酵是貪愛名聲,想作
巴拿巴
第二
(使徒行傳四章36~37節)
。他們的名字本來很有意義:「
亞拿尼亞
」是「 神已經仁慈的賜予了」,「
撒非喇
」是「美麗」。可是他們行為卻配不上他們的名字。 他們夫婦同心欺騙使徒
(主的僕人
彼得
)
,卻不知是欺哄聖靈。聖靈以最嚴厲的刑罰
(使他們片刻相繼暴斃)
處分
亞拿尼亞
夫婦的目的,乃在叫以後的教會
(信徒)
不可貪名圖利、欺騙聖靈、虛偽自私、作雙面人。 今日 神恨罪憎惡,一如以往,只是願留更多機會使教會悔改。可是若再不悔改,其懲罰必定要嚴厲得多了!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9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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