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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假如你要鄰舍認識基督像什麼,先讓他們看見,基督使你像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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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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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三)
1. 新春與新人
2. 美門的神蹟
3. 善用稱讚
4. 安慰(一)
5. 安慰(二)
6. 安慰(三)
7. 安慰(四)
8. 祖先(李長老府上家庭禮拜)
9. 羅得失敗的鑑戒(一)
10. 羅得失敗的鑑戒(二)
11. 羅得失敗的鑑戒(三)
12. 談良心
13. 長生何處求
14. 得勝死亡
15. 生為主,死歸主
16. 亞伯拉罕的子孫
17. 活着比死更苦
18. 以基督之心為心的孫師母(孫理蓮)
19. 永存的房屋(林克宏長老葬式講詞)
20. 盧府家庭禮拜
21. 和睦
22. 談後悔(一)
23. 談後悔(二)
24.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一)
25.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二)
26.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三)
27.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四)
28. 同負一軛之感言
29. 失敗與成功的因素
30. 門庭若市
31. 箴言對少年人(一)
32. 箴言對少年人(二)
33. 箴言對少年人(三)
34. 箴言對少年人(四)
35. 信徒對苦難的看法
36. 緣故(一)
37. 緣故(二)
38. 安排(一)
39. 安排(二)
40. 成功的商人(吳執事府上家庭禮拜)
41. 癩者得醫治
42. 忍辱負重
43. 結婚典禮訓辭
44. 大肚教會八十週年感言
28. 同負一軛之感言
澎湖伯講道集(十一) ==========
九、
**強**
強是臤毅、不屈不撓的精神。兇惡與暴力就不同了,它們只會引起女人的反感。只有堅忍不拔的決心和勇氣才是女人所欣賞和佩服的,她們十九會為此種精神所感動。 為了求愛,有無必要堅強、勇毅是見仁見智的事,我們不必多所討論。然而為要得著基督,倘若我們真的明白基督是誰及與我們的關係,是絕對值得我們極力去追求的。
雅各
為何不惜以欺騙的手段且甘冒性命的危險,去攫取長子的名分與父親的祝福呢?就是因為他深知
(確信)
那是無價之寶 ,而且錯過此刻便永無機會也。 對於爭取天國,主
耶穌
似乎也鼓勵人們應以堅強果決求勝利,所以祂說:
「從
施洗約翰
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
(
馬太福音
十一章12節)
在現代中文譯本寫得更明顯:
「從
約翰
開始傳道到今天,天國遭受到猛烈的攻擊,強暴的人企圖奪取它。」
如果今天的世人為進天國有此種精神該多好啊! 可惜這種爭先恐後、你搶我奪的現象只出現於一些世俗事務上,如擠公共汽車等。我自己也有過奮力硬擠而成功的經驗,有一次甚至看見一位老太婆為了擠上車竟把車掌拉下來的趣事呢!不過我很同情她,因為那是最後一班車,他非想盡辦法擠上去不可。 否則她怎辦呢?如果她是少女,處境則更危險。恐怕她現在不以暴力手段
(不講禮貌規矩)
上車,等一下自己卻要受到不良份子暴力脅迫了。 我見過許多人喜歡主的道、羨慕教會的生活,也有許多信主的機會,可是無法成為基督徒。其最大原因就是「弱」。弱與強恰恰相反,優柔寡斷、畏首畏尾,怕大家反對。又擔心人家譏笑,所以欲行又止,或半途而廢。 許多好人沒有道德勇氣也與此相似,他們不但懼怕祖父母、父母等長輩,甚至妻子、鄰居都過份畏憚,以致縛手縛腳、一事無成,
「好人難得入天國」
這話實在不錯。 我固然不贊成基徒性情強悍、為人強橫、無理強辯、或對人強迫、強奪、強爭。然而作為 神的兒女、基督的精兵,無疑的應當剛強、勇猛,使 神的國強大、強盛,個人則要做信仰上的強人
(如
保羅
)
,任打不倒。下面這些經文都如此教訓我們:
【新約】
以弗所書
六章10節:
「你們要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又提摩太後書一章7.節:
「因為 神賜給我們,不是瞻怯的心,乃是剛強
(PS)
、仁愛、謹守的心。」
(PS:膽怯之輩在第一關即通不過而遭淘汰,如
啟示錄
廿一章8.節所指出:
「惟有瞻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
十、
**拼命**
拼命指死心塌地的愛一個女人,不屈服於任何艱難的環境,至死不變心。以這樣的精神去愛一個女人,任她的心是石頭做的,也會受感動而接受你的愛了。 我自己沒有拼命去愛一個女人的經驗,也不贊同人不顧一切、不惜犧牲地,以死而無憾的殉教精神去追求一個女人。反倒勸慰那些疾迷不醒、曠時廢業、精神不振的人要以慧劍斬情絲。 世上女人多的是,不妨走遠些、多看些、想開些,何必廢寢忘餐、損害健康呢?這樣不僅對不起父母,更對不起神,因為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而且身體又是聖靈的殿呢!
(參看
【新約】
哥林多前書
六章19節)
至於為得著基督,那就非拼命不可了。生命固然是無價之寶,世上萬物都不能與它相比,如主
耶穌
說的: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回生命呢?」
可是主
耶穌
卻認為人為了得著祂,是值得犧牲生命的,如
路加福音
九章23節主說: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
(包括生命)
**,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
(受苦、犧牲、認罪)
**,跟從我。**」
這話看似矛盾,其實主說這話是為我們好,是信心的挑戰。不是為奪我們的生命,而是為給我們生命,祂在下一節
(九章24節)
特為我們作解釋: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生命本是由 神而來,我們為 神奉獻生命還怕什麼呢?傳說有一個國王前往一座古廟參觀,廟門口正有三四個乞丐蹲在那裡向人乞討。國王想要試試他們,就伸手向他們討東西吃。 不料那些乞丐很吝嗇,不願意給他,有一個猶豫了好一會才勉為其難地給他幾粒玉米,只有一個最為慷慨,給他一個蕃薯。後來國王就命令隨從的臣僕按照他們所給的東西的大小,以黃金償還他們。相信那吝嗇的、小氣的必要後悔了。 如果你開車在公路上遇見有人車子斷油向你借用幾加侖汽油,你知道他就是當今大產油國的石油部長,卻拒絕了他的要求,你不是太愚蠢了嗎?我敢說,自古以來那些為基督犧牲生命的人是最聰明的,因為他們為生命的主捨了短暫的生命,必從祂得到永遠的生命。
希伯來
書十一章35~40節告訴我們:
「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 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 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一個真認識基督、愛基督的人,必定會這樣:一、把生命奉獻給基督;二、把生命完全為基督而活而用;三、為基督拼命,不怕死,正如
保羅
說:
「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
耶穌
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
耶路撒冷
,也是願意的。」
(
使徒行傳
廿一章13節)
所以我們也可以說,一個為主拼命而不怕死的人,就是真正得著基督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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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你感覺到去做某一件事己經太遲了的時候,不妨去做,但要立刻就做,萬不可再猶豫。
△世界上最可憐的,就是那些遇事舉棋不定,猶豫不決的人。
△猶豫是最壞的惡習,因為一個猶豫成性的人,遇事就會徬徨歧路,莫知所趨。對任何事必然都唯人言是聽,自己沒有主意。這種態度不但無法獲別人的同情,協助或信任,而且常會延誤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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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11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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