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機小語

倘若世上沒有窮人,我們就沒有藉著賙濟的機會來表現我們的愛;為的是叫我們不只是在言語上,也要在行為和真理上證實我們的愛心,若我們真愛基督,我們就會關心祂所愛的人。       ........司布真 

13.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一)

【舊約】箴言廿五章26節:「義人在惡人面前退縮,好像逿渾之泉,弄濁之井。」

十字園是台中市洱嚷老教會的公產,而登記在私人名下達廿年之久。當時這做法未免糊塗(無知),但並無惡意(至少我個人這樣想)。不料一時權宜之計借名登記,竟一拖二十年,都沒有人提出要討回並變更登記歸公(即登記與總會財團法人)

這是對信徒的一大諷刺 --- 視教會事(公事)不關痛癢,千年猶如一日。如果這是某信型的私產而登記在別人名下,別說四甲地,就是四分地也不會延不辦理,甚至直到被人偷偷侵佔還不知不覺呀!因為人(包括信徒)利之所在分秒必爭,視一日不啻千年,不即速辦妥那能安寢呢?

所以民XX教會偷偷地把十字園變更登記為該教會財團法人之所有,本市各教會凡知道十字園來歷的人也應負一部份責任(當然我也不能例外)。因為我們對為   神與為己作事的先後與輕重分不清楚,在這考驗上失敗了。

有個故事說,有一個小小的學生上主日學時,媽媽給他兩塊錢,一塊獻金、一塊自用,兩塊錢都放在同一口袋裡。那天他沒有獻金,老師覺得奇怪,後來摸摸他的口袋,發現有一塊錢。老師問他道:「這一塊錢是要獻金的嗎?」他回答道:「不是,要獻金的那一塊錢已經掉了。」

我聽這故事總是很為這六、七歲孩童抱屈。事實上能這樣詭詐的不是小孩,而是大人,甚至正是長執牧師呢。

急公好義的人不但在社會,連教會裡也難得一見。人人都知道「預防勝於治療」的道理,今天我們為十字園事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破財傷神,仍然效果渺茫,就是因為做得太晚了。

如果當朱天進長老在世時,有那一位先知先覺肯冒著得罪少數人的危險(其實這也未必會)提出變更登記的建議,一定能輕而易舉地達到目的,至少比現在事後的治療輕鬆一百倍。

然而   神的安排畢竟強過人的打算,祂不忍看著祂的教會賺得世界(土地)而賠上生命(永受咒咀)。因此無論民XX教會怎樣嚴守秘密,消息仍然走漏,而被X原教會發覺了這個偷天換日的大罪行。

從那時起,我們就被放在公義的考驗上了。我們明知道這份差事非常艱巨,可是這是  神的熬煉,  神藉此責備我們在為  祂的事上不如自己的事緊要(例如我們自己房屋出租,租期將屆必定發出存證函件通知房客,為什麼  神的事,比這重要百十倍的,我們竟置之度外呢?)

我最近總是這樣想,我們為十字園事件所受種種苦楚,都是  神對「不義的管家」的懲罰,這個苦要等到    神開恩使十字園光復才能成為過去。

基督徒所誇耀的十字架,是彰顯   神的公義和慈愛。神若只是慈愛,  耶穌就不必為我們死在十字架;同樣, 神若是公義,耶穌也不會為我們死在十字架。

歷代基督徒出力傳福音,是為了  神的愛;而那些勇敢的殉道者則是為了  神的義。【新約】馬太福音五章10節, 主   耶穌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但我們要知道,行義往往比行愛更加困難,就如【新約】羅馬書五章7.節:「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人仁死,或者有敢作的。」

在此就會遇到一個問題 ----- 基督徒底要行愛好,還是行義好呢?告訴你,在基督裡愛和義是不可分離的。基督的本質就是義(流血的救贖),基督裡的義則是最純潔之愛。所以,不講公義的愛不是   神的愛(基督教的愛),沒有愛的公義也不是   神的義(基督教的義)

我們對十字園事件感到最棘手的問題,就是與那些不認識  神(表面認識,其實不認識)的教會人士談論公義與愛心時彼此意識型態的距離。有一位長老說得好:「非基督徒(不認識 神的人)的生活是兩面的,一面光明,一面黑暗。光明的是在人面前時,也就是人看得見時;黑暗的則是獨處時,也就是人沒看見時」

可是基督徒的生活卻只有一面,就是在  神面前。因為  神只有光,沒有暗,人是躲不開  神的眼光的。

那些行為懼怕人知道的,也不是懼怕所有的人,只是怕認識的或有利害關係的人而已。所以許多日本紳士,平時標榜愛太太、忠實於太太的人,甚至當和尚的,一來到台灣(沒人認識他了),就現出原形,醜態百出(人之本性原是如此)了。

所謂真實敬畏  神,應該是敢在人前把所信的表現出來(就是承認主),而在沒有人看見之時也不敢作不可告人之事。現在言歸本題,義人在惡人面前退縮,原因何在?可能他的義不配稱為公義了。因為公義應不顧私利,既不顧私利,就不會在惡人面前退縮了。

現在就來分析義人(平時被人看作義人)在惡人面前退縮的原因:

一、他未必真是義人,只是「被人看作義人」;
二、他是個惡人所歡迎的義人;
三、他是個想討惡人喜悅的義人;
四、他是個懼怕惡人的義人;
五、他是個為義不敢主張是非的義人;
六、他是在善惡之間尋求妥協的義人;
七、他是個自以為聰明的義人;
八、他是個不顧事實,只求無事的義人;
九、他是個敢犧牲公義而求私利的義人;
十、他是個彼拉多型,最後把義人交給惡人的義人;
十一、他是個孤軍奮戰,後援不繼,最後為生活只好放棄真理的義人。
十二、他是個沒有神的應許或懷疑神的應許的義人。

真正的義人唯一的安慰是來自古時受苦的義人,殉道的義人尤其是 主 耶穌本身。正如馬太福音五章12~13節:「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
    
  
..............  公義的信息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4年 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12月 Cairu、Phil


:::

搜尋

行善建議

行善建議

物資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