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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你最需要而又接近的任務,你的下一次任務就清楚地顯現在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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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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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要求有分
1. 東方博士和希律王
2. 復活的事實
3. 人生真八字(一)
4. 人生真八字(二)
5. 人生真八字(三)
6. 人生真八字(四)
7. 難以測度的愛
8. 信仰、愛心與盼望
9. 追悼 許益超 君
10. 愛心的試驗
11. 變貌山
12. 向摩西學習
13. 拿你的褥子行走
14. 葬骨禮拜
15. 勸戒
16. 自知、發光、代價
17. 醫治彼得岳母
18. 後世後代
19. 教會的使命
20. 門徒的使命
21. 感恩的故事
22. 信徒的裏外
23. 聽到別人過失時
24. 王秀英長老追思禮拜
25. 家人的本份(一)
26. 家人的本份(二)
27. 讀經如什麼
28. 安全第一
29. 曾家追思禮拜
30. 健康與信仰
31. 善用機會
32. 平安與長壽
33. 安慰
34. 鄧基鴻先生略歷
35. 死亡的問題
36. 主耶穌與寡婦
37. 要求有分
38. 最重要的有分
39. 接續父親
40. 保羅談勞苦
41. 結婚典禮訓辭
42. 規規矩矩
39. 接續父親
澎湖伯講道集(十) ========= 人與人的紛爭訴訟許多都是為「份」的問題,不是要求有份,便是主張要獲得較大的份或該佔幾份。如
十字園
問題,必有少人以為我是在為自己爭「份」,或為
忠孝路教會
爭「份」。 可是我的良心在聖靈鑒察下見證,絕對沒有絲毫這樣的企圖。我已經在「公義的信息」裡公開宣佈,我和家人死了絕不埋葬於十字園;
忠孝路教會
則除依規定埋葬逝世者以外,
十字園
以後若有任何利益
(如出賣土地的收入)
絕對不分享
(自願放棄應有的分)
。 有人說,既然如此,
呂
某某你還在嚕囌什麼呢?我不是嚕囌而是為良心與真理說話:一、我怕會成為欺騙者而良心不安,責無旁貸;二、教會不該犯這麼大的罪;三、還有悔改的機會,所以必須繼續說,到死為止;四、不是赦免不赦免的問題。 總而言之,對
十字園
我不是為自己或為
忠孝路教會
而爭。既然生前連土地應有的份都可不要,何況死後爭取墓地的份呢?以下讓我們從
聖經
裡查看什麼才是最重要的「有份」
(基督徒不能不爭取的分)
【新約】
希伯來書
三章14節: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一個人能來信主固然不簡單,而信主以後能堅持「起初確實的信心」到底更不容易。所以我們當傚法
保羅
得以在臨終時說:
「所以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提摩太後書四章 7.節末句)
至於「在基裡有分」,無疑是信
耶穌
者最大的目的與福氣。那些在基督裡無分的便是被基督棄絕的人,如
【新約】
馬太福音
七章22~23節記載: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這群被拒在天國門外的,不僅在基督裡沒有他們的分,且要在黑暗中哀哭切齒了。「在基督裡有分」的人無論生前死後都是有福的,如以下的經文記載:
哥林多後書
五章17節: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哥林多後書
二章14節:
「感謝 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香氣。」
【新約】
帖撤羅尼迦前書
四章16節末句:
「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新約】
啟示錄
十四章13節中句:
「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
【舊約】
詩篇
十六篇2.節大衛說:
「我的心哪,你曾對 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新約】
歌羅西書
二章9.節:
「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裡面。」
所以基督徒什麼都可以沒分,唯在基督裡一定要有分。 「在基督裡面」是最豐富、最寶貴,水是最尊榮的。此「分」不可不追求,如
馬太福音
十三章44、46節:
「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
(或這顆珠子)
。」
希伯來書
的作者指示我,要得在基督裡有分的秘訣就是:
「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
可惜許多人有許多不能堅持到底的心,如兒女對父母的孝心、新婚夫婦的愛心、傳道人蒙召時的堅心、領洗時的信心、就任時的忠心等。 如果世人能把起初確實的孝心、愛心、堅心、信心、忠心堅持到底的話,這世上便沒有不肖之子、不睦的夫婦、棄職的傳道人、背教的信徒、不負責的長執了。
啟示錄
二章4.~5.節警告我們: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
但願大家復興我們起初確實的信心,並把它堅持到底。
希伯來書
六章4.~6.節: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
這段經文非常嚴厲指示背教者可怕的後果。俗語說:
「不知者無罪。」
那麼,明知故犯的當然
「罪加一等」
了。 4.節末句有
「又於聖靈有分」
,使我想起有一種人,不但信主,也嘗過天恩的滋味,也就是 神善道的滋味,而且又於聖靈有分,這在屬靈層次、經歷都是算相當的高。 以實際而言之,他們已領洗進教會,能讀經禱告,勤於聚會,當過長執
(或奉獻為傳道人)
,也向人見證重生得救以及聖靈引導、充滿的經驗。 可是現在卻與主為敵、譭謗聖道,完全離棄了神。這等人正如
聖經
說的:
「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差辱祂。」
所以就再也沒有重新懊悔得救的可能了。理由是他們「於聖靈無分」,也就是良心已經麻木不仁了。 所以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滋味、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必須追求「於聖靈有分」,更要保守「於聖靈有分」。因為「於聖靈有分」的人即使一時跌倒了,聖靈還會感動他悔改,決不至於重釘主、羞辱 神。
馬太福音
十二章31~32節 主
耶穌
曾提到「
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可能指的是拒絕聖靈於門外、已經於聖靈沒分的意思。願我們都立志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在基督裡有分,又於聖靈有分,此兩項正是基督徒不能不追求爭取的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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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冊 作者:
呂春長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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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2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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