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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墮落罪中的是人,以罪自誇的是魔鬼,為罪憂傷的是基督徒,赦免罪的乃是神,棄絕神之真理的,就是棄絕真理的神,心中滿有神的人,倒空了自己;心中滿有自己的人,倒空了神。       ........史布真 

42. 耶穌何竟不如巴拉巴?

在二月中有一天早晨靈修時,讀了【新約】路加福音廿三章18~25節,心裡感觸良多。不由得聯想到今天教界的一些事情,因而立即打電話,情商牧師把他的查經暫停一次,讓我今晚(週三)趁此受難週跟大家一齊暝想有關 主 耶穌受難的情形。

剛才的經文 路加福音廿三章18~25節,有個標題為:「除掉耶穌,釋放巴拉巴。」亦即等於說:巴拉巴比  耶穌(強)耶穌巴拉巴(差)巴拉巴還有生存於世的價值, 耶穌卻沒有了。所以必須把祂處死,把祂除掉(與世永隔)。」現在我們不妨逐節思考其中的啟示與教訓。

18節: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耶穌)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眾人一齊同心行惡是非常可怕的,如【舊約】詩篇二章2.節 記載:「世上的君王一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   耶和華並祂的受膏者。」世上時常會出現這種情形。他們是有備而來的,他們都是當日那些宗教領袖(祭司們)的爪牙、走狗。

他們的殺人武器即同聲呼喊,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這些人是職業呼喊隊,他們呼喊是有錢可拿的,如馬太福音廿八章15節 記載:「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可為例證。

時至今日,許多政客(包括宗教政客)都慣用這種招數。XX教會 XX長老曾經指控金錢介入中委會,並非無的放矢。中委會好言慰留他中委之職(等於道歉),並為他而改他們所議決的,不就是明證嗎?

「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連名都不屑稱),釋放巴拉巴給我們!」聽到這如雷的喊聲,誰的心最難過呢?

一、主耶穌本身。這喊聲猶如一根鐵釘釘進祂的心坎上;
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參看 路加福音二章35節末句「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劍刺透。」
三、抹大拉 馬利亞和那愛主婦女(參看路加福音八章2.節)
四、猶大以外的十一使徒(參看馬太福音十章2.~4.節)
五、蒙主醫治的一些受惠者(參看馬可福音一章34節)
六、良心未泯的人(包括外邦人)

19巴拉巴是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

彼拉多有意救   耶穌,才特意挑選一個素為人人厭惡的第一號壞蛋、匪徒巴拉巴出來,希望百姓不要他而要  耶穌。詎料百姓竟然選擇釋放巴拉巴

這是巴拉巴這一生中頭一次被認為還值得活的好人,而且還比  耶穌更受人歡迎呢。然而依我看,他不過是一條漏網之魚罷了。台語稱此種人為:「好狗命」。他所得至的只是延長狗命而已,與信   耶穌得永遠生命是截然不同。

所以說,人從   耶穌得到好處不能一概而論。要問他所得是  耶穌十字架上赦罪的寶血,還是在十字架下分得祂的衣服?(參看路福音廿三章34節)

巴拉巴雖然一時獲得釋放(撿到狗命),可是他不如那個在十字架上悔改信主而死的強盜,因為   主耶穌應許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廿三章43節)死後與主同住當然強如活著再繼續犯罪,所以巴拉巴從人們得到釋放,遠不如十字架上悔改而死的強盜得到救恩(真的從罪中釋放了)

20節:彼拉多願意釋放  耶穌,就又勸解他們(百姓)。」

彼拉多明知   耶穌無罪,又洞悉猶太宗教領袖們之所以恨惡  耶穌的理由。既認為  耶穌不論從什麼角度看都不該死,而且他的夫人蒙   神啟示,也及時差人來勸阻他流義人的血(參看【新約】馬太福音廿七章19節)

只可惜他優柔寡斷,不敢行使正義權柄,將自己認為無罪的義人  耶穌逕行釋放,卻以拷打  耶穌而向人求同情並勸解那些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人。這種辦事心態實在令人痛心。

21節:無奈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

這些喊叫:「釘祂十字架」的眾人往日從未吃過  耶穌的虧,有些倒曾蒙受祂的恩惠,至少也曾經吃過祂所變的餅。可是此時竟狠心瘋狂地喊著「釘祂十字架」。他們不知自己被人利用(借「口」殺人),何等無知與可憐啊!

有不少教會曾受本會經濟援助,或曾來本會募捐滿載而歸,不料在中會開會時居然一齊舉手贊成把本會失格。他們也許以「大義滅親、公私分明」自慰,其實他們正是經上所指的「同我喫飯的人用腳踢我」的行為(參看約翰福音十三章18節末句)。可是我們還是傚法   主耶穌為他們禱告說:

「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廿三章34節)同時我們也求主叫我們行善不可喪志(參看【新約】加拉太書六章9.節)

22節: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麼呢?這人作了什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什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彼拉多真是糊塗透頂,又矛盾、又無能,他明明知道  耶穌無罪,何必再三向百姓求情?
1. 他的意思是耶穌很可憐,其實真可可憐的是他,不是 耶穌
2. 他怎可無故責打沒有犯罪的人呢?(參看【新約】約翰福音十八章22~23節,【新約】使徒行傳廿三章3.~3.節)
3. 他必有不可告人(見不得人)的虧心事或貪瀆把柄在百姓手裡,使他失去勇氣(問心有愧)秉公辦案。
中委那班人諒必也一樣許得勝長老的指責可資證明)

23節:他們催逼彼拉多,求(形同命令)他把  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類似的情形在今天台灣社會也到處可聞可見。大聲催逼聲音就得了勝這兩句話終於把 耶穌殺死了。以壯大的聲勢取勝的事例善惡正反兩面都有。如【舊約】約書亞記六章20節 記載:「於是百姓呼喊,際司也吹角;百姓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城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早年德國日本的百姓與軍閥同聲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則險導致國家的滅亡。

由此觀之,基督徒在  神所喜悅的善事上應當同心也應當同聲,可是在  神所恨惡的壞事上卻不可隨便附和、與人同聲。所以在跟人呼喊時必須冷靜、理智,不可衝動盲從,招致無從彌補的遺憾。

甚至重蹈那無知百姓的覆轍 ─ 求釋放巴拉巴,反要  主 耶穌釘上十字架(今竟有作賊的得封王,捉賊的被處死)。可憐彼拉多,不聽良知的聲,也不聽妻子從  神而來的聲,卻聽從那些無頭無腦受人利用的群眾之聲,造成世紀的大悲劇。

所以我要說:「彼拉多,你真該死!也真可憐!」而某些聖職人員因受這群眾之聲的影響而畏首畏尾、甘做懦夫,甚至為了自身前途,不惜與同工劃清界限,或竟倒戈相向,其格調恐怕還不如彼拉多呢!

24節: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他們所求的是什麼?「釘祂十字架」是也。人命關天,彼拉多怎可如此草草定案呢?他明知   耶穌無罪,責打祂已屬不該,何況把祂交給那些吃 上帝飯卻為魔鬼效忠的宗教領袖(神棍),讓他們稱心如意假藉人民的意願而把主耶穌處死呢?誠如  主 耶穌所說:「現在是他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參看路加福音廿二章53節)

我們教會被取消堂會資格,並剝奪老牧師小會議長之職,又解散本小會(十位長老),另由中會直派和本會無干的牧師、長老來掌理一切。這件事與當日彼拉多和那教棍車的為如出一轍。

他們也像彼拉多當眾洗手(馬太福音廿七章24節),推卸責任說:「這是中會眾議員的公決。連你們所愛、所關懷、所援助的教會不也通通贊成把你們失格嗎?」這話不錯!但我們對此並不奇怪,也不怨嘆。

因為知道我  主耶穌也是被祂所揀選、所愛惜的門徒猶大所出賣的。何況我們做人做事不完全,不能與主相比,所以雖然被出賣(尤其際此只講利害不講是非的世代,此種事可比家常便飯),我們毫不感意外,我們也能夠處變不驚了。

25節:把他們所求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 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彼拉多洗手退堂,那些戴著祭司、長老面具的人獸便在合法之下進行他們整套的計劃而暢所欲為了,他們可能一面為巴拉巴大開再世筵(說不定那些神棍中有人會藉機向巴拉巴的家人敲竹槓),另一面把   耶穌釘在早已領備妥當的十字架上,再研討如何應付以後可能發生的問題(如:防止主的復活門徒的抗爭行動及其他活動等)

十字園問題發生經過與教會當局處理辦法,均酷似當時  主耶穌的受難與被處死的情形。所以我們必須再三吟味【新約】希伯來書十二章 3.節的話以資慰勉:「那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一九八九、三、廿二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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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9年3月22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元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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