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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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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世間只有兩種宗教:基督教與偶像教。前者崇拜上帝,後者崇拜偶像。除此兩種宗教之外,第三種宗教是不能存在的;因為偶像崇拜停止之時,即基督教開始之日;而像崇拜開始之日,即基督教告終之時。 ........
雅各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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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三)」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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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信、望、愛
1. 澎湖伯的見證
2. 人類與家庭
3. 信主的家庭
4. 聚會與禮拜
5. 保守你心(箴言論心)
6. 長執改選前的感言
7. 鵜鶘落成感恩禮拜
8. 正月初一
9. 信
10. 基督教的情理
11. 基督教的孝道
12. 拖延與陶醉
13. 入聖之道
14. 談效法
15. 思而後行
16. 剛強
17. 「平安」的真諦
18. 補滿基督的患難
19. 第一志願
20. 捨近圖遠
21. 復活的救主
22. 信、望、愛
23. 誰叫你作義工
24. 要作什麼義工
25. 變成小孩的樣式
26. 夫婦相待之道
27. 節儉
28. 復活與永生
29. 得勝的方法
30. 得勝的模範者
31. 保羅的喜樂
32. 家鄉
33. 初代教會的特點
34. 結局
35. 不同的舉目
36. 忍耐到底
37. 和睦與聖潔
38. 僥倖心理
39. 本是同根生
40. 思念
41. 以老底嘉教會為鑑
42. 「人心不古」與「食古不化」
43. 行為的前奏
44. 感恩的模範者
45. 無恒善變
46. 日本基督徒真誠悔改(日本基督合同教會)
24. 要作什麼義工
澎湖伯講道集(十三) ========== 「義工」一詞現今頗為流行,意為**
義務工作
**或
**義務工作者**
。一般都是出於感恩與奉獻的心理,以行動回饋社會,嘉惠於需要幫助者。其他如義診、義演、義賣也一樣,只有付出而不接受報酬
(或將報酬移贈需要幫助者)
。 基督徒原與世人同是罪人,因蒙基督救贖,得以白白稱義於 神面前。所以感激之餘,不能不獻身為主,響應
保羅
的話說: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
【新約】
羅馬書
十一章1.節)
所謂
「理所當」
便是指「我們這樣獻身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
【新約】
羅馬書
十二章 1.節)
所謂
「理所當」
便是指我們這樣獻身事奉乃是義不容辭 .......... 不能推卸的義務。 我們怎樣充任 神的義工呢?說起來也不是隨隨便便的。通常總要經由以下五種途徑之一才可以。 一、
**神吩咐你**
。
【舊約】
創世紀
六章22節:
「
挪亞
就這行,凡 神所吩咐的,他都照行了。」
當日 神命令
挪亞
造方舟,不僅材料、樣式、尺寸,甚至人畜所需用的食物,
挪亞
都一一照辦。
摩西
、
亞倫
也是如此,如
【舊約】
出埃及記
七章6.節記載:
「
摩西
亞倫
這樣行。 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他們就照樣行了。」
以色列人
也一樣,如
【舊約】
民數記
九章 5.節記載:
「他們就在西乃的曠野,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守逾越節。凡 耶和華所吩咐
摩西
的,
以色列人
都照樣行了。」
另外還有
新約
裡的二例 ,就是
【新約】
帖撒羅尼迦前書
二章4.節
保羅
說:
「但 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 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
又
【新約】
約翰福音
二章 5.節:
「祂母親
(
馬利亞
)
對用人說,祂
(
耶穌
------- 神)
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作什麼。」
二、
**父母奉獻你**
。
【舊約】
撒母耳記上
一章27~28節:
「我
(
哈拿
)
祈求為要得這孩子, 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 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 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 耶和華。」
撒母
身終身事奉 神,是由母親
哈拿
把他獻上的。古今中外
(包括
台灣
)
很多出、忠心的傳道人也是由父母把他們奉獻給 神的。其中有的像
撒母耳
,是在受胎前父母便與 神立約把他獻上了; 有的則在出生之後父母看他格外俊秀聰明,由於愛 神的心激動而把這上好的獻給 神;也有的在幼時體弱多病或患重病經醫生宣佈已無生存之望,父母乃求神憐憫救活他,並立誓將再生的他歸與 神,一生為神所用;不過也有小部份父母因見孩子肢體不全
(殘障)
不適合做醫生、當律師,不得已才奉獻給 神的。 但我們從
【舊約】
利末記
廿一章16~24節可看, 神是不喜悅人這種奉獻的,所以我們務要小心因此而得罪祂。 人若知道父母把自己奉獻給 神,絕不可因此而哀怨,反要為有此敬神愛主的父母而感謝,並效法
以撒
(參看
創世紀
廿二章)
和
撒母耳
,順服父母。並作好準備,做個最合乎主用、聖潔的器皿。須知對 神忠心又對親孝的人是最有福的。 三、
**自己獻上**
。
【舊約】
尼希米記
二章 5.節:
「我
(
尼希米
)
對王說,僕人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喜歡,求王差遣我往
猶大
,到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去,我好重新建造。」
許多偉大的傳道人尤其前往野蠻落後、危機四伏、困難重重的地區去從事福音的開拓工作者,多數是自己獻身給主的,當然他們的獻身決非一時的感情衝動。 嚴格說來,「自己獻上」其實應該是說是自己徹底順服 神的呼召,如先知
以賽亞
自動回答 神說:
「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
【舊約】
以賽亞書
六章8.節末句)
我在廿四歲時聽了
宋尚節
博士的奮興會而奉獻給主,就是屬於這一類 ------- 看來似乎是自己的志願,其實是答應主的呼召。 四、
**耶穌交代你**
。
約翰福音
二章7.~8.節:
「耶穌對用人說,
把缸倒滿了水
。他們就滿了,直到缸口。耶穌又說,
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
;他們就送了去。」
許多成熟的基督徒為主作工,都有受主交代的經驗。
馬太福音
廿一章2.節記載:
「
耶穌
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
你們往對面村子裡去 ,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裡,還有驢駒同在一處;你們解開牽到我這裡來。
」
由此可見,主隨時隨地都會交代你去作某件工作。未知在你的信仰生活中有否受主交代的經驗?如果未曾有過,可能有三項原因: 一,你未曾像
馬利亞
安靜在主的腳下; 二,你的生活讓主看出你不會聽從祂的交代; 三,你雖曾聽見多次,但都置若罔聞,毫無反應。 求主憐憫,讓我們多和祂接觸親密而領會,或從別人如何竭力多作主工而明白主所交託自己的工。 五、
**眾人選舉你**
。
【新約】
使徒行傳
六章3.節:
「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
使徒行傳
一章 21~26節,記載門徒選出
馬提亞
以遞補十二使徒中
猶大
的缺。其方式是先選出二人,然後搖籤決定其中之一。選舉和搖籤都由眾人公開公平為之。 至於選舉之方式是採用票還是口頭公推,
聖經
沒有明文記載,我們不得而知。不過,必定沒有今日社會公職選舉或一些社會化的教會為牧師、長執選舉而紛爭、分裂的怪現象。因為他們: 一,敬畏神; 二,明白主心意
(參看
馬太福音
廿章25~27節)
; 三,彼此推讓
(
羅馬書
十二章10節: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
; 四,得受人尊重不受人尊敬; 五,深知實質強於虛名; 六,深知天家的獎賞不是以在地上當過什麼為依據
(並沒有牧師獎、長老獎、執事獎 ........ )
; 七,明瞭但當聖職是責任,不是特權。所以要戰戰兢兢、鞠躬盡瘁,既不可推諉,更要盡責去做。
【新約】
歌羅西書
三章 23~25節:
「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着基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所以被眾人選為長執的應力求不負眾望,更應誓死為主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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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三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元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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