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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並不是行祂所傳的,而是傳祂所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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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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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浪子的故事(二)
1. 新年十件事(前言)
2. 新年十件事(一)清還舊帳
3. 新年十件事(二)清除內外
4. 新年十件事(三)互贈禮物
5. 新年十件事(四)門聯更新
6. 新年十件事(五)穿新衣服
7. 新年十件事(六)互相祝福
8. 新年十件事(七)休假逍遙
9. 新年十件事(八)享受豐筵
10. 新年十件事(九)探訪親友
11. 新年十件事(十)立志計劃
12. 林府感恩聚會
13. 試驗(一)
14. 試驗(二)
15. 談貪
16. 漁夫的精神
17. 彼此洗腳
18. 今世與來世
19. 佯為不見與自食其言
20. 聖徒無所爭乎?
21. 聖誕節的利弊
22. 一生(一)
23. 一生(二)
24. 行事為人
25. 省察
26. 為人
27. 敬畏神與苦難
28. 慨談感恩
29. 趕出與全得
30. 大意與自省
31. 望天
32. 富而敬畏神
33. 母愛、母教、母恩
34. 論面子問題
35. 浪子的故事(一)
36. 浪子的故事(二)
37. 浪子的故事(三)
38. 浪子的故事(四)
39. 浪子的故事(五)
40. 浪子的故事(六)
41. 浪子的故事(七)
42. 浪子的故事(八)
43. 不要等候
44. 半夜
45. 忍耐
46. 是非
47. 模範青年約瑟
38. 浪子的故事(四)
澎湖伯講道集(六) ========= 我們可能要問,故事中浪子
(小兒子)
對父親說:
「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
(【新約】
路加福音十五章12節)
這種無理的要求他的父親為什麼不加斥責,反而慨然照準呢? 這是表明神尊重的人自由意志,且父親早已知道小兒子的心不在家裡了。勉強留他在一起,只會增加他的反感,無法得到他的心,所以不如讓他出去,希望由於經驗、比較以及意料中的受苦而使他有一天自動回頭。 我們注意到,在失羊和失銀的比喻裡都提到「找」字,可是浪子的故事中卻沒有提到父親出去「找」他。這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羊是動物,銀是死的物質,它們失迷、失落必須人去找回。可是人是有靈性自由意志的,既然浪子自己有意離開父親,找他有何用呢? 他不願意回來,你找他,他必跟你捉迷藏,你從前門進,他會從後門開溜。就算把他如同通緝犯般押回來,在家裡與父親貌合神離,甚至可能故意惹事生非,攪得雞太不寧,豈不更麻煩嗎?所以父親毫無留難地把他的一份產業分給他,既不阻止他出門,事後也沒有去找他。 這不能說是這父親的無能或放任,倒是他的慈愛,苦心和智慧。因為父親忍痛一時失去兒子,只期望能夠永遠得到他的兒子;他忍心讓兒子離家,卻是期待他有一天回家。為這緣故,父親乃悲壯地讓他心愛的兒子遠走高飛而去了。 今日神不是同樣把各種智慧、才能和祂所造的東西都交給人嗎?然而有誰能知恩報本,把榮耀歸給神呢?豈不是跟浪子一樣,得到父親的家業越多,離開父神也越遠嗎? 這時浪子腰纏萬貫,跨出大門,人家稱讚他年青有為、羨慕他財雄一方時,他會說「我所有的一切都是父親給我的」嗎?不!他必對人誇耀自己的本領和富有,父親的名字則一句也不提。
路加福音十五章13節
前半記載: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
這個人的確太現實了,他一得到家業,就不願再與父親多相處幾日了。我牧會多年,也看過許多同樣的事實,就是當人得到了健康、財利、地位、學問或機會之後,過不多幾日就把他所有的
(甫自神領受的)
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 何謂遠方?即看不到父親、聽不到父親的地方。他既以父親為自由的阻礙,父親對他的生活的干涉叫他十分討厭,當然現在希望距離父親越遠越好,可以盡情享受他所嚮往那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日子
(至少禮拜天免做禮拜)
。 那裡知道,他現在已成為罪惡的俘虜、靈性的孤兒呢?如
【新約】
約翰福音八章34節
所指出: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浪子」這不名譽的稱呼應在何時送給這小兒子呢?有人說,在他走投無路為人放豬時;有人說,在他任意放蕩浪費貲財時;有人說,在他跨出父家大門時。我卻認為他還在父家時已經是個浪子,因為他的心早已棄父親,飛往遠方去了。 先是心離
(動機)
,而後身離
(行動)
,這正是人離棄神的步驟呀!所以我們不能說,在教會裡沒有浪子。人在教會中不敬畏神、與弟兄不睦,就隨時都有離家出走成為浪子的危險。 小兒子在遠方作些什麼?據
路加福音十五章13節
後半記載:
「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
此時即使鬧得天翻地覆,也沒有父親的監視與干涉。所以他好不得意,盡情揮霍,以犯罪為享受,以放縱為自由。 殊不知他是在耗費、毀壞著他的金錢、身體、名譽、光陰和靈魂
(生命)
呢!所謂「任意」,就是唯我獨尊,毫無顧忌。眼中沒有 神,也沒有人,只有「我」,我想作什麼就作什麼。 現代人要求自由,且要充分的自由
(暢所欲為的自由)
,並以自由來掩飾各種罪行,如羅蘭夫人說的:「自由,自由,多少罪惡都藉你名而行!」濫用自由所享受的快樂多半是犧牲別人,就是建造在別人痛苦之上。所以濫用自由享樂往往是最殘忍的行為。 約瑟拒絕主人妻子的誘惑,不僅為珍惜自己的前途,更是顧念別人的幸福。他不但敬畏神,也愛護主人。他決不為自己片刻之歡而傷害別人,因此他對主人的妻子說
:「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 神呢?」
(【舊約】創世記三十九章 9.節)
他深知得罪神必然得罪別人和得罪自己,也必然傷害別人和傷害自己。此時約瑟如果跌倒了,則不但神在他的身上失去榮耀,他主人的家庭也必因此遭至毀滅,他自己的性命更是難保。那還有
創世記五十章20節
所謂
:「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可言呢? 一個人在放縱、犯罪之先,若能前後瞻顧、左右思量,自必知道它會如何傷害父母、連細子孫、殃及兄弟朋友,並導致毀滅自己的前途和污辱上主聖名等一連患嚴重、不可收拾的後果。 求主施憐憫,叫我們教會有浪子回頭的見證,而沒有禍害神家的敗類!
................. △繞個大圈子,好過掉在溝裡。 ....... 選
△一個清醒的腦子能夠救其腳。
........
選
△把事情放在神的面前,亦即是把磨煉的刺拔出。
.....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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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11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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