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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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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做你最需要而又接近的任務,你的下一次任務就清楚地顯現在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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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五)」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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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自己擺上(勸勉長執)
2. 人在福中不知福
3. 信徒與感恩
4. 創世記中的神與同在
5. 張府感恩聚會
6. 脫離(一)
7. 脫離(二)
8. 結局(一)
9. 結局(二)
10. 真正的拿細耳人
11. 家應有什麼?
12. 信耶穌好比什麼
13. 追念(一)
14. 追念(二)
15. 人生與死亡
16. 禱告與傳道
17. 談「失」
18. 彼得談受苦(受難週)
19. 互相
20. 人的責任
21. 談「忠」
22. 鬥氣與鬥志
23. 談母愛
24. 亞伯拉罕與羅得分產業
25. 人生與疾病
26. 錢財與人心
27. 不能不想的問題(葬禮)
28. 感謝神(一)
29. 感謝神(二)
30. 感謝神(三)
31. 人生如戲劇
32. 錯誤的評估
33. 預備好沒有?
34. 友情
35. 追思禮拜
36. 忽然
37. 第一個參墓者
38. 母教與不肖
39. 報答(一)
40. 報答(二)
41. 聖徒有三畏
42. 做個好管家
43. 新紀元(聖誕節)
44. 亞伯拉罕搶救羅得
45. 睡眠之前
2. 人在福中不知福
澎湖伯講道集(五) ========= 許多教會發生問題是由於長執的選舉所引起。雖然不一定因圖利而競選,卻常有因求名而暗中拜託
(運作)
者。因此撒但便乘人的軟弱,利用長執的選舉,使教會分裂,也使信徒跌倒。 有的教會雖然沒有競選的現象,可是過猶不及,大家對教會事務漠不關心。就是有人當選了長執,也不願意就任。以上兩種極端,如同腦充血和腦貧血,都是一種病態,同樣可能致死。 本文專就後者了以分析探討並加以敦促與勸勉。現在先分析為何有人當選長執而不就任,理由不一而足: 第一、
**有人是自感不配**
這是事實,不是假意謙讓,就是欣然就任的人也會常存「不配」之念。可是 神正要用這種自以為不配的人,因為唯有這種人才能在感恩中為教會服務,且在 神的恩典中求進步。 第二、
**
有人是良心受控告而不敢就任
**
這種人也許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不願悔改
(即使此時立即悔改,當起長執來也不會有好見證吧!)
所以他不敢就任。有某製藥老闆當選了執事,他死也不肯接受。原來他與廠內一位女職員有暖味關係。不久就鬧出太太自殺的問題來,這種人不就任倒好。所以我們不必過份勉強人擔任聖職。 第三、
**
有人是心裡輕視聖職
**
他根本不明白何謂聖職。他以為當長老執事,社會上並無公認其頭銜地位,所以沒有什麼了不起。而且又無利可圖,反而在奉獻方面要率先並表現得比人好,真是划不來。這種人絕沒想到聖職是一項善工,是一種福份。真可惜! 第四、**
有人是恐怕加多負擔
** **
**他們以為做了長執,聚會要多參加、金錢要多奉獻、工作要多出力,所謂「煩惱因強出頭」,何苦來哉!放棄可以批評人的立場,換來受人批評的立場,不是愚不可及嗎?這種自以為聰明的人其實全然不知 神召命為何物。 第五、**
有人是藉此發洩不滿的情緒,杯葛所不滿的對象
** 例如他對牧師不滿,或對其他長執不滿,就藉不就任使他們為難。他該知道 神的召命不可用在人的感情上來意氣用事。如
約拿
不喜歡*尼尼微人*,就違 神命,想逃往
他施
,結局如何?還不是苦了自己。這種人可要小心, 神早晚必會加以管教的。 第六、
**有人是認為,須經三番五次央托請求,才可答應就任**
如同早年赴婚宴的習俗,認為遲遲而去才不會被譏為貪吃之徒。但這並非好習慣,早應改革了。記得我幼時有親戚來我家要送我東西或金錢時,先祖母總是叫我再三推辭而後才可接受。 有一次我姑母要給我一物,我心內甚為喜愛,但不得不推辭再三,不料姑母以為我真的不要,也不再堅持給我了。事後我懊悔萬分,至今給我留下這麼深刻的回憶。此種習俗確實沒有保存的必要。 第七、
**有人是因年事已高,欲讓後進有事奉主的訓練與機會**
此種動機雖好,但方法不妥。最好在選舉前商得小會之同意,向大家聲明。否則難免多少引起誤會。 第八、
**或者還有其他原因。不過總不外乎血氣的、肉體的、凡俗**
的原因吧?當選者如一切以靈性之事為重,應該沒有不可解決之困難才對。 現在再來具體地談談當選者應抱的態度。一個真正長成並愛主的基督徒被選為長執時,當然應該接受 神的呼召
(藉著選舉的結果)
,謙卑順服,把自己擺上
(就是獻上)
。我們應當以下列各點自勉: 第一、**
須知這是 神的召命
** **
**名則應,命則行,不能異議,更不敢抗拒。如
【舊約】
創世紀廿四章50節
:
「
拉班
和
彼土利
回答說,這事乃出於 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神吩咐人去作的事,連死亡在內,人都必須無條件遵行,何況叫你擔任聖職呢? 第二、**
須知主要使用你
**
【新約】
馬太福音廿一章3節:
「若有人對你們說什麼,你們就說,『主要用他。』那人
(驢的主人)
必立時讓你們牽來。」
請注意「必」「立時」兩語。被主用是榮耀不過的事。從前
新市
的文旦柚被選為專門進貢日本天皇的御用品,那裡的人都覺得很光榮,何況是被萬王之王所用呢? 不過話又說回來,你如果堅持不肯,那隨你的便。祂會用別人,但那結局有可能像
末底改
向
以斯帖
所說的一樣:
「你莫想在王宮裡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到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麼?」
(【舊約】以斯帖記四章13、14節)
第三、**
須知這是 神的恩典
** **
**你我擔任聖工,說不配確是事實。配得是功勞,不配才是恩典。保羅之偉大與他傳道的成功都由於他自覺不配,而盡愚誠向 神報恩。
【新約】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8~10節
:
「……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然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
這就是他的見證 。 感恩就沒有推辭,乃是要效勞,所謂「效犬馬之勞」,如
諸葛孔明
之對
劉備
。在出師表中他有這樣的話: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顧臣於草蘆之中,諮臣以當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許先帝以驅馳。」
還有
:「受命以來,夙夜憂慮。恐付託不效,以傷先帝之明。」
難怪
孔明
六出
祁山
,拚上老命。正如他所說:
「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第四、
**將自己交給主**
把自己擺上,如同
【新約】
約翰福音六章9.節
那個孩子的五餅二魚。雖然是微不足道,可是它放在主的手上,主祝謝擘開,就足以分給五千人。有一句有名的格言道:
「樹上的十隻大鳥,還不如手裡的一隻小鳥。」
主手裡的東西更是如此。 第五、
**靠主應許與能力**
摩西
受召時,對 神一再堅辭。最後 神生氣了
(參看【舊約】出埃及記四章14節)
,
摩西
就不能不相信 神要與他同在
(幫助他)
的應許,而領受 神的交託,至埃及去見法老。受恩召的人最好的態度還是如
以賽亞
說:
「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舊約】以賽亞書六章8.節)
第六、**
立志願盡本分
**
【新約】
馬太福音廿五章14節
是受交託的比喻。那受主人喜悅讚賞的是因他盡了本分,而不是他有五千、二千,比別人多的緣故。那受主人生氣斥責的也不是因他只有一千,比人少的緣故,而是因他不盡本分,把受託的死藏起來。
【新約】
以弗所書四章14節說:
「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所謂「各盡其職」,就是作兒女的盡兒女的本分;作學生的盡學生的本分;作信徒盡信徒的本分;作長執的盡長執的本分;作牧師的盡牧師的本分。擔任聖職的要盡本分給主用,不可只掛名,不但不給主用,反而利用主。 第七、**
服從主,不看人
** **
**在信仰生活 ── 教會生活中,「看人」
(拿人來作比較)
是一件極危險的事。所謂:某人如何如何,我難道不如他嗎?某人可以這樣作,我為什麼不可?他比我更有時間、更有金錢、更有能力,為什麼不去作,而偏要我去? 凡「看人」的要不是自我安慰,便是推卸責任。像這樣的長執再多也沒用。俗語說:「牛多踩掉糞。」這話形容人多反而壞事,頗為幽默。 主
耶穌
叫
彼得
只管跟從,不要看別人,更不要干涉別人。就是在
約翰福音廿一章22節
祂對
彼得
說:
「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罷。」
我們作工,不可求人看,也不可怕人看。別人看不看、說長說短都不問題,要緊的還是自問良心過得去,也要給主看,因為主怎麼說才是最關緊要的。 主
耶穌
明察一切,祂不但知道你所作所獻的數目多少,更知道你所作所獻的價值多少。
【新約】
路加福音廿一章1.~4.節
:
「耶穌抬頭觀看,見財主把捐項投進庫裡。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就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
「兩個小錢」是數目,「比眾人還多」就是價值了。那窮寡婦不但盡其所有,甚至連她的生活也不顧了,可以說她不但是捐獻所有的金錢,更是獻上自己的生命。 所以數目雖相同,價值未必相同。同樣一千,同樣一小時,表面相同,但獻出的難易有別,價值也就不可同日而語了。 某教會有一位長老娘,本身當執事,頗為富有。她看別的長執在奉獻上超過了她,覺得難堪,竟提議要大家奉獻的數目一致,其信仰實在幼稚得不能再幼稚了。願神憐憫她! 所以我盼望任職者以及信徒,只要能克盡本分,不必拘執於聚會的出席多少、奉獻的金額多少、為教會作工多少。因為主知道你的健康、能力、經濟、時間、環境、職業以及一切。只管盡你的本分! 最後,我根據聖經並以牧會者立場期望長執對教會做到以下七點: **
一、
珍惜教會
** 因為它是 神的教會、主的教會,如
【新約】
使徒行傳廿章28節
: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 牧養 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二、
敬重職份
**
(榮耀我職)
**。**
【新約】
羅馬書十一章13節:
「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我敬重我的職份。
(敬重原文作榮耀)
」
獅子會會員不以穿戴怪異的獅子制服為恥,反以為光榮的象徵,且在開會時敢齊聲作獅子吼,諒係他們自認目標正確、宗旨高尚之故。我們既與神同,豈不應更感榮耀嗎?所以我們大可不管外人的「觀感」如何,我們應當敬重自己的職份,以它為榮耀。 **
三、
愛惜羊群
**
使徒行傳廿章29~30節:
「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
所以身為長執,必須為羊群的緣故與他們對抗,驅除這些敗類,以保護羊群。
**四、
協助牧師
**
【舊約】
出埃及記十七章12節:
「但
摩西
的手發沈,他們就搬石頭來,放在他以下,他就坐在上面。
亞倫
與
戶珥
扶著他的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直到日落的時候。」
這真是典型的好例子。 牧師可分消極、積極兩方面:消極的是不破壞他的工作,積極則為支持、協力於他的工作,唯有愛牧、敬牧的教會,才有美好見證。
**五、
作好榜樣
**
【新約】
彼得前書五章3.節
:
「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無論個人、家庭,在教會或在社會,言與行都要作好榜樣。我認識一個人,他作了執事,即把煙酒戒除了,問其原因,說是消極的免使人跌倒,積極的要建立好榜樣。 還有更要緊的,在教會生活,一切聚會,無論主日崇拜、週間聚會、查經祈禱、家庭禮拜都要參加。逢喪喜事禮拜更不可不到,而喪事尤重於喜事,我以為除萬不得已、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喪葬禮拜長執一定要參加。總而言之,作好榜樣的要義乃是口頭要有分寸,肩頭要有擔當。
**六、
和睦相愛
**
教會中最不幸的就是長執之間結黨紛爭,平信徒之間有不和之事尚且使教會失去見證,何況長執呢?多少教會鬧問題,是先由長執間的反目開始的。有人說,最近我怕上教會,因為我們的教會又吵起來了,大有三年一大鬧,五月一小吵之概呢!
【新約】
加拉太書五章15節: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新約】
以弗所書四章2.~3.節: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給而為一的心。」
實在的,同心方能興旺福、高舉基督。
**七、
至死忠心
**
【新約】
啟示錄二章10節:
「你務要至死忠心。」
多少長執對 神、對教會的熱心、愛心、忠心都是一時的,不能持久。有的在長執選舉前熱心了一陣子,當選後就一切依舊了;有的在當選任職之初熱心了一陣子,然後就得過且過;有的在任期內勉強保持熱心,卸職後卻冷到冰點,連平信徒都不如,這些都是作長執或作過長執的人所不應有的現象。 所以無論熱心、愛心、忠心都不要有始無終,應當恆久不變,永遠如一,也就是
**「至死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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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1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2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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